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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大臣的工作內容究竟是做什麼的,官職竟凌駕於六部之上?

軍機大臣,始稱“辦理軍機大臣”,後來又改為“軍機處大臣上行走”、“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簡稱“軍機大臣”,俗稱“大軍機”,雅稱“樞臣”,是軍機處的官職之一。

負責輔佐皇帝處理軍國大政。雍正時首任軍機大臣為張廷玉與鄂爾泰。但與宰相職務不同的是此為沒有任何品階的非定製職銜;直到清末官制改定,只能“跪受筆錄”。清末1911年首任內閣總理大臣慶親王奕劻,原亦為領班軍機王大臣。

軍機處的編制,大臣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充任,無定員,一般六、七人。其中資歷最深者為“首席軍機大臣”,或稱“領班軍機大臣”,但沒有正式的名義。“軍機處行走”名目從嘉慶朝後期起即極少使用,僅恭親王奕?以議政王入值軍機時使用過一次。另有“軍機章京上行走”若干人負責協助大臣處理文書事務。

軍機大臣的工作內容究竟是做什麼的,官職竟凌駕於六部之上?

軍機處是清代輔佐皇帝的最高政務機構。初設於雍正七年(1729),當時正值清廷用兵西北,軍務緊急,因內閣在太和門外,官員混雜,易於洩露軍機。為此,清世宗在靠近內廷的隆宗門內特設軍機房。作為臨時性的軍事指揮機構。由於這一機構有利於君主獨裁,戰事結束後,於雍正十年正式改稱軍機處,成為處理全國軍政大事的常設機構。

直到清末(1911)“責任內閣”出現時才被撤銷,前後存在約190年。軍機處設軍機大臣,一般是三四人至五六人,最多時達六七人,通稱大軍機。由皇帝在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中選任,沒有定員。其中一人為首席軍機大臣,或稱“揆席”。首席軍機大臣每日入值,隨時準備皇帝召見,即使皇帝外出巡幸也不例外。

軍機大臣的職務是“掌書諭旨,綜軍國之要,以贊上治機務。”即秉承皇帝的旨意辦理軍政事務,實際上是為皇帝作侍從秘書工作。下設軍機章京,從內閣和六部中抽調中書,即中等官充任,協助軍機大臣處理文書,對一般奏章票籤處理意見,根據皇帝的意圖起草諭旨以及“記載檔案”等。官品不高,但接近機密,俗稱“小軍機”。分滿、漢兩班,各以一人為領班,一人為幫領班。處下還有兩個機構:負責修纂的“方略館”和掌翻譯的“內繙書房”。

軍機處總攬機要,還有向皇帝推薦官吏的權力,許可權凌駕於內閣和六部之上。各地的奏章由軍機處票籤後呈請皇帝批示。皇帝的諭旨,凡屬機要,都由軍機處草擬,稱為“密諭”,經由軍機處透過兵部送達地方的督撫,稱為“廷寄”,內閣無從過問。至於“文武官特簡”以及西北兩路軍兵換防也要由軍機大臣“進其名單”呈請欽定。軍機處還立有“存記簿”,相當於機要檔案,“凡有旨存記者,皆書於冊而藏之”,“應密存事件,則密封存記”。總之,軍機處奉命經辦一切重大軍政事務,成為國家的政治中樞。軍機處產生後,原來的議政王大臣形同虛設,內閣也成了處理一般事務的機構了。軍機處雖然總轄軍國政務,但它本身不是一個正式的權力機關。軍機大臣無專職,亦無定員。軍機處不設官署,除了奉命辦事之外,自己不能作出任何決定,也無權對外發出任何指示,即“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簷曝雜記》卷1)。其官員互不統屬,皆直隸於皇帝,軍機大臣的罷置也聽命於皇帝,一切大權都集中在皇帝手裡。它的設立是清代統治者在中央行政制度方面的重大變革。皇帝透過軍機處,完全控制了全國的軍政大權,實現了“乾綱獨攬”的絕對君權。

軍機大臣,正式稱謂是“軍機處大臣上行走”,俗稱“大軍機”。分設滿、漢員,由滿漢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總督等官員奉特旨充當,均為兼差。其數無定額,任期無限止。

凡經皇帝選調到軍機處任職的軍機大臣,稱“入值”。由皇帝指派滿、漢各一員為首領,稱為“揆首”、“領袖”。初期,凡應皇帝召見議商政務、承皇帝旨意起草諭旨以及寄給各官員之諭旨的署名等,均為領班軍機大臣專責。

乾隆時,傅恆任領班,經皇帝批准改為軍機大臣共同面君承旨,發出之寄信諭旨,亦改用軍機處名義。初入值軍機處者,因資歷或能力尚淺,則命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加“學習”二字,意示見習,其地位低於一般。

軍機大臣的工作內容究竟是做什麼的,官職竟凌駕於六部之上?

一二年後,再由領班的軍機大臣奏請去其“學習”二字。各軍機大臣之間,因資格、品位之高低而有差別,除視秩排班外,權力亦有不同。如:有的滿洲軍機大臣只准閱辦滿文奏報;新任之軍機大臣不準閱辦皇帝硃批過的奏報。這些等級差別,均不見有“則例”、“章制”,而是由皇帝欽定。

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這其中資歷最深者為“首席軍機大臣”,或稱“領班軍機

大臣”,但沒有正式的名義;入值軍機時按資歷深淺的分別稱“軍機處行走”、“軍機大臣上行走”、“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三種;“軍機處行走”名目從嘉慶朝後期起即極少使用,僅恭親王奕?以議政王入值軍機時使用過一次。

另有“軍機章京”若干人負責協助大臣處理文書事務。雍正時首任軍機大臣為張廷玉與鄂爾泰,恩遇最隆。自軍機處設立,軍機大臣取代內閣大學士成為清朝事實上的宰相;直到清末官制改定,理論上其功能為新內閣所取代,然而清末1911年首任內閣總理大臣慶親王奕劻,原亦為領班軍機王大臣。

從《清史稿·軍機大臣年表》看,軍機大臣最初設了三人,即怡親王允祥、大學士張廷玉、蔣廷錫,後來逐漸增加,最多時達十一人。他們之間沒有隸屬關係,各自辦理皇帝交辦的機要事務,分別對皇帝一人負責。軍機大臣能文能武,出將入相,既能熟悉部院事務,瞭解地方情況,又能指揮作戰,具有軍事經驗。如鄂爾泰出身進士,先後任佐領、廣西巡撫、雲貴廣西三省總督,雍正十年(1732年)任保和殿大學士、兵部尚書,進為軍機大臣。

軍機大臣的工作內容究竟是做什麼的,官職竟凌駕於六部之上?

①、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與官員上報之奏報文書的處理

②、凡國家之施政方略、軍事謀略以及官員的重要陳奏意見,或對官員的懲處、彈劾事件等等,皇帝批交軍機大臣議,或會同各有關衙門議,並著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

③、某些重大案件,皇帝專交軍機大臣審理定擬,或會同三法司審擬;

④、文武官員上至大學士、各部尚書,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以及駐防將軍、都統,駐各邊疆地區的參贊、領隊、辦事大臣等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開列應補人員名單,呈皇帝擇用。遇科考,亦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官名單及考試題目,請皇帝選用。複試、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閱卷官;

⑤、軍機大臣常侍皇帝左右,以備顧問;

⑥、軍機大臣可奉皇帝之命,以“欽差”的身份,往各地檢查或處理政務,稽查各省、各部院之匯奏事件。此外,軍機大臣還兼任方略館的總裁,內閣書房管理大臣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