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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了這麼多年,魏徵籍貫“鉅鹿曲城”、“魏州曲城”其實是一地

在歷史上以敢“犯顏直諫”而聞名的大唐名相魏徵,至今在我國仍然擁有較高“人氣”,也正因為這樣,很多大概能夠和魏徵扯上關係的多個地方都在給自己爭取“魏徵故理”之名。之所以造成這樣的爭論,和歷史上出現的兩部《唐書》對魏徵籍貫記載不同有很大關係。

成書於後晉開運二年(945年),由劉昫、趙瑩等人撰修的《唐書》,因為成書較早,所以史稱《舊唐書》。而成書於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由宋祁、歐陽修、範鎮、呂夏卿等合撰的《唐書》,史稱為《新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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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對於魏徵的記載

《舊唐書》“魏徵傳”載:“魏徵,字玄成,鉅鹿曲城人”。《新唐書》“魏徵傳”則記載:“魏徵,字玄成,魏州曲城人”。一個鉅鹿、一個魏州,正是因為有了這兩個不同地名的記載,使人們對魏徵籍貫的理解和認識各不相同,為了給自己家鄉爭來“魏徵故里”的牌子,窮搜博採、引經據典,有的用郡望論、有的分析兩部唐書哪個更權威、更正確等等來證明自己的觀點是對的,正是有了這些紛爭,也就產生了魏徵故里的館陶說、晉州說、鉅鹿說、內黃說等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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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中關於魏徵的記載

以本人的看法,這些論證方法都有些捨近求遠走了彎路了,研究魏徵籍貫是哪裡,根本不需要如此複雜,其實只要按照《舊唐書》、《新唐書》的記載,再輔之以行政區劃的歷史變化就完全可以把這個問題搞明白。

就像兩部《唐書》中魏徵籍貫的記載,一個是鉅鹿曲城,另一個是魏州曲城。這兩組地名都各由一個上級地名 基層地名組成的,即鉅鹿 曲城,魏州 曲城。

不僅魏徵的籍貫是這樣,兩部《唐書》列傳裡的所有人籍貫都是以這樣的方式組合,下面以兩部唐書中魏徵列傳前後各選幾個人的籍貫為例:

《新唐書》:

除了魏徵記載為:魏州曲城人之外,其他人物籍貫舉例如下:

杜如晦,京兆杜陵人

房玄齡,齊州臨淄人

竇威,岐州平陸人

薛收,蒲州汾陰人

馬周,博州茌平人

韋挺,京兆萬年人

《舊唐書》:

除了魏徵記載為:鉅鹿曲城人之外,其他人物籍貫舉例如下:

杜正倫,相州洹水人

格輔元,汴州浚儀人

李君羨,洺州武安人

劉蘭,青州北海人

盛彥師,宋州虞城人

薛萬徹,雍州咸陽人

張亮,鄭州滎陽人

侯君集,豳州三水人

虞世南,越州餘姚人

李百樂,定州安平人

如果熟悉唐朝行政區劃層級的人,在看到上面的魏徵及各人籍貫對比,會驚訝地發現《舊唐書》裡魏徵籍貫記載顯得格外“另類”。

因為涉及“州”、“郡”這兩個行政區劃名稱,為幫助理解後文的內容,簡單梳理一下秦朝到唐朝的行政區劃層級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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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郡縣

大家都知道,秦朝建立之後管理天下實行的是郡縣制,也就從中央到地方是:中央—郡—縣三級制。到了西漢時期,國家管轄範圍越來越大,地方僅有郡縣兩級實在是力不從心。於是在中央和郡之間又增加了“州”一級,不過此時州僅是個監察機構,並沒有行政之能。直到東漢末年,為了平息黃巾軍之亂,給了“州”行政權和軍權,也就成為了實實在在的行政區劃了,此後被三國時期、兩晉、十六國、南北朝沿用,變成了中央—州—郡—縣四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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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在中央和郡之間增加了州一級

