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不正,不可為方;規不正,不可為圓。——淮南子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千百年間人類都需要遵從公序良俗,才建立起當今和諧社會,而這不僅僅完全依靠自覺,還有相對應的懲罰。
比如中國如今憲法就對某些違法亂紀事件有相關詳細記載,犯錯要受到懲罰反省自身可適當減刑,律法就是依據和準繩。
就像最近熱播的《掃黑風暴》中高赫本應判處死刑卻重新換個身份生存,最終依舊逃不過法律制裁,這是底線也是不容逾越的城牆。
千百年之間中國不僅相關法律進行調整進步,刑罰也逐漸人性化。
現今比較嚴重的就是死刑以及無期徒刑,不會對身體直接造成傷害,而古代可是直接透過肉體疼痛警告世人的。
我們聽到最多的可能就是砍頭以及凌遲這類大眾刑罰了,前者可能是犯人們最喜歡的了,因為直接了結生命不過是“碗口大的疤”。凌遲卻要親眼看著並且感受生命流逝的恐懼。
《明季北略》中記載袁崇煥“皮肉已盡,心肺之間叫聲不絕”,“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噉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場面十分殘忍。
這些殘酷刑罰如今已經被取締,但有一項卻流傳至今,曾經對女性來說極具侮辱性,卻成為年輕人追捧的時尚個性。
封建社會中最突出特點就是重男輕女,而外貌對女人來說非常重要,在現代也同樣。
雖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女人在這方面尤甚,所以臉蛋非常重要,而這項屈辱性極強的刑罰就是黥面刑。
黥面刑也叫墨刑,在罪犯臉上或者身體其他部位刺字然後塗上墨炭,顏色深入面板內裡擦都擦不掉。
先秦之前的無刑包括墨、劓、剕、宮、大辟,第一個墨刑就是這種侮辱性懲罰,它對於人身體傷害看似沒有其他四項重,卻是很多人寧願受重刑也不願被刻字的。
人的面部神經分佈廣泛且敏感,施刑時疼痛難忍,而且在傷口處新增顏料。
宋代明朝人丘浚在《大學衍義補》中說:“宋人承五代為刺配之法,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且刺其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也。”秦漢時期的英布就是其中較為知名的受害者。
《史記》中記載曾有相面者說他會在受刑後稱王,英布確實在漢朝建立後被封為淮南王,因為受秦律被黥,又稱黥布。
這項刑罰在當代已經衍生成為流行時尚——刺青。在人身體上敷一定量的麻藥,而後用特定機器將圖案刺在面板上,因機器上本身就帶有顏色所以不用特意再扎一遍上色。這些圖案可以根據喜好繪製。
嚴格意義上來講,刺青只有黑色和青色,文身的顏色則比較多,年輕人喜歡個性和時尚追求自由,身體上有文身能成為人群中亮眼的一個。
除此以外還有人用紋身遮擋傷疤。
傳說武則天有個男寵張昌宗,身為左膀右臂的上官婉兒卻和他眉來眼去惹武則天發怒,被施以黥面,而後她在臉上畫了梅花妝用來遮蓋印記引得一陣潮流。當時有不少女孩特意畫梅花妝。
而現代有些胎記傷疤也可以用此種方法掩蓋,不過文身也有弊端,有些人眼中這是帥氣長輩眼裡這就是“不正經、不務正業”。
而且若是參軍的話,大面積文身在身體檢查這一關是無法透過的,所以想要文身的人還是要慎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