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說案丨外賣騎手虛假刷單薅平臺“羊毛”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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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案丨外賣騎手虛假刷單薅平臺“羊毛”3.7萬元

說案丨外賣騎手虛假刷單薅平臺“羊毛”3.7萬元

說案丨外賣騎手虛假刷單薅平臺“羊毛”3.7萬元

外賣騎手自恃深諳平臺規則,虛假刷單數千次薅平臺“羊毛”,騙取費用3。7萬餘元。近日,經寧波市鄞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宋某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罰金四千元。

說案丨外賣騎手虛假刷單薅平臺“羊毛”3.7萬元

宋某和妻子在寧波市內經營了一家黃燜雞米飯店,妻子負責做餐,宋某充當騎手負責送餐。宋某獲得的配送費除了買家支付的部分外,還有外賣平臺給其的補貼。時間長了,宋某就想到以虛構外賣訂單的形式騙取平臺配送費。

宋某利用自己和妻子的賬號先在外賣平臺上下一個其店鋪的外賣訂單,隨意填寫收貨地址和收件人資訊,並備註帶飲料、帶酒等字眼以區別正常外賣訂單,同時也能防止其他騎手接單,其店鋪接單後也不製作餐食。宋某順利接到騎手單後,騎著電動車到收貨地址跑一趟。訂單完成後,宋某就能收到配送費。

為了賺取更多的配送費,宋某還多次讓朋友們幫忙同時下單,訂單的收貨地址均填寫成相近地方,這樣宋某跑一趟能完成數個外賣訂單。

此外,宋某還看中了平臺的推薦騎手和新騎手的獎勵規則。其利用自己的賬號進行騎手推薦註冊,以給被推薦騎手好處費為由購買了數百個騎手賬號。賬號註冊好後,宋某登入這些騎手賬號接單並完成配送,騙取平臺的新騎手獎勵和推薦獎勵。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間,宋某利用上述方法,共騙取外賣平臺配送費、騎手推薦費、新騎手獎勵費共計3。7萬餘元。

後外賣平臺在工作中發現該店鋪惡意刷單騙取費用,遂報案。警方將宋某抓獲後,宋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積極賠償損失取得了平臺的諒解。

說案丨外賣騎手虛假刷單薅平臺“羊毛”3.7萬元

說案丨外賣騎手虛假刷單薅平臺“羊毛”3.7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宋某到案後自願認罪認罰,其和被害單位達成諒解,對其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依法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