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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翻護欄禁區游泳,3人溺亡告景區,家屬:為何偏偏我們孩子出事

一家七口海灘出遊,無視景區的提醒,強行翻越護欄,跑到禁區海灘游泳,造成四人溺水,三人溺亡的慘劇。家屬忍無可忍將景區告上法庭,景區負責人直言溺水地點不在景區範圍內,不該承擔責任。

7人翻護欄禁區游泳,3人溺亡告景區,家屬:為何偏偏我們孩子出事

禁區海灘,親人痛不欲生

《庭審紀實》欄目報道了這樣一個案例,2015年8月15號,楊某梅和丈夫易某剛帶著女兒、老母親以及兩個外甥孫某、徐某坤、外甥女李某心一行七人來到了大東海景區遊玩。當天下午5點左右,易某剛、孫某、鞠某坤三人在距離海岸線僅十幾米的海灘上不幸溺水身亡。

7人翻護欄禁區游泳,3人溺亡告景區,家屬:為何偏偏我們孩子出事

在三亞大東海景區的海灘上,曾經留有他們親人最後的足跡。

此次家庭旅遊是楊某梅的丈夫易某剛組織的,為了慶祝外甥孫彤考上重點大學,外甥女李蘭心考上重點高中。幾個小時之後,一家七口四人溺水,三人溺亡,這是大東海發生的最為嚴重的一起溺水事故。以下是死者家屬的採訪:

易某剛的妻子楊某梅說:“我都覺得對這個地方很失望,我們是遊客到三亞來三條生命不在了。”

孫某的父親孫某斌說:“我這個孩子養得這麼大,真的突然就沒有了。給我感覺來講,我以後的生活來講沒有什麼盼頭。”

鞠某坤的母親易某蓉說:“這種痛只有我們親身經歷過的人才能體會,撕裂般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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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梅說:“如果是他們在禁區和景區之間的那個位置設立一個牌,或者有人在那兒說,這不能去了,這是危險區,這是禁區。但我們也不會過去,也不會出事。”

在進入景區時,有個警示牌告知所有遊客下海的危險,但是徐某坤和孫彤不以為然,找到他們曾經拍攝過一段錄影。錄影中顯示一個男孩子說:“怎麼可能,我怎麼可能同意嚴禁下海”,隨後影片中還傳來景區播報:“大東海區,海況複雜,為了您的人身安全,嚴禁下海游泳,請主動配合景區管理人員的工作,謝謝。”

看到許多遊客都下海游泳,楊某梅和家人難以抑制自己的興奮都下了水。但是他們沒有想到噩夢正在悄悄降臨。楊某梅在接受採訪時說看到外甥女很吃力地在那兒划水,她對丈夫說:“怎麼回事,怎麼那麼吃力地划水?你去看一下怎麼回事?”

更可怕的是,楊某梅四處張望,兩個外甥早已沒有了蹤影。楊某梅說:“那一刻我就覺得出事了。”此時,楊某梅開始向瞭望塔方向求救。據楊某梅後面採訪說,過了七八分鐘的樣子,大東海景區來了兩個工作人員。他們是徒步跑過來的,手裡面沒帶任何的救生工具。

據大東海景區的救生隊員吉良明說:“就像舉手一樣的吧。本來蛙泳就是那個手在底下,看她很緊張慌張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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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良明是大東海景區的一名救生隊員,發生異常後,他呼叫同事一同前往救援。吉良明說:“就看著好像沒有喘氣了,我用力按兩下。”

據楊某梅說,看到那個救生員還在不停地在那兒壓,壓著他的那個胸口,自始至終他沒有做過人工呼吸。

大東海景區的環保總監宋秀軍說,他們有一個裝置是專門做人工呼吸的,已經是用了很多年了,只是作為這個死者的家屬,可能有些事情我們沒記細。

令人惋惜的是,急救並沒能成功挽救易某剛的生命。楊某梅說道:“當時我聽到這個訊息的時候,我真的是晴天霹靂,我就不相信剛剛我還在給他們拍照,剛剛我們一家人還開開心心的,怎麼可能這樣?”