這就是郡和州的來歷,簡單說就是州管郡,郡管縣。

三國到隋朝之間這一段時間,可以說是我國曆史上動盪最頻繁的時期,多個民族、多方勢力“你方唱罷我登場”,不僅把爭戰不休,各方勢力還為了標榜自己是“正統”,都採用了州、郡、縣的方式設定行政區劃,並且還要和漢朝的政區名稱一樣,這樣一來很多面積不大的勢力為了“擠進”如此多的政區,只能把州、郡面積設小。到了隋朝之前,各政權設定的州由最初的20多個州增加至200多個州,而郡一級則由漢代的100多個郡增加至6、700個郡。

隋朝建立之後,隋文帝在開皇三年(583年)下令罷天下諸郡,即把州、郡、縣三級製為州、縣兩級制。但是不久之後,仰慕秦漢郡縣制隋煬帝楊廣在大業三年(607年)四月又下令把“州”改名成了“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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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煬帝時期為改州為郡的情況

唐朝高祖李淵武德元年(618年)六月十九日,又改郡為州,恢復到了隋文帝時期的行政區劃格局。不過到和隋煬帝有著同樣愛好的唐玄宗李隆基天寶元年(742年)正月二十日又把州改為了郡,15年後玄宗去世,唐肅宗至德元載(756年)十二月十五日,又改郡為州。此後的朝代再也沒有恢復使用“郡”這樣的行政區劃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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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中央—道—州—縣四級制

從上面情況來看,隋朝以後縣級之上行政區劃以“州”時間最長,由隋煬帝和唐玄宗發起的“改州為郡”所佔的時間並不算長,兩者加起來以“郡”為名的時間也就不到30年的樣子。這一點在《新唐書》、《舊唐書》人物列傳的籍貫裡也可以看得出來,除了“京兆”這樣特定的稱謂之外,均為“某州 某地人”的格式。比如《新唐書》記載魏徵是“魏州曲城人”就屬於這種情況。

但是《舊唐書》魏徵籍貫記載的就有問題了:鉅鹿曲城人。

“鉅鹿”在我國曆史上一直是郡名,並沒有當過州名,顯然這裡是按郡說的,不過《舊唐書》列傳裡其他人的籍貫也是按照“某州 某地人”的格式記載的啊,為何到了魏徵這裡就變了模樣了呢?

為此,需要對“鉅鹿郡”在什麼朝代存在、覆蓋範圍包括哪裡進行梳理。

秦初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鉅鹿郡就是其中之一。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滅趙置鉅鹿郡,其範圍以今天河北曲周、鉅鹿直至寧晉、晉縣一帶與,南到黃河,北至今河北雄縣至天津市一線,面積極為廣大。在秦始皇三十三年,秦分天下為四十八郡時,鉅鹿郡為分清河、河間兩郡。此時鉅鹿郡消失,存在時間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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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初、秦末置郡圖對比,秦末已無鉅鹿郡

西漢初河間郡改為信都郡,景帝中元元年(前149年)分清河、信都西部置廣平郡,武帝徵和二年(前91年)分廣平郡北部地置“鉅鹿郡”。但此時的鉅鹿郡僅相當於秦朝鉅鹿郡的西部,面積縮小了近三分之二。此後經歷東漢、三國魏、西晉等朝代,雖然管轄範圍時有調整,鉅鹿郡的大概位置和麵積還是比較穩定的,此時鉅鹿郡均屬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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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信都、清河以及分出的廣平、鉅鹿等郡

南北朝北魏時,鉅鹿郡面積進一步縮小,並且屬定州管轄。後來在其南側還置有南鉅鹿郡,屬殷州。

隋開皇初(582年)廢除鉅鹿郡,所轄各縣併入趙州(隋煬帝時稱趙郡)。在趙郡南側於開皇十六年(596年)設邢州(隋煬帝時稱襄國郡)。

唐玄宗李隆基的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州為郡時,曾把邢州改為鉅鹿郡,於天寶十五年又改回邢州,僅存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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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邢州,玄宗時曾改為鉅鹿郡,僅15年又改回邢州

