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刀匠老楊 ysf472
一、尚方寶劍
《後漢書·
蔡倫
傳》記載,帝令中常侍蔡倫升官尚方令,監製尚方劍。
蔡倫
表示“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所以說,當時“尚方劍”是
皇室
專用,並非用來給予臣子特權的東西。《
明實錄
》有這樣的記載,
明神宗
派一個叫
熊廷弼
的文人到遼東督戰,為了讓他能鎮得住場面,就賜他一把尚方寶劍,准許他“副總兵而下,先斬後奏”。
明代的“尚方劍”,象徵至高無上的皇權,持劍者必是皇帝最倚重信任的心腹大臣或巡按御史,具有先斬後奏、生殺予奪的超常規權力。劉基曾講:“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可見,持有尚方寶劍的人有先斬後奏、臨機處置的特權。
二、打王鞭
打王鞭多為唐宋兩代先皇授予大臣的一種權利,通常打王鞭都由上代君王賜給忠實可靠的託孤老臣,為了防止自己選出的皇位繼承人昏庸無道或者由於年輕氣盛作出錯事的時候,可以有能夠制止他的方法而發明的一種措施。可以上打昏君下打奸臣,更可以先斬後奏,相當於漢代和明清時的尚方寶劍。
商朝
聞仲聞太師的打王鞭,唐代時李世民授予尉遲恭打王鞭及秦瓊打王鐧,
北宋
時
趙匡胤
授予
八賢王
趙德芳
打王鞭,都是一種政治權利的象徵。
三、上方鐧
屬於鞭類(鞭有節,鐧有稜,鐧一般雙用,鞭可單可雙),盛於晉唐之間,形似硬鞭,有四稜(無刃),以銅或鐵製成,長為四尺(宋制四尺為一米二),屬於短兵器。鐧的分量重,非力大之人不能運用自如,殺傷力十分可觀,即使隔著盔甲也能將人活活砸死。
在民間小說中,鐧往往是鐵面無私、
公正
權威的象徵,描寫唐宋時期的小說中都有秦叔寶和
八賢王
受御賜黃金鐧的橋段,“上打君不正,下打臣不忠”,十分威風。鐧是
騎兵
用以破鐵甲的武器,以力制敵。若論剛猛強橫,就是利刃也不及鐧。
四、龍頭拐(杖)
唐 施肩吾 《山居樂》詩:“手持十節龍頭杖,不指虛空即指雲。”
《元史·石天麟傳》:“ 天麟 年七十餘,帝以所御金龍頭杖賜之。”
龍頭柺杖,即龍頭杖,古代唯有功勳卓著的文武大臣才會獲此殊榮,寓意“上打昏君,下打奸佞”,起到勸解,告誡等震懾作用,如天波府
佘太君
即由於楊家將戰功卓著才獲此至高權利。
五、尚方刀
包公的
龍頭鍘
、
虎頭鍘
、
狗頭鍘
刀,民間傳說中並稱包青天三鍘,據說是由
宋朝
包拯獨創的行刑刑具,而且這三種行刑用具都擁有御賜的“先斬後奏”的“尚方特權”。據說龍頭鍘刀是三個鍘中是最不鋒利的一個。一般一刀下去人不會立即死去,目的是讓死犯慢慢死去。原因是身為皇親國戚知法犯法,不能輕易死去,要慢慢的鍘死。示為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