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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與都女士的法律風險

Kris與都女士的法律風險

電腦終於修好了,換電腦提上日程。

本來打算寫深圳首例個人破產的,但是好幾個粉絲要求寫加拿大電鰻Kris的事情,就先講他吧。老規矩,先上瓜。

01

事件簡介

先說,這是根據網路資訊整理的,本人不保證真實性。

事情不算複雜,就是一位姓“都”的女士,在網上公開指出加拿大(或者叫加麻大更合適?)的Kris先生。在一個夜晚把自己叫到了一個屋子裡面,一屋子人都在灌都女士的酒,都女士後面就失去了知覺。之後,都女士醒來,發現自己和Kris在一張床上。另外,都女士還聲稱Kris以欺騙或者脅迫的手法與眾多女性發生了關係,其中包括不少未成年。

Kris與都女士的法律風險

02

法律分析

一、都女士的法律風險。如果都女士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所說為真,鬧得這麼大,一個誹謗的罪名是跑不掉的。另外都女士曾曬出一份協議, 協議內容大致為都女士不再“脅迫、要挾”Kris,Kris則向都女士支付數百萬元。當然都女士沒有籤,並將收到的資金逐步轉回原賬戶。這種操作,讓我肯定,必然有律師在協助都女士。

因為如果都女士收了錢,還簽了協議,那麼大機率會被搞一個“敲詐勒索罪”。這裡我們要感謝吳X波,他讓名流身邊的女人們都知道了這個罪名。

那什麼是敲詐勒索呢?我們直接看立法解釋:“以

非法佔有

為目的,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公私財物的行為。”曝光隱私其實也是一種威脅或者要挾,但是需要注意明星的隱私權對公眾知情權是有一個讓渡,曝光明星隱私不一定會侵犯隱私權。重點就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實務中這一點爭議很大。有的人認為,只要索要的款項具有可訴性,那麼無論數額多大,都不能認為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也就不能以敲詐勒索罪論處。有的人則認為,只要所要的款項明顯超過了損失的金額,就應當認定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還是舉個例子來幫助大家理解吧,上面的論述對於普通人來說不太好理解。

假設一著名女網紅到一個飯店吃飯,覺得很難吃。就叫來老闆,說:“你們店的飯太難吃了,讓我以後看到飯菜都想吐,給我一百萬的精神損失費。不然我就在網上曝光你,我有一千萬的粉絲。”老闆害怕被曝光,就給了一百萬。

那這名女網紅有沒有構成敲詐勒索呢?通說觀點認為不構成,因為女網紅的精神的確受到了傷害,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是法律賦予她的權利,應當值得尊重和保護。但還有部分人認為這就構成了敲詐勒索,因為女網紅索要的金額,明顯遠超出了正常的精神損害賠償金額。

這裡就勸一句:為了避免爭議,在索要合理正當賠償的時候,不要獅子大開口。當然,青春損失費這類要求,法律是不承認的哦。

Kris與都女士的法律風險

二、Kris的法律風險。其他的不說,如果都女士保留有當時的內褲床單什麼的,Kris怕是就真的要去吃牢飯了。因為現在我國司法實務中,與醉酒狀態中的女性發生關係,之後女性報案的情況下,一般都判了有罪。(當然,還是有一定證據要求的,不是空口白牙一說就判刑。)

這裡呢,就講一講這個罪名普通人不知道的細節。強J罪是指:“違背婦女的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X關係的行為。”

暴力就不說了,大家都能夠理解。我們看看脅迫和其他手段。

脅迫,主要指的是精神上的壓制,迫使婦女就範,不敢抗拒的手段。之前講王校長那一篇文章提了一嘴,沒細說。這裡舉幾個例子,比如以公佈婦女隱私照片威脅;以傷害婦女或者她的親屬威脅;以用職權作為威脅手段的(之前王校長就有點像這種情況)。

其他手段,這是個兜底的說法,只要是可以達到讓婦女“

不知抗拒、無法抗拒

”的手段,都可以歸類進來。例如:謊稱為其治病啊,趁婦女熟睡啊,將婦女灌醉、麻醉啊。這可都是立法解釋中的例子,不知道Kris知道了慌不慌。

另外還有一個關鍵就是要違背婦女的真實意願,但是這個論證很複雜,就不詳細講了。法律中對此要求綜合時間、環境、婦女性格、體質等因素進行

考量,

不能將婦女是否有抗拒行為作為違背意願的唯一要件。

Kris與都女士的法律風險

有人還在問,Kris是加拿大國籍,是否能夠適用我國刑法?這個問題完全不存在,因為我國刑法管轄有一個屬地原則。意思是不管什麼國家的人,在中國境內犯罪,都適用中國的刑法。唯一的一個例外是外交豁免權,這個很特殊,以後再講。

03

個人看法

由於本文的時間為7月19日下午,所以如果有反轉的話,只能說了見諒。畢竟,都女士說今晚22點要放出錘死Kris的證據。然後今天有人講都女士已經被抓進去了,因為一整天都女士都沒有在網路上發聲了。

其實不管怎麼反轉,我認為Kris必須涼涼。

大概兩三年前,Kris因為睡粉絲被錘得都快爬不起來了,結果在資本運作之下,一首《大碗寬面》讓他起死回生(當然也少 不了同行的襯托

)。而現在,睡粉絲就算了,還把手伸向了未成年人。這種行為,

哪怕在眾多公知追捧的燈塔國,敢與未成年發生關係,無論是否自願,牢飯都是要吃的。所以,無論最後他是否被認定觸犯我國刑法,我認為這種德不配位的流量明星都不應當出現在主流之中。如果他不涼,憑什麼攜帶相機的

陳老師要涼?從私德上來講,陳老師比Kris好太多了吧。

最後,願廣大人民群眾團結起來,拒絕資本給我們強行喂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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