其實唐朝的鉅鹿郡和秦漢魏晉時期的鉅鹿郡相比,所轄範圍已大部分不同,唐朝的鉅鹿郡位置和覆蓋範圍在今天邢臺市中西部,僅有東北角鉅鹿縣一帶,在秦漢等隋朝之前階段屬鉅鹿郡。

說完“鉅鹿郡”,再來比較一下兩部《唐書》中有關魏徵籍貫的共同點“曲城”

既然《舊唐書》列傳中其他人籍貫均為州,但是獨魏徵被記載為“鉅鹿”這樣不算州名的地方,顯然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情況。很大機率是當時並沒有考證出魏徵籍貫“鉅鹿曲城”在唐朝的“州”裡到底屬於哪個。

當然此鉅鹿郡絕對不會是指唐玄宗時期由邢州所改而成的“鉅鹿郡”,否則直接記為“邢州”多幹脆,何必用這個存在僅15年的地名?

那麼是否為兩漢、魏晉、南北朝時的“鉅鹿”郡呢?也不太應該,這些階段的“鉅鹿郡”面積都不算太大,南北朝時的鉅鹿郡甚至僅管轄三個縣,用動輒管轄10個縣左右的、唐朝的州完全可以代表這些郡管轄範圍。比如晉州市在唐朝時為定州鼓城縣,如果魏徵籍貫真的是晉州的話,直接記載為“魏徵,字玄城,定州鼓城人”就可以了,即便曲城僅是鼓城縣內的某一部分,也可以記載為“定州曲城人”,該多麼清晰明瞭?為何非得搬過來使用在唐朝時已經消失了一個地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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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北魏定州及所屬各郡,鉅鹿郡是其中之一

很大情況是編撰《舊唐書》者從某些資料來源僅得知魏徵是鉅鹿曲城人,但由於卻無法確定這個鉅鹿到底是秦朝還是西漢以後哪個時間階段的鉅鹿,只好進行“模糊化處理”,只說鉅鹿曲城,不說是哪個時期的鉅鹿,這樣一來雖然沒能明確曲城位於哪裡,但至少不能算錯。而到了編修《新唐書》時,有了充分的資料依據,證明曲城是位於魏州的,於是就明確記載為“魏州曲城人”。

或許有人質疑說修《舊唐書》的後晉距離唐朝比起修《新唐書》的宋朝來說要近一些時間,因此《舊唐書》的記載就要比《新唐書》權威。其實兩書成書時間僅相差100多年時間,並且後晉還是一個存在僅11年、處於五代十國分裂時期的一個政權,比起能夠代表中原正統王朝、國祚160多年、相對統一的北宋來說,作為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才能進行的編修史書工作,後晉比起北宋來僅僅在時間上有些許優勢,因此《舊唐書》很難說在權威性上比《新唐書》高。

《舊唐書》模糊處理了“曲城”是位於唐之前某個朝代中的“鉅鹿郡”,《新唐書》則是明確記載“曲城”屬於“魏州”,如何用這兩個資訊確定曲城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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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時的魏州

很簡單,看歷史上哪個時期的“鉅鹿郡”的空間距離和唐朝“魏州”最近,甚至能夠在某一點上重合,離得最近的那個地點,或者重合的那個點就是“曲城”!也只有在這樣位置上的“曲城”才能共同符合兩部《唐書》中關於魏徵籍貫的描述。

