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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分盡了,就好好說再見,好聚好散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緣分盡了,就好好說再見,好聚好散

01

《論語》:“

食不語,寢不言,席不正不坐。

這句話很好理解,吃飯的時候不交談,睡覺的時候不說話,坐席擺的方向不合禮制,不坐。乍一看之下會讓人覺得要求太苛刻,是束縛人的一些行為。其實,很多道理我們不能只看表面,應該靈活理解。

引申來講,上面提到的三種行為都是對個體行為的規範,講的是“無規矩不成方圓”的問題。所謂自由,也只有在相對合理的約束下才有意義,否則沒有任何規矩,任何人都想怎樣就怎樣,那就亂套了。

個體在自己的世界中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合理要求自己;個體進入到群體之中,同樣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合理要求自己。只有把這兩種情況兼顧到了,個體才能在任何環境中游刃有餘。

這種事不能嫌麻煩,因為人活著本身就是一件麻煩事,有時候被麻煩找,有時候還需要找麻煩,無論怎樣,只有在有麻煩的時候和沒麻煩的時候都維持一個合理的狀態,才有所謂“存在即合理”一說

順著這個思路去對待生活,我們不難發現,生活中方方面面的事都有相應的規則,有的是純個人化的規則,有的則是群體公認的規則。個人化的規則可以相對靈活調整,而群體公認的規則則需要大家共同遵守,否則會在無形中受到懲罰。

就拿婚姻來說,絕不是單純“愛不愛”那麼簡單的事,彼此的做法是否合理,兩個人在一起是否合拍,是否能把日子過好,遇到問題能否同心協力等等,是每一個處在婚姻中的人都應該注意的問題,下面這個女人就對這方面的規則理解

比較到位:

緣分盡了,就好好說再見,好聚好散

我那個“要娘不要媳婦”的前夫,認清婆婆的真面目以後,悔不當初,又是痛哭流涕,又是跪求我復婚,說後悔了,說不該要娘不要媳婦,不該說“媳婦沒了可以再娶,但我媽只有一個”之類的話

拋開我們之間的恩怨情仇不說,我可以理解他,換做是我,如果因為我自己的錯誤行為釀成了大錯,追悔莫及的時候也會想要彌補。可問題是,牽扯到雙方的恩怨情仇,彼此之間已經有裂痕了,已經緣盡了,怎麼可能破鏡重圓?

我向來不相信什麼破鏡重圓,因為破鏡不可能重圓,雖然類似的傳說聽起來很美好,但傳說只是傳說,有演繹的成分,只是人們的美好願望,放在現實中很難行得通。

他當初要娘不要媳婦,說白了就是愚孝,因為明眼人都能看出來我婆婆不懷好意,故意挑撥我們之間的關係,故意在他面前說我壞話,故意說我把她氣病了,而他卻不去判斷婆婆的話是真是假,直接就袒護她,我在這種情況下被迫離開,再讓我回頭,我當然不會同意

雖然我知道我們永遠不可能好聚好散,但一切都已經塵埃落定了,事情已經發生了,不好的回憶已經定格了,我也已經再婚了,他被婆婆算計了才意識到錯怪我了,此時一廂情願求我復婚,我只能提醒他接受現實,好聚好散,實在不想再跟他扯不清了。如果我這樣做會對他造成傷害,我覺得正好,因為他這樣的人必須多受幾次打擊才能學乖,如果他犯錯了還不讓他受到懲罰,總是讓我為他的錯誤買單,對我也太不公平了。』

緣分盡了,就好好說再見,好聚好散

02

尼采在《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提到:“

如果你打算與儘可能多的人維持友誼,急於和剛認識的人成為朋友,孤獨一人時感覺不安,說明你沒有安全感,你想要依賴別人,不自信,不自愛,內心深處不希望與自己為伍

。”

前面那個女人追悔莫及時的狀態,就接近於尼采說的那種狀態,他急於想要跟前妻破鏡重圓,急於想讓別人替他的錯誤買單,希望透過依靠別人獲取安全感,這很明顯是不自信以及不自愛的表現,說白了,他只想到了修復婚姻,卻沒有意識到問題的根本在於自己,真正應該修復的物件是自己,唯一應該做的是努力讓自己愛上自己。

她最後提到的“好聚好散”四個字很有意義,雖然這只是一種說法,或者只是一種想法,但有時候我們不得不耐著性子這樣做,我們只有跟明

知不可為

的事對抗,內心想做卻知道自己不該做,要求自己不做,這樣的事經歷多了,才會真正有所成長。

緣分這種事生氣和幻滅都是有原因的,但凡緣盡的兩個人,幾乎不可能再緣起,我們年輕時不相信這個事實,還願意寄希望於僥倖可以理解,但到了一定年紀以後,真的沒必要再寄希望於僥倖了,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敢於接受現實,才意味著心理成熟

緣分盡了,就好好說再見,好聚好散

03

不管是如何做自己層面的問題,還是如何對待感情以及如何與人相處的問題,每個人都會經歷一個從不懂到懂的過程。有的人在這個過程中相對平穩,不會經歷太多坎坷;而有的人則一波三折,只能從細節著手,讓自己慢慢成長。

人到中年的時候往往會浮躁,尤其是經由某個現實認識到自己原來並沒有那麼偉大的時候,恨不得想要一夜之間變得偉大,消除所有的缺點。這種心態應該被重視,應該允許自己慢慢成長,凡事都事實出發,你起步晚,起點低,一口吃個胖子註定不現實。

誠如尼采所說:“

想飛就一定要先學會站立、行走、奔跑、跳躍、攀爬與舞蹈,於我而言,學會用繩索越窗,爬上高高的桅杆,在知識的桅杆憩息,是極大的幸福。那在桅杆上晃動著的小火苗,雖然僅有一點微光,但它於遇難的水手而言,卻代表了希望。

這很好理解,你二十歲的時候就有了想飛的覺悟,有大把時間可以揮霍,當然可以心安理得讓自己慢慢成長;但如果你三十過半了才意識到自己想飛,此時就需要耐著性子靠希望慢慢支撐著前行,感情中所謂的“好聚好散”放到人生其他事情上也適用,不管經歷了什麼,不管身處怎樣的處境,我們只有靜下心來好好跟過去說再見,一點一滴堅持向前,才不至於在原地打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