第二天上午,徐某坤和孫彤的父母趕到了三亞。孫某斌說:“看到前面大概有十多個人,我們從遠處看來,地上 好像有一具屍體。”

一家人本高高興興而來,給這位考上重點大學的孩子慶祝,卻傷心地離開,留下了一生的痛,無情的海水就這樣帶走了年輕的生命。來到景區的孫某媽媽喊著:“童童,媽媽來看你了,帶著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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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某的父親說:“看到孩子一上來,我真的傻了,我老婆就有點昏厥的狀況。”直到在沙灘上見到了孫某,孫某斌和妻子才接受了孩子已經溺水身亡的現實。

孫某的父親悲痛地說,整個沙灘上看不到其他的任何的工作人員。反正海那邊的到處都是人,第二天下去孫某溺亡的那個地方,依然有很多人在那游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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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某斌不明白為何那麼多人在海邊遊玩,偏偏自己的孩子出事了?

景區三人溺亡,死者卻被網友謾罵

第二天一早,孫某斌看到了三亞日報的一篇報道。報道中寫道,翻越護欄禁區游泳來形容一行人的行為,這讓一家人難以接受。楊某梅說:“就是我聽那個媒體的報道,然後我們去現場的時候去看了,確實有一個欄杆,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已經到了所謂的那個景區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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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某坤的母親易某蓉悲痛地說:”看到這一篇報道之後,很多網友都在謾罵我們,你們攀越過去了,這是在找死,你們是來送死的。”

在楊某梅看來,景區沒有盡到安全防範的義務,這才導致了自己家庭的悲劇。意外發生之後,他和家人曾蒐集到一組不完全資料。自2012年6月至2015年8月的三年時間裡,有媒體報道的大東海溺亡人數多達28人,甚至因此有媒體將大東海稱為奪命海灘。

在大東海景區最常見的一句警示語就是浪大危險。但是每年大東海遊客量在兩百萬左右,他們中絕大多數人並不清楚海況危險的程度,或是因為好奇而下海嬉戲。

上訴代理人說道:“我們知道媒體報道28人。因為在以往的時候,很多我們不知道的,它已經涉及到不特定多數人利益安人身安全。所以我們認為他是個公共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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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三亞大東海景區是三亞開發最早的旅遊景區之一,當時也是三亞唯一的開放式景區。大東海是一個半封閉性的海灣,具有一定特殊氣候,特別是四月份到九月份,外來的海潮進入港灣之後,有很大的可能會形成一種離岸流,會把接近它附近的一些人,要不是往外拉或者是旋轉的往裡拉,所以極可能產生這樣溺水或其他事故。

美麗的海面下,隱藏著看不見的暗流和深坑。大東海複雜的地形和海況,無疑是造成頻發溺亡事故的兇手。但是大東海公司稱,在景區內發生的溺亡事件,絕大部分都是遊客對於景區安全提示置若罔聞造成的。

死者家屬將景區告上法庭,景區需要負責嗎?

事件發生後,楊某梅和家人認為景區存在管理過失,將大東海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大東海的環保總監宋秀軍表示:“我們當時施救完了,出於人道,我們該做的都做了,不在我們的景區內,我也去施救。這個案子對我來說太委屈了,跟我們沒有任何關係,憑什麼來起訴我們?”