唐朝的魏州位於今天河北、河南、山東交界處,領貴鄉縣、元城縣、莘縣、武陽縣、臨黃縣、頓丘縣、昌樂縣、魏縣、館陶縣、冠氏縣等10餘個縣。

鉅鹿郡在西漢時由廣平郡北方復置之後,其最南端在今天邢臺市的平鄉、廣宗一帶,已經遠離了唐朝魏州的北境館陶,相距百里以上。因此,西漢及其之後的鉅鹿郡不是《舊唐書》裡的所指。

最有機會、可能使唐朝魏州和鉅鹿郡發生聯絡、“糾纏”的是秦朝時的鉅鹿郡。

秦初,在太行山以東區域共置有包括邯鄲郡、鉅鹿郡在內的十四郡,邯鄲郡、鉅鹿郡都屬於原戰國時期的趙國境,兩郡相鄰。唐朝時的魏州絕大部分管轄範圍是屬於秦邯鄲郡東部,這一帶與秦鉅鹿郡的東南部相鄰。如果《舊唐書》中“鉅鹿曲城”就是指的此時鉅鹿郡的話,就可以找到既能滿足鉅鹿郡,又能滿足魏州兩個條件的曲城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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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鉅鹿郡和唐魏州範圍圖,注意兩圖紅圈一帶,曲城極大機率存在於那裡

秦初,在兩郡交界一線,很多城鎮都沒有出現,僅有的城鎮和定居點(如館陶縣前身冠氏邑)中的人們活動範圍都在居住地附近,稍遠一些就屬於“野”的範圍,根本無法確定兩郡具體的邊界,只是一個大致樣子。這樣一來,兩郡甚至有些地帶或許還出現重合的情況,只不過因為人煙稀少、沒有測繪技術而不為人所知罷了。

此外,“曲城”也許不僅僅是指一個城,或許還要加上它所輻射的範圍,這樣就不是一個“點”而是一個“面”,所以說曲城既存在於秦初的鉅鹿郡內,也存在於唐朝魏州區域內,是完全可以解釋得通的。

同時滿足屬於秦朝鉅鹿郡和唐朝魏州管轄兩個條件的只有唐朝魏州最北境館陶縣,並且還是處於館陶縣境最北端。

今天的館陶縣北部,由於宋朝時有永濟縣的併入,縣域向北拓展了很多,但是在唐朝時館陶縣北境則沒那麼靠北。

另外,這個說了半天的“曲城”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存在?分析起來,它不是縣,否則肯定被地理類的史書、志書所記載。但它的規模也應該不算小,並且還具有一定的影響力,魏徵以它作為籍貫說出來也不算“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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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版《館陶縣誌》的記載

基於以上這些方面分析,符合這些要求的只有一處,那就是在清代和民國版本的《館陶縣誌》“古蹟”中都有記載的“平臺”:平臺,漢舊城名,在縣西界,或雲春秋魯敗赤狄於曲梁,即此。

有人說地方誌記載的不足為信,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閱盡天下志書”而著的《肇域志》應該夠份量、夠權威了吧,在館陶縣條有這樣的記載:“按漢武帝時,館陶河決,舊城當在今治西南曲梁界,見有黃河故道可驗。”

館陶縣西界為大河故道,至今仍有莽莽黃沙。明末清初時的館陶縣城在今天山東省冠縣北館陶,其西南為曲梁界。把這些因素綜合考慮在一起,可以大致確定曲梁或者曲城的範圍就在今天館陶縣和邱縣交界的館陶路橋鄉平堡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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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曲梁城遺址碑建立時的照片

1996年,館陶縣政府在平堡村西立了“古曲梁城遺址碑”,從這個角度看,無論是從行政區劃史上推論,還是官方從其他角度的研究,可謂是殊途同歸,歷史上所有問題的答案只有一個,說明歷史的記載並沒有錯誤,錯誤的只是我們認識問題和研究問題的方法,還有是否帶著利益之心刻意而進行的“研究”,才使得簡單的答案複雜化,讓許許多多不明真相的人們受到矇蔽,這樣不顧歷史記載“傍名人”的手段令人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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