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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宣德年間萊州府祭祀東海神廟,當地文武官員如何排序

“以文制武”,是明代吏治的總體基調。相對於中樞,這一點在地方上體現得更為明顯。以膠東半島為例,此前我們曾介紹過寧海州知州(從五品)呵斥寧海衛指揮使(正三品)的例子(詳見:五品知州呵斥三品指揮使,牟平縣誌中的明代文武關係體現)。當時有朋友留言說,這個例子屬於特殊情況(有敵人進攻州城),在大義面前,超越品級而發言,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如果說寧海州那次的情況不具有普遍代表性的話,那麼,這次要舉的例子,或許會更有說服力。因為,這是一份承平時期重要儀式上的官員排序名單。

眾所周知,從古至今,官場都十分重視“排序”問題。一位官員的地位如何,透過他在大型活動中的排序位置就一目瞭然。故此,以排序名單作為文武尊卑關係的佐證,也更容易理解一些。

明宣德年間萊州府祭祀東海神廟,當地文武官員如何排序

此次舉例的官員排序名單,出現於明宣德十年五月。而名單上的人,當時都聚集在山東省萊州府的東海神廟,參加一場隆重的祭祀儀式。

東海神廟,是古代官方為祭祀“東海之神”而在萊州灣畔修建的場所,原跡現已不存,遺址位於煙臺萊州市永安街道海廟姜家村西。根據萊州市博物館的資料介紹,東海神廟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漢代,在唐宋時期,這裡的祭祀制度愈加完備。明朝建立之後,“改定嶽瀆神號,盡去封爵,止稱‘東海之神’,每國家大事,輒遣官祭告。”(《掖縣誌》)

而所謂“國家大事”,通常指的是新君繼位,宣德十年之初,明宣宗去世,明英宗踐祚。當年五月,朝廷詔令山東萊州府知府夏昇將此事祭告於東海之神,該次儀式,就是在此背景下舉行的。

明宣德年間萊州府祭祀東海神廟,當地文武官員如何排序

從《掖縣誌》的記載來看,時任萊州府知府夏昇作為東海神廟所在的地方之長,承擔起了主祭之職。而除他之外,還有其他十六名文武官員也出席了本次祭祀活動,稱“預祭官”。這十六位“預祭官”的排序依次是:

中大夫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王巹(1),中順大夫山東按察司副使張用中(2),萊州府同知王恪(3),萊州府通判黃囊(4),萊州府推官於宣(5),萊州衛指揮使張斌(6)、羅源(7),萊州衛指揮同知雷祥(8)、夏昇(9)、萊州衛指揮僉事姚全(10)、萊州府學教授馮韜(11)、萊州府學訓導馬良(12)、李雲(13),掖縣知縣張志宏(14),掖縣學訓導李泰(15)、何章(16)。(《掖縣誌》)

相信對明代官員品級比較瞭解的朋友,一下子就可以看出這份名單的“重點”。萊州衛指揮使為正三品武官,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為從三品文職,如果單純按照品級來排序的話,正三品應該靠前才對。然而,在這份名單當中,領銜者卻是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

或許有的朋友會說: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雖然品級沒有衛指揮使高,但畢竟是從省裡派來觀禮的代表。活動本身不僅要考慮官員本身的品級,也要按照省、府、縣的層級來排序。比如萊州府學教授的品級僅僅是九品,但卻也排在了正七品的掖縣知縣前面。因此將布政使司右參政和按察司副使排在萊州衛指揮使前面,也在情理之中。

這種解釋聽起來有合理之處,但卻無法回答另一個疑問:萊州衛指揮使的排名為何比同在當地的萊州府官員還要低?並且,這個低不是一般的低,透過名單不難看出,萊州衛系統官員的排序,總體介於萊州府推官和萊州府學教授之間。要知道,根據《明史職官志》的記載,府推官的級別為正七品,與衛指揮使的正三品相差甚大。但在活動中,府推官在前,衛指揮使反而位居其後。

明宣德年間萊州府祭祀東海神廟,當地文武官員如何排序

而就像剛才提到的那樣,即便按照“單位”順序來區分,也解釋不通。因為萊州衛系統的官員,是插在了萊州府系統中間,兩者並非完全前後銜接的關係。綜合來看,這份名單背後的邏輯,只能用“文官地位更高”來解釋。

清承明制,以上這種禮儀場合的文武尊卑關係,在清代的典章制度中可以找到更多例證(筆者暫時沒有查到明代相應的規定,暫時以清代為例)。根據《欽定大清會典》的記載,提督(正一品武官)見總督(從一品或正二品文職),需三揖;總兵官(正二品武官)見總督,與司道(省屬文職)同;而副將(從二品武官)見總督,就需要北面跪、三叩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