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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了大半生,忽然發現人的前半生太順,未必是件好事,真是這樣嗎

去年臘月,我的一個發小酒後開車出了事故,先撞死一個路人,後撞到橋墩,車子報廢,人差點也沒了。

發小雖然被搶救過來,但是兩腿截肢,半身癱瘓。他這下半生要麼躺在床上,要麼只能坐輪椅了。

發小之前順風順水,一路風光無限,常常令我們這些生活不順遂的人心生羨慕甚至嫉妒,但現在看到他躺在床上一片哀傷,我心中不禁一陣悲涼,只能背過身去偷偷地抹眼淚。

在蜜罐中成長的熊孩子,是小時候我們趨之若鶩的物件。

活了大半生,忽然發現人的前半生太順,未必是件好事,真是這樣嗎

發小天生家庭環境優渥,其父是轉業軍人,在公安局工作,其母在縣人民醫院當醫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這樣的家庭可以稱得上名門望族了。

起初,發小先是和我們一起在鎮中心小學讀書,他很調皮搗蛋,爺爺奶奶管不住,老師更加管不了。

由於家裡給他的零用錢多,他經常買了好吃的東西分給我們,這樣我們都喜愛跟他在一起,他吩咐我們做的事,我們沒有不敢服從的。

上三年級時,有次他在教室後面的黑板上故意亂塗亂畫,把原來寫有的校規,板報,宣傳欄等弄得一塌糊塗。

老師批評了他幾句,沒想到午休時,他帶一個跟他要好的孩子,溜到學校工具房裡拿了一把種花草用的钁頭,兩人輪流砸破了木質黑板,此事震驚了整個校園。

學校通知了他的父母,他父母趕來向老師道歉,並掏錢給學校重新做了一個更加堅固的水泥製成的黑板。

然後父母帶著他轉學到縣實驗小學去了,此後我們只有在寒暑假裡才能相見。

某次寒假天很冷,我們在野外玩,他沒有穿冬衣,便叫我去他家幫他取棉衣來,我不肯,他很生氣,自個兒去了。

等他返回來時,手裡提了一大袋餅乾、糖果之類的,是他在小賣部買的,這麼大一袋好吃的東西,就是在大過年時,我家也沒有買過。

他故意不分給我吃,看著一幫小夥伴們使勁地吃,當時我那個饞勁兒,至今回想起來仍念念不忘。

由此看來,我這個發小的生活真的太富足了,他隨隨便便的零花錢,都是我父母眼裡捨不得花銷的一大筆錢。

可以說,整個童年,我的這個發小都是活在蜜罐中,是我們人人都想要活成的那種。

踏著黃金鋪就的大道,人生一路開掛,繼續輝煌。

活了大半生,忽然發現人的前半生太順,未必是件好事,真是這樣嗎

初中畢業後發小沒有考上高中,去了職業中學,而我則讀了縣一中。

在我高三上學期臨近期末時,發小去當兵了,臨走前開了輛桑塔納到我校來接我去酒樓喝酒,等我到達時已經有了好多他的同學和朋友。

那晚我有些傷感喝多了點酒,平時雖然我們同在一個縣城,但兩個學校相距比較遠,加上學習緊張,所以我們很少相見。

我知道他這是沒有辦法之中的辦法,畢竟職高考上大學的人,每年似乎沒有幾個,所以只能選擇當兵。

沒想到人家當兵只是為了鍍金,當兵回來後鯉魚躍龍門,遠遠把我們甩在後面。

而我後來卻考砸了,考上了一個比野雞還要野的三流大學。

四年大學後,在我拿著這本不能當擦屎紙用的畢業證書奔波找工作時,發小已經消無聲息地進入了縣稅務局工作。

我們的差距再次拉開,並且我知道,這個差距以後會越來越大。

果然幾年後,他以他小舅子的名義,相繼開了商場、酒樓,而那時候我還在為一日三餐而奔波。

我有了孩子後,老婆沒有工作,靠我那丁點兒的工資實在難以養家餬口,我一時陷入了困境。

那時發小又買了幾輛拖掛跑長途運輸,因為我們之間不尋常的關係,他叫我過去幫他開車,給出的工資要比別的人高很多。

看著發小人生一路開掛,我只能默默地承認了自己生來命苦,而發小就是天生的好命,是他們上輩子修來的福。

紙醉金迷,迷失自我,一朝橫禍天心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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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小早在四年前就辭去公職,別人都說像他這樣好使的腦袋更適合在商場上混,事實證明他的這個選擇是正確的。

大概真的應了那句人心不足蛇吞象吧,按說發小這麼多年做生意掙下來的財產,是他幹幾輩子的稅務工作都掙不來的。

辭職後他卻幹起了旁門左道的生意,著實讓他狠賺了幾筆橫財,由此內心逐漸膨脹,開始了夜夜笙歌過著聲色犬馬的生活。

在酒吧裡他結識了許多女人,前年他離婚另娶了個年輕貌美的女子,兩人覺得錢來得太快不花白不花,所以過著紙醉金迷的日子。

但是終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那次從邊境走私過來的菸酒,被抓了個正著。看著這個觸目驚心的罰款單,他傻眼了。

此後他怪罪於自己運氣不好,便天天晚上出去喝酒買醉,常常喝得爛醉如泥。

那次他又跟幾個狐朋狗友喝酒,密謀再來更大的一筆,所以一興奮就喝高了,從而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離婚時分給前妻及女兒近一半的家產,這次車子報廢,賠了死者家屬一百多萬,自己的醫療費近百萬,加之這兩年花錢沒有節制,而且還被罰了款,所以現在發小真的是窮光蛋了。

那個從小三上位的後妻,也在他出車禍後不久便拍拍屁股走人。

有因必有果,一切惡果都源於前面種下的惡因。

活了大半生,忽然發現人的前半生太順,未必是件好事,真是這樣嗎

常常有人這樣說:人的福報是有定數的。如果前半輩子享完了,後半輩子的厄運就來了。

我不敢苟同,畢竟這是一個有關宿命的問題,沒有誰能夠有根有據地擺出理由來讓人信服。

但從發小這個事例來看,他的前半生確實走得順風順水,但是如果他能夠遵紀守法,行得端坐得正,規規矩矩的做生意,現在何嘗不是過上幸福的生活呢?

正是因為他藐視法律,想走捷徑,做起歪門邪道的勾當,賺了黑心錢後便紙醉金迷,遭到處罰後又花錢買醉,結果長期下來把腦袋燒糊塗了。

從而酒醉後該找代駕的不找,以為自己還清醒,還能行,這樣的思維,出事是遲早的問題。

所以說,做人還是要守本分的好,一切惡果,都是先有惡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