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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節氣的文化內涵 絕對超乎你的想象!

導讀

]這種按恆星方位以二十四氣來計月計日的歷法,研究者稱之為“二十四氣歷”。它是一種太陽曆,不同於官方的陰陽合曆。

文/董愷忱 範楚玉

二十四節氣是中國傳統農學指時體系中最具特色的重要組成部分(資料圖)

一、《淮南子·天文訓》中關於二十四節氣的系統記載

《淮南子·天文訓》中關於二十四節氣的系統記載

二十四節氣是中國傳統農學指時體系中最具特色的重要組成部分。二十四節氣的形成,經歷了漫長的過程,到了秦漢時期而臻於完備。在《淮南子·天文訓》中就有關於二十四節氣的系統記載。為醒目見,茲列表如下:

《淮南子·天文訓》所載二十四節氣比之前代有明顯的進步,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是二十四節氣名稱與順序的定型。上篇談到,關於二十四節氣名稱的系統記載,始見於《逸周書·時則訓》。但據盧文弨的考證,《時則訓》中“雨水”和“驚蟄”、“清明”和“穀雨”的前後次序,原來應是相互調換的。也就是說,先秦時代雖然已經具備產生二十四節氣的條件,但當時二十四節氣的名稱與後世不完全一樣,今本《時則訓》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和順序可能經過漢代人的整理和修改。但《淮南子》所載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和順序,已經與後世完全相同,歷二千多年而沒有改變。這標誌著二十四節氣的定型。

其次是二十四節氣的天文定位。《淮南子·天文訓》是按“斗轉星移”的原則,根據北斗星斗柄的指向來定二十四節氣的。正北的子辰與正南的午辰相連(經),正東的卯辰和正西的酉辰相連(緯),形成兩條相互垂直的線(“二繩”)。斗柄“中繩”分別為冬夏二“至”和春秋二“分”,與《鶡冠子》“斗柄東向,天下皆春;斗柄南向,天下皆夏;斗柄西向,天下皆秋;斗柄北向,天下皆冬”的記載一致。“二繩”把天穹劃分為四區,即分別由醜寅、辰巳、未辛、戌亥組成的四鉤。每一方的中心處叫“維”。“東北為報德之維,西南為背陰之維,東南為常陽之維”。“兩維之間,九十一度十六分度之五而升,日行一度,十五日為一節,以生二十四時之變。”見下圖:

北斗執行定二十四節氣圖

《淮南子·天文訓》還以陰陽二氣的消長為理論依據,對二十四節氣的氣候意義作了簡要的描述。如冬至、夏至分別是陰陽二氣盛衰轉換的樞紐,有相應的物候與日晷:“日冬至,井水盛,盆水溢,羊脫毛,麋角解,鵲始巢;八尺之修,日中而景丈三尺。日夏至而流黃澤,石精出;蟬始鳴,半夏生;蚊虻不食駒犢,鷙鳥不搏黃口;八尺之景,修徑尺五寸。景修則陰氣勝,景短則陽氣勝。”春分、秋分則分別以“雷行”、“雷戒”為標誌,它們所在的夏曆二月和八月,“陰陽氣均,日夜分平”,是冬半年和夏半年的分界,“故曰二月會而萬物生,八月會而草木死”。立春“陽氣解凍”,立夏“大風濟”,立秋“涼風至”,立冬“草木皆死”,也描述得相當準確。《淮南子·天文訓》只對“二繩”、“四維”上的八個節氣氣候意義作出解釋,而其他節氣的氣候意義實際上已經包括在其名稱中了。這些解釋是建立在精密的天文定位的基礎上的,它標誌著中國古代人民對二十四節氣的認識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

二、曆法的改進和二十四節氣與農曆月序的協調

二十四節氣在中國古代農業生產中作用的充分發揮,還有賴於曆法的進一步完善。

(一)從顓頊歷到太初曆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根據當時流行的五德始終說,自認為秦是以“水德”取代了周的“火德”,必須對正朔、歷日制度作相應的改變,於是頒發了全國統一的“顓頊歷”。以夏曆十月為歲首,仍稱“十月”,第四個月則稱“端月”(端月即正月,因避秦羸政名諱而改“正”為“端”)。漢代秦後,仍然延續顓頊歷實行達百年之久。但民間自周代以來,在實際的生產和生活中,一直採用比較符合季節實際變化的“夏時”。出於政治需要而實行的,以十月為歲首的顓頊歷,與四季順序和民間習慣不協調的矛盾,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突出。而且顓頊曆本已疏闊,行用一百多年來,誤差越大,出現“朔晦月見,弦望滿虧”(《漢書·律曆志》)等月相名不副實的現象,已經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朔晦月見,弦望滿虧(資料圖)

