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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期滿複核的通知

根據年度工作安排和《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辦法》要求,現將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期滿複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複核主體

2018年之前(包含2018年)認定的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複核條件與新認定條件相同。

二、複核條件

參加複核企業應符合全部基礎條件和至少一項專項條件,具體條件詳見《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附件1)。

三、複核材料及要求

參加複核企業需認真填寫複核申報書、彙總表(附件2-5)。

四、工作流程

(一)企業申報。本著自願原則,企業按照要求提交複核申報材料至所在縣市區工信、經發部門。

(二)縣市區局推薦。各縣市區工信局、市屬各開發區經發局對企業複核申報材料嚴格把關,將符合條件企業推薦上報市工信局。

(三)公示認定。經第三方評審和局會議研究,市工信局對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複核透過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認定公佈,期滿不參加複核的企業自動取消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

五、有關要求

1。請各縣市區工信、經發部門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和推薦工作,於2021年11月18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市局雙創服務科。包括推薦檔案、複核企業推薦彙總表、複核申報書申請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同時報送蓋章電子版)。

2。對參加複核企業2019年以來節能、環保、安全、質量等是否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統一徵求有關部門意見,查證有關情況,查證結果體現在報送的正式檔案中;銀行信用、納稅信用和社會信用是否良好,是否依法規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企業自查並將相關證明附於佐證材料中。材料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3。請各縣市區局填寫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統計表(附件6)一併報送,只報送電子版,時間為2018年之後認定的企業(包含2018年)。

郵寄地址:濰坊市高新區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四樓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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