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電動車有3條嚴苛的新規,涉及速度、騎行方式,你有被影響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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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有3條嚴苛的新規,涉及速度、騎行方式,你有被影響到嗎?

電動車是和汽車一樣,都是在千禧年之後快速地在普通家庭快速普及的交通工具,而如今,汽車普及遇到了瓶頸,道路交通擁堵,停車位價格越來越貴,公告停車位不夠用等問題,讓不少地方對於汽車都實施了搖號購買,上路限號的措施,一定程度限制了汽車的增長速度。

電動車有3條嚴苛的新規,涉及速度、騎行方式,你有被影響到嗎?

但電動車由於輕便靈活,無論是道路行駛還是車輛停放都沒有受到保有量的提高產生影響,不過,電動車的數量增長給它帶來了另一個“苦惱”,那就是交通事故率的問題,我們從上圖可以看到,機動車的事故率在下降,但作為非機動車的電動車事故率,隨著電動車數量的增長,非機動車引發的事故率卻在增長。

立規矩是讓電動車步入正軌的方式

那麼,電動車的事故率一定要跟它的數量成正比,我們從機動車的數量和事故率的發展趨勢可以看出,明顯並不是,那麼,電動車作為非機動車,它的安全隱患實質上是小於機動車的,但為什麼叫他事故率卻在增加?根本原因還是電動車管理制度不完善,而機動車有著十分成熟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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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電動車由於沒有一個完善的管理制度,因此,它的上路行駛也就沒有多少規矩,在道路行駛出現逆行、佔道行駛、超速行駛、載人行駛、闖紅燈等等行為都是屢見不鮮,這樣的情況就導致了本身比較安全的電動車,安全隱患增加,也成為一件件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而給電動車“立規矩”就成為讓電動車步入規範化軌道的一個方式,因此,我們在2019年4月15日迎來了《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新國標),在這之後,又接連出現不少規定,比如電動車的上牌、戴頭盔,這些都讓電動車的安全性提高,當然,在眾多的規定中,也有一些被車主稱為比較“嚴苛”的規定,其中有3個榜上有名,小鑫為您介紹,您看看它們嚴苛嗎,有沒有影響到您。

第1條:電動車道路行駛限速15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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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日,被稱為“最嚴”新規的《深圳市電動腳踏車管理規定(試行)》正式實施,對於深圳,電動車人都非常熟悉,曾經多起高達2000元的高額電動車罰單就來自深圳,甚至因為這個事情,還多次登上了相關熱搜榜,而本次實施的新規中,有一條被稱為過於“嚴苛”,那就是

第36條中的第5點:電動車在道路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那麼,這條規定為什麼能夠被稱為“嚴苛”,其實騎行過電動車的車主都會深有感觸,時速15公里其實並不快,如果一直在這個時速行駛,會發現自己會被不停地超車,甚至一些腳踏車都能超過自己,這樣的時速限制,被稱為嚴苛其實並不是“言過其實”,畢竟,作為交通工具,時速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低速行駛確實會影響用車人的出行效率。

第2條:電動車過馬路需要下車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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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南寧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南寧可是我國電動車人均保有量大市,常住人口八百多萬,而電動車的保有量達到了三百萬,平均3人不到就有1人正在使用電動車,街頭電動車成為一道“風景線”,因此,在條例的第24條的第4點,就明確規定:

電動車在人行道上通行應當下車推行,不得騎行。

這意味著,電動車在透過人行橫道線(斑馬線)的時候,電動車就不能直接騎行,而是需要下車推行,這樣的規定出發點當然是好的,過馬路是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三者的彙集之處,出現交通事故的機率會更大,下車推行的目的是降低事故率,但這樣的規定,會影響電動車通行馬路的效率,不少車主也認為過於“嚴苛”。

第3條:電動車不允許使用擋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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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上饒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釋出,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對於電動車有上牌、戴頭盔、不逆行等多個規定,其中有一點明確提到:

禁止機動車、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安裝擋風板(布)、固定手套、遮陽(雨)傘(蓬)及其固定支架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裝置,否則會處於機動車為500元罰款,非機動車為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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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止上饒,關於擋風被的禁止使用和罰款,在之前就有多地已經實施,比如上海市對於使用擋風被,罰款50元,而這樣的規定,其實影響的車主人群還是比較廣,我國除了少數的南方城市,大部分地方在冬天都非常寒冷,電動車都需要防寒的裝置,而使用擋風被就是主要的防寒措施,不允許使用擋風被,也被車主視作“嚴苛”的規定。

電動車有3條嚴苛的新規,涉及速度、騎行方式,你有被影響到嗎?

結語

:以上的關於電動車道路行駛限速15公里/小時、過馬路需要下車推行、不允許使用擋風被,是諸多規定中,被車主認為比較“嚴苛”的規定,它對於車主的用車有著比較大的影響,很多車主都表示,如果車輛對於闖紅燈、逆行等行為進行查處,甚至對於不上牌、不戴頭盔的行為的治理,都十分的理解和支援,但對於這3條,覺得沒必要管的這麼嚴格。

那麼,您是怎麼認為的呢?歡迎大家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