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漢武帝下令由公孫卿、壺遂、司馬遷等“議造漢歷”,並召募了一批民間的制歷能手參加工作;由於改行新的歷法,把元封七年改為太初元年,新曆法也就命名為太初曆。太初曆以孟春正月為每年的第一個月,明確規定一個迴歸年由二十四節氣組成,而把閏月設定在沒有中氣的月份,這就不但解決了長期以來歷法與民間生產和生活習慣的矛盾,而且建立了朔望月與二十四節氣協調的對應關係。這是中國傳統曆法中意義深遠的改進。

我們都知道,二十四節氣是從標準時體系發展而來的,而標準時體系則是為了彌補以朔望月計時的某些缺陷而產生的。二十四節氣本身也有一個與朔望月協調的問題;但在很長時期內,這種協調沒有能夠最終完成。原因是置閏沒有規律,缺乏正確的準則,以至節氣與月序不能一一對應,不便於生產季節的推算;在實行年終置閏的顓頊歷時,這種情形尤甚。太初曆以無中氣之月為閏,使這個長期困擾人們的問題獲得解決。

《漢書·律曆志》雲:時所以紀啟閉也;月所以紀分至也。啟閉者,節也;分至者,中也。節不必在其月,故時中必在正數之月。

《續漢書·律曆志》雲:月四時推移,故置十二中以定月位。有朔而無中者為閏月。中之始曰節,與中為二十四氣,以除一歲日,為一氣之日數也。

二十四節氣是從標準時體系發展而來的(資料圖)

當時二十四節氣均稱“氣”,每月二“氣”,前者(單數)稱“節”或“節氣”,包括啟(立春、立夏)閉(立秋、立冬)在內;後者(雙數)稱“中”或“中氣”,包括分(春分、秋分)至(夏至、冬至)在內。節氣可以在本月的上半月,也可以在上月的下半月,但中氣必須分配在指定的月中。這就是“置十二中以定月位”。如以古之“八節”而言,春夏秋冬四季(時)是從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啟閉)開始的,不一定在規定的月中,而作為季節中點(時中)的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則固定在每年的二、五、八、十一月中。由於實行“置十二中以定月位”,節氣、中氣和月份的關係就基本固定了。見下表:

如果遇到閏年,一年中有十三個月,總會有一個月沒有中氣,就拿它作為閏月(“有朔而無中者為閏月”)。這樣安排閏月,可以使節氣(包括“中”與“節”)與月序的偏離不超過半個月。這種曆法,對生產和生活的安排無疑是很有利的。

(二)從太初曆到後漢四分曆

但太初曆也有其缺點,它是八十一分歷,即一個朔望月的日數(朔策)為29又43/81,由此匯出的迴歸年日數(歲實)為365又385/1539。這兩個數值比四分曆的相應數值(29又499/940,365又1/4)的誤差都大。公元85年,東漢編訢、李梵、賈逵等集體修訂了乾象歷,乾象歷重新採用了四分法,取一年長度為365又1/4日,故又稱“後漢四分曆”。

“後漢四分曆”還列入了二十四節氣的昏旦中星,以及晝夜刻漏、晷影長短的實測結果。這些使得二十四節氣進一步趨於完善。下面以冬至、小寒為例列表如下:

(二)

如前所述,秦漢時代人們是用觀測日晷和星象等方法來確定節氣的。但有時候實際氣候的變化和天文的變化並不完全一致,這就需要用其他辦法來校正,以便儘可能準確地把握氣候的實際變化。

《史記·天官書》載:冬至短極,縣土炭,炭動,鹿解角,蘭根出,泉水躍,略以知日至,要決晷景。

這是說,測定冬至主要看晷景,但也採用其他輔助手段。其中,“鹿解角,蘭根出,泉水躍” 是冬至時節的物候,“縣土炭”則是以炭測定空氣溼度以幫助確定冬至點的辦法。炭吸附性和透氣性均好,易燥易溼,人們在實踐中懂得“懸羽與炭而知燥溼之氣”(《淮南子·說山訓》)。

略以知日至,要決晷景(資料圖)

“縣土炭”候氣的具體方法,是把等重的土和炭分置“衡”的兩端,冬至到來時,空氣乾燥,炭首先變輕而上翹;夏至到來時,空氣潮溼,炭首先變重而下沉。這實際上是一種天平式的“溼度計”。對其機理,《淮南子·天文訓》解釋說:

日冬至則水從之,日夏至則火從之,故五月火正而水漏,十一月水正而陰勝。陽氣為火,陰氣為水,水勝故夏至溼,火勝故冬至燥。燥故炭輕,溼故炭重。[6]