據宋秀軍介紹,大東海景區內使用五個浮球圈起來了,游泳區免費對遊客開放,泳區外是不允許游泳的。管理方說,楊某梅一家發生意外時,已經離開了大東海景區的範圍。原來沿著海灘向東,有一截柵欄直通大海,將海灘阻隔。實際上這段柵欄並沒有起到預期的作用,有遊客在此穿行,下海游泳也無人勸阻。

但楊某梅表示:“但當時的三格這個護欄是沒有的,我覺得潮水還要下去一點,然後我們在水裡邊都看不到背後這個柱子。”

7人翻護欄禁區游泳,3人溺亡告景區,家屬:為何偏偏我們孩子出事

事發後,楊某梅曾向三亞市公證處申請對事發海域現狀進行證據保全公證。公正影片顯示,在他們進入景區遊玩時,景區入口附近並沒有浮球游泳區,也沒有指示牌說該去哪裡游泳。

對此宋秀軍迴應:“有幾個景區是不固定的。十一月份大浪過後,我們會派救生員和潛水員下去看有沒有暗流,有沒有這種海溝。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會把泳區往邊上撤。”

2015年11月20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易某剛等人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意識到軍事管理區並非遊客的旅遊之處,且有鐵柵欄隔開,但其無視“軍事管理區”的警示牌,依然繞過鐵柵欄,走出大東海公司管理區域範圍,進入軍事管理區遊玩,發生溺水事故。大東海公司不應承擔侵權責任,駁回了楊某梅等人的訴訟請求。

據楊某梅說,大東海景區以事發地不是他們景區範圍為理由,但是他們是怎麼到達禁區的,他們就不管了。所以對一審判決很不服,才又要求二審的。

2016年5月18日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此案。在辯論環節中,雙方闡述了各自的觀點。

上訴人方表示:“易某剛等人進入被上訴人的管理區域後,被上訴人就應當有路線指引的義務。根據現場的情況,柵欄也完全沒有封閉,也沒有專人看守。這就足以證明被上訴人沒有盡到安全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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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訴方說:“大東海景區是免費的,開放式的遊客選擇遊玩路線,是遊客自主的主意。”

上訴人再次辯論:“就算被上訴人沒有制止遊客自由進入景區的權利。而在本案中,易某剛等人去的不是出口。上訴人認為被上訴人應當有權利明確告知後果。”

為了證明事發區域不是大東海公司管轄範圍,訴訟方拿出了大東海公司與三亞市政府簽訂的管理經營合同書。

而上訴方則出示了一份事發五天後,大東海公司給三亞市吉陽區委的檔案。檔案表述該柵欄處向東沿海岸約三百多米長的海灘以及海域等,均為我公司管理的區域。

被上訴方說,其實這個報告當中主要的是第二段,為了更好地實施海上救援,還原一個完整的沙灘。我們主張這個管理的責任是從這個角度去講,並不是從權屬的角度講。除了對事發地的歸屬產生疑問,上述方面還對景區的安全條件風險評估提出了質疑。

質疑如下:按照《旅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開辦景區前應該有必要的安全設施制度,經過安全風險評估,滿足安全條件。我們希望他對方能提交風險評估報告,這個景區裡到底存在什麼危險,以及相應的具體的制度。

審判員對這個問題提問:“你們這個大東海風景區有沒有風險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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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秀軍表示,目前沒有風險評估報告。

被上訴方繼續說,2015年的時候,市安監局已經做出了一個對於這個8。15事件的一個報告。這個報告的結論也是很清楚的。也就是說這是一個非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這是一個意外事件。

上訴方反駁道,這個安全域性的這份報告只是證明了不屬於安全事故,這並不代表就是被上訴人方沒有過錯,不應當承擔責任。

2016年8月19號,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訴訟雙方下達了終審判決。易某剛等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服從景區管理,忽視景區設定的眾多下海危險標誌,應對此次事故承擔80%的主要責任。

大東海公司作為景區經營管理者,未設定足以阻擋遊客通行的安全隔離設施,管理上存在瑕疵。承擔20%的責任,向三案受害人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各項損失分別為:賠償受害人家屬合計金額36萬元多,受害人易某剛、鞠某坤、孫某自行承擔80%的主要責任,駁回上訴人楊某梅等人的其他訴訟請求。

海水無情,珍愛生命

在不瞭解海域情況及已經看到警示牌的情況下,不應盲目跟從眾人下水。不要有僥倖心理,覺得壞事不會降臨到自己頭上,不立於危牆之下,遠離有風險的地方,才能儘可能地避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