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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性角度看,愛情本來就應該是平等的,女主明確表示了不愛男主

首先,還是年輕,結婚就是柴米油鹽,你不知道娶一個這樣的女人回家有多香,婚後慢慢養成,活的輕鬆點不好麼,不過也理解作者,沒有得到的才更加顯得珍貴吧,希望以後別後悔就行。我覺得是男主的問題咯,不是她不愛你,是你沒有走進人家心裡,你是一個很注重細節的人,卻往往忽略最近的人,你也許說遇到的時間晚了,但是她是真的給過你機會,不然這戲都不會陪你演,每個人都有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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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往往要自己的另一半放下過去,而不是接受未來,徹底放下再接納另一個人的確比找一個get over method要難得多,很少會有人do it the hard way,但能做到這樣的人更值得被愛。選擇了後者的人也不可以要求伴侶卑微地等自己幫自己走出來,那是不公平的,成年人有義務自己處理自己的過去。別人願意舔是情分,不願意是本分,愛情裡面沒有誰有義務揣著一顆赤誠的心去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如果真實,我突然想到一句話: “如果你和一個人相處很舒服,那麼大機率ta比你聰明” 連不愛一個人都能有素對待,那ta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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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只問她三句話: ①你還愛他嗎? ②他還愛你嗎? ③你們還有可能在一起嗎? 三個問題問完,根據回答來做出以下的決定: 問題①,如果她說“不愛”,這是最理想的情況,雖然從她的行為來看,顯然她心裡沒放下前任,但這個回答的傾向是她願意慢慢忘記前任。如果她說“愛”,同時我還愛她想挽留她,那就跳轉第二個問題。 問題②,這個答案是建立在第一問的基礎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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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問題回答“不愛”,那還有挽回的可能,如果是回答“愛”,那就應該放手了,郎有情妾有意,我還摻和進去幹什麼。那如果我非常非常非常愛她,還想努力一下怎麼辦?轉到第三問。 問題③,如果她回答“有”,沒說的,直接分手,祝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瀟灑轉身走人,喊個兄弟晚上喝一頓,第二天正常吃飯上班,把忘記交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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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什麼時候走出來了,再考慮下一段感情,如果她回答“沒有”,同時我也不介意做一個“感情接盤俠”,並且能夠接受以後可能戴一頂顏色鮮豔的帽子的話,我會繼續努力挽留。 其實到了這第三個問題,真的是我的話,大機率是不會問的,因為無論答案是“有”還是“沒有”,我都會選擇分手。 愛情應當是平等的,我可以等你慢慢走出來,可以等你慢慢接受我,但如果你自己沒有走出來的想法,除了他以外不願意接受別人,抱著“搭夥過日子”的想法,那麼,門在左手邊,你不走,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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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說一說我對搭夥過日子的理解,我不是不贊同搭夥過日子,大部分人其實還是搭夥過日子。我認為的搭夥過日子是相親這種的,一開始兩人可能沒有感情,但看著還算對眼,相處了沒多久就訂婚結婚了,在日常生活中慢慢培養出了感情,簡單點說,就是最後兩人的心能夠在一塊兒。就我所見所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是這樣的,大部分都還算是夫妻恩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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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說的“搭夥過日子”是加了引號的,這兒實際上說的是那種同床異夢的婚姻,雙方都在演戲,很累也沒意思。 羅裡吧嗦說了一堆,也不知道有幾個人和我一樣想法。怎麼說呢,從感性角度來看,如果男主非常愛女主,男主是應該會去挽留的。從理性角度看,愛情本來就應該是平等的,女主明確表示了不愛男主,放不下前任,再談下去也沒意思了,早分了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