這個辦法後來又有所改進,用鐵代替了土;因為鐵受空氣燥溼的影響比土還小,更適宜作為對空氣燥溼反應敏感的炭的參照物。這個辦法大概實行了不短的時間,所以東漢末年的李尋以此作譬,說:“政治感陰陽,猶鐵炭之低昂。”注引孟康曰:“《天文志》雲“縣土炭”也,以鐵易土耳。先冬夏至,縣鐵炭于衡,各一端,令適停。冬,陽氣至,炭仰而鐵低。夏,陰氣至,炭低而鐵仰。以此候二至也。”這一解釋是完全正確的。這是一種簡單而巧妙的測量溼度的方法,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測溼儀。

除了土炭或鐵炭測溼外,當時還有其他的候氣法,如律管候氣法等,但其機理和效果都不大清楚,這裡就不予介紹了。

(三)確定節氣的其他輔助手段

東漢順帝時,張道陵在四川創立了道教,世稱“五斗米道”,當時曾經實行過自創的歷法。《張天師二十四治圖經》雲:

太上以漢安二年正月七日中時下二十四治,上八治,中八治,下八治,應天二十四氣,合二十八宿,付天師張道陵奉行於布化。

天師以建安元年正月七日,出下四治,名備治,合前二十八宿也。星宿治隨天立歷,運設教劫。

這裡所說的“隨天立歷”顯然與制歷有關。具體說來,是將二十八宿與二十四氣配合起來計月計日。這種曆法以立春為歲首,一年分為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個月,九十日。每月兩個節氣,十二個月共二十四節氣。《玄都開闢律》雲:

二十四氣為天使。一氣十五日,一歲十二月,月二氣,終歲為二十四氣,皆是自然之氣也。

道教又設二十四治(職),以應二十四氣;其重要職責之一當是掌握節氣、制定和貫徹曆法。東漢時五斗米道經書《太上三五正一盟威錄》有二十四治與節氣相配的完整記錄如下表:

道教之所以重視節氣,是因為節氣代表了“天之氣”,這固然與個人修煉有關,但更與二十四節氣在民間的廣泛使用有關。五斗米道作為一個很有勢力的民間宗教群體,並一度成為農民政權依以建立的精神支柱,它依據民間廣泛流行的二十四節氣來制訂曆法,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這種按恆星方位以二十四氣來計月計日的歷法,研究者稱之為“二十四氣歷”。它是一種太陽曆,不同於官方的陰陽合曆。道教中有所謂五臘日,很可能是為了協調一年360日與迴歸年之間的差距而設定的,類似於彝族十月太陽曆中最後五天的“過年日”。“二十四氣歷”在道教勢力範圍內實行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後來,唐代的道士進一步改編成“二十八宿旁通曆”,流傳於民間。宋代民間天文學家衛樸尚能背誦之,沈括正是在他的啟發下提出了獨具創意的新曆法——“十二氣歷”。

(三)

還應指出的是,秦漢時代方士化了的儒生所編寫的緯書中,雖然充滿了封建迷信的內容,但其中有時也包含了一些自然科學的知識。如緯書把易數與曆法結合起來,以八卦配八風(八節),以坎、離、震、兌四正卦之二十四爻配二十四節氣,以十二訊息卦,每卦六爻,凡七十二爻,配一年七十二候,形成所謂“卦氣說”。以每日、每候卦氣的寒溫清濁來附會人事的善惡;以節候的誤差引出災異的占驗。例如《易緯·通卦驗》:立春:雨水降,條風至。雉雊,雞乳,冰解,楊柳椲。晷長丈一尺二分。青陽雲出房,如積水。當至不至則兵起,來年麥不成。人足少陽脈虛……雨水,凍冰釋,猛風至,獺祭魚,鶬鴳鳴,蝙蝠出。晷長九尺一寸六分,黃陽雲出亢,南黃北黑。當至不至,則旱,麥不為。人足手陽脈虛……

每個節氣都有相應的描述(資料圖)

每個節氣都有相應的描述。以卦氣附會人事的吉凶當然是荒謬的,但這些敘述中也包含了人們長期積累的關於節氣、物候和天象等方面的知識。

在緯書中甚至出現了用地球的運動來解釋節氣產生的理論。《尚書緯·考靈曜》記載:“地有四遊,冬至地上行,北而西三萬裡;夏至地中行,南而東三萬裡;春秋二分則其中矣。地恆動不止,而人不知,譬如人在大舟中閉牖而坐,舟行而不覺也。”

地球四時不停運動著。冬至地球偏北,相對來說太陽偏南;夏至地球偏南,相對來說太陽偏南。而分至等節氣正是由此而又產生。這是科學史上十分重要的創見。何以得知地球是運動的呢?《春秋鬥運樞》說:“地動則見於天象。”這是應用運動相對性的原理,以日月星辰的變化推匯出地球的運動來;同時用“閉舟而行”對“地恆動不止而人不知”作了通俗易懂的解釋。(編輯:若水)

(四)早期道教的“二十四氣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