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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種食物不易過期,都是可以長期食用的,別不懂扔了,太浪費錢

不知道廣大網友們有沒有這樣的經歷,晚飯吃得早,臨近睡覺,肚子開始抗議了,翻箱倒櫃找出來一包泡麵,驚喜之餘發現已經過期一星期了,於是一個糾結的問題擺在了眼前,吃還是不吃?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這樣的問題,食品到了保質期是吃掉還是扔掉,明天就要過期的食品,我是不是得努力趕在今晚12點之前吃掉?今天我們就來談一談這個問題,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見,也歡迎留言。

首先什麼是保質期?是誰定的保質期?總不能是工廠老闆隨口說的吧?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中的定義,

保質期,通常指預包裝食品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

這裡的品質並不僅僅是要求食品是安全的,還要求食品要保證風味和營養價值。保質期的確是由廠家制定的,但是一般來說是經過嚴格的測試的,因為保質期相當於廠家的承諾,在保質期內食品廠家是負有法律責任的,換句話說保質期一過,廠家、法律是不給消費者任何保證了。

其次,是不是過了保質期的食物全部都得扔掉?

根據法律規定,過期了的食品是不能再銷售的。但是食品變質是一個緩慢的過程,並不是說在保質期之前就完全沒問題,一過保質期瞬間壞掉。也就是說有一些食品過了保質期也是可以吃的。這些食品的保質期,其實更嚴格說是“最佳賞味期”,過期了不會壞,而是口感或者營養品質會降低。比如罐頭食品、純牛奶、飲料米麵、酸奶等。

再次,保質期內的食品是不是可以閉著眼睛吃?

食品保質期是指食品在標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

這裡要敲黑板,一定要注意貯存條件這幾個字。按照貯存條件存放,保質期內才是安全的。該冷藏的冷藏,該冷凍的冷凍。而且一些放在冰箱裡的冷凍食品,如果經常開關冰箱門,導致冷凍溫度高於-18℃,可能還沒到保質期就壞掉了。

所以有一些包裝上會寫著脹包、渾濁、漏氣不能吃。

最後,還有一些比較厲害的食品是沒有保質期的,也就是可以一直吃吃吃下去的。

根據國標GB 7718-2011的規定,食鹽、食醋、糖,酒精度超過10%的飲料都是可以長期存放的,

原因在於酒精和醋酸本來就有殺菌作用,不會因為細菌感染而腐敗,而糖和鹽可以增加食物滲透壓,讓細菌等微生物無法生存。這就是4種不易過期的食物,都是可以長期食用的,別不懂扔了。

另外重點來了,我們買回來的沒有包裝的肉製品、雞蛋也要注意保質期,一般雞蛋是3~5周,肉類冷藏時間最好不要超過兩天。長時間存放要放到冷凍,一旦超過時間了要果斷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