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島
不是所有的愛情,都需要大張旗鼓。
張愛玲曾說:“感情原來是這麼脆弱,經得起風雨,卻經不起平凡。”
深以為然。
很多人都喜歡轟轟烈烈的愛情,覺得一個人能為自己付出一切的時候,一定是最愛自己的時候,一段感情能夠經得起各種問題的考驗時,一定是最真摯的感情。
但其實,愛情最大的考驗,不是父母不同意時的憂愁,也不是兩個人異地時的相思,更不是沒錢時的無奈,而是生活的平淡。
生活的平淡,容易衝散兩個人對愛情的幻想,容易讓兩個人的矛盾逐漸顯露。
以前那些靠轟轟烈烈來證明很愛的情侶,可能會因為平淡的生活而覺得沒有多愛,從而放開了對方的手。
到了最後,能一直維持下去的愛情,往往是那些處久不厭的深情。
而你早晚會發現,越是處久不厭的愛情,兩個人越喜歡不動聲色的付出,只有這樣的愛,才能經過平淡的考驗,原因很簡單。
不動聲色的付出,才能證明一個人是心甘情願的付出
很同意斯勞恩·克羅斯利說過的一句話:
“如果一個人要在你的要求下才會改變、才會說愛你、才會在吃晚飯時帶酒、才會在飛機降落後給你打電話,那你們之間的關係是你無法承受的。”
在一個人真正愛另一個人的時候,付出和遷就從來都不是一種犧牲,而是一種因為愛所以產生的本能。
但這種付出不再以“本能”的形式出現時,一個人會在自己的付出中,感覺到委屈,感覺到不公平,感情自然很難維持下去。
如同《前任3》中的孟雲一樣。
和林佳剛相戀時,他總覺得為林佳付出什麼都是應該的,那個時候的他不會計較林佳耽誤了自己的時間,不會抱怨林佳的脾氣。
可是過了幾年,當孟雲的事業越來越順利時,他對林佳的愛少了,便開始各種埋怨林佳。
那個時候的孟雲,已經不明白為什麼林佳一定要看某一場電影,已經不明白兩個人吵架為什麼自己一定要道歉。
而不明白的唯一原因,便是沒那麼愛了。
因為沒那麼愛,才會覺得林佳要看電影,是在耽誤自己的時間,也是因為沒那麼愛,才覺得兩個人吵架一定要公平,更是因為沒那麼愛,才會在林佳離開的時候置氣不挽留。
感情裡,能夠維持到最後的愛情,往往是以不動聲色的付出為基礎的,因為在一個人這樣做的時候,就是他們真正動心的證明。
正如王小波未出名時,被妻子林銀河養了很多年一般。
那段時間裡,李銀河不會計較自己為王小波付出了多少,不會計較自己的生活因為王小波變得多苦。
不計較的原因,便是她愛王小波,所以覺得王小波的夢想就是自己的夢想,為了自己的夢想付出多少都不算浪費。
因此,要愛,總要去愛一個可以不動聲色付出的人,他們不計較自己付出了多少的樣子,是愛著的最好證明。
越是不動聲色的付出,越會讓兩個人養成相愛的習慣
記得電視劇《三十而已》中,鍾曉芹決定要和陳嶼離婚,卻在離婚沒多久開始懷念陳嶼的溫柔。
這種溫柔,其實就是陳嶼曾經在婚姻裡那些不動聲色的付出。
在和陳嶼分開後,鍾曉芹才慢慢發現,家裡的拖鞋總是陳嶼默默擺好的,遙控器裡的電池總是陳嶼一個人更換的,自己從來沒操心過,也沒發現過,沒發現的原因,僅僅是陳嶼沒說而已。
感情裡,原本就是如此,因為不動聲色的付出,往往最容易讓兩個人養成相愛的習慣,最終誰也離不開誰。
這種感覺,就像是每天早上出門前的一個擁抱一般。
要說這個擁抱有多重要?
其實真的沒多重要,就算沒有,自己還是會去上班,生活還是照舊,一切都沒有太大的變化,但沒有了這個擁抱,人心總是會感覺空落落的。
哲學家曼恩曾說:“習慣彷彿一根纜繩,我們每天給它纏上一股新索,要不了多久,它就會變得牢不可破。
愛有些時候,也是一種習慣,是這種習慣,讓兩個人離不開彼此。
譬如有些情侶,戀愛時,總覺得有沒有對方都可以,甚至當對方離開一兩天的時候,還會因為自己暫時恢復了自由而開心。
但是,當那個人離開自己的時間長了,每天下班回家看不到那個人的身影,聽不到那個人的叨嘮,自己卻會開始想念。
感情裡,往往是平淡的生活,最容易磨去兩個人的激情。
甚至在生活不僅平淡,還無趣的時候,一個人很容易把自己生活的無趣,怪罪到另一個人身上。
只是,如果兩個人都願意不動聲色的付出時,總會有那麼幾個瞬間,會讓自己覺得有對方真好,這便是愛能夠維持下去的重要原因。
很喜歡卡夫卡在《城堡》裡寫過的一句話:
“努力想得到什麼東西,其實只要沉著、鎮靜、實事求是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達到目的。而如果過於使勁、鬧得太兇、太幼稚、太沒有經驗,終將一無所獲。”
年少之時,喜歡愛情轟轟烈烈的人常有,當兩個人面對的挑戰太多時,戰勝各種挑戰時的成就感,會讓一個人以為是對方帶來的幸福。
也是因為如此,才會忽略兩個人本質上的不合適,畢竟那個時候的兩個人,哪有太多的相處中的問題。
而真正成熟的人往往明白,生活的平淡,才是對感情的最大考驗,也只有久處不厭的兩個人,才容易和對方走到最後。
在兩個人久處不厭的過程中,所需要的,便是彼此可以不動聲色的付出,這是愛的證明,也會成為兩個人不會分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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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
為愛的人付出時,你會計較得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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