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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為什麼都喜歡選拔新科進士擔任糾察百官的御史呢

前面說過明朝的管理體制是三大府。一是中書省總理政務,後來朱元璋殺了胡惟庸之後,廢除了中書省,改為六部;二是都督掌管軍隊;朱元璋害怕這些官員手握重權,貪汙腐敗,於是又建立了第三大府,就是御史,專門糾察百官工作。

朱元璋知道這些御史糾察百官,權利非同小可,一旦腐敗,那麼後果不堪設想,於是想了個法子,就是把這些御史品級定的很低,只有七品(六部的尚書是二品),希望以此來壓制一下御史。同時為了進一步管理好這支隊伍,他專門選用那些新科進士為御史。

明朝為什麼都喜歡選拔新科進士擔任糾察百官的御史呢

那麼朱元璋為什麼要選用那些新科進士為御史呢?

第一,新科進士剛剛進入官場,沒有錯綜複雜的黨派關係,糾察百官不會偏袒,不會徇私枉法。關於這點其實不用解釋,大家也能明白。因為在古代官場,即使你沒有背景,一旦入朝為官,不用多久,就會有高官認你當門生;也有同地方的官員主動結識你,邀請你入同鄉會;要是你是個未婚的優秀青年,肯定有高官願意將自己的女兒許配給你。不管哪種形式,都是一種拉幫結派。拉者可以壯大自己的勢力,被拉者可以找到靠山,以後步步高昇,所以皆大歡喜,只是苦了皇帝。這樣的人一旦當了御史,糾察百官,辦起案來,你說能不有所顧慮嗎?你說能公平公正嗎?

第二,新科進士都是讀書人,不熟悉官場的潛規則,即使知道潛規則,他們也看不上眼。這句話說穿了就是這些讀書人身上往往一個毛病,就是一群只認死理的愣頭青,一點也不圓滑世故,遇到事情,沒有顧慮,照著真理一干到底的。朱元璋就看中這一點,還真選了一批只認死理的愣頭青。

明朝為什麼都喜歡選拔新科進士擔任糾察百官的御史呢

史書上記載有個御史叫做韓宜可,個性耿直,只認死理的愣頭青,只要官員犯了案子,管你是當朝隻手遮天的權貴,還是皇親國戚,他都照彈不誤。

當時胡惟庸當了丞相,在皇帝面前非常得寵,百官無不敬畏三分,哪敢與之爭鬥,可是韓宜可是個例外。有一次,胡惟庸和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三人一起陪同太祖朱元璋喝茶聊天,氣氛十分融洽。

這時,韓宜可孤身前去,說要覲見皇帝。朱元璋有些不太情願,但是不見又有些不好意思,只得宣他覲見。

我想只要官員如果腦子沒有毛病的話,一看自己彈劾的官員正在和皇帝聊天,而且氣氛十分融洽,肯定會有所顧慮,不再彈劾這個官員。因為人家跟皇帝老兒如此親暱,一旦彈劾不倒他,那自己豈不是吃不了兜著走嗎?

可是這個韓宜可卻是個自認死理的二愣子,竟然當面從懷中拿出彈劾的奏章,當著胡惟庸三人的面跟朱元璋彈劾他們,說他們三人險惡奸詐卻又裝得像是忠臣,說他們奸佞又裝出一副正直的樣子,還說他們恃功怙寵,擅作福威。

明朝為什麼都喜歡選拔新科進士擔任糾察百官的御史呢

胡惟庸三人聽得是面紅耳赤,一個個咬牙切齒,無不想要將這個小御史碎屍萬段,但是韓宜可卻渾然不顧,一口氣將三人彈劾了一遍,最後跪倒在地,請求皇帝將他們斬首以謝天下。

朱元璋當場大怒,罵道:“快口御史,膽敢當面誣陷大臣!”令手下將韓宜可拿下,投入錦衣衛獄中,不過後來胡惟庸案爆發,韓宜可得以釋放,並得重用。

第三,新科進士剛剛進入官場,都有一番抱負,想要大幹一場,不管是誰,即使皇帝錯了,他也要說上幾句的。

在古代,官員犯罪的話,妻子兒女也要受到株連的,要麼發配從軍,要麼沒入官妓。有時候,皇帝會將這些官妓賞賜給手下官員。一般來說,官員拿到這些賞賜,都是心花怒放的,比中了五百萬還要開心。因為即使家裡的母老虎不同意,那也不用害怕,可以正大光明地收入家中,因為這些貌美如花的官妓可是皇帝賞賜,你要是反對,那可是欺君之罪啊。有一次,朱元璋又將官妓賞賜給手下大臣,人人歡天喜地,唯獨韓宜可不太高興,還當場拒絕,並說道:“罪人不能淪為奴隸,這是古代的制度。一人犯罪隨意株連他人,這是法制的泛濫。何況男女,人之大倫,婚姻逾時,尚且還要傷彼此和氣。一人犯罪,全家族連坐的制度又怎麼能與聖朝相適宜?這些罪人的妻女,我是不能要的!”

朱元璋感慨萬千,說道:“韓宜可敢於當面指出君王的過錯,已經難能可貴了。然而一般大臣受賞時,沒有不欣然接受的,今天韓宜可不為女色賞賜所動,確實是清正肱股之臣啊!”

“罪人不孥,古之制也。有事隨坐,法之濫也。況男女,人之大倫,婚姻逾時,尚傷和氣。合門連坐,豈聖朝所宜!”《明史》

第四,新科進士剛剛進入官場,不懂官場陋習,更容易保持廉潔。新科進士剛入官場,不懂套路,不懂潛規則,沒被官場的不良風氣所汙染。這些人具有很強的可塑性,如果讓這些書呆子去糾察百官,那麼是最為合適不過的。

基於上述四點原因,明朝喜歡選取新科進士當御史來糾察百官,時間久了之後,便形成了一種規矩。御史這樣的清要之職,如果不是科舉考取的,是不能擔任的。如果你科舉考中進士,但是之前你做過教官,對不起,你也不能擔任御史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