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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橫道上綠燈亮起,行人卻無法過馬路……

今天上午10時許,大連錦繡路與錦霞路的十字路口,東西向的人行步道紅燈轉成綠燈,家住附近的市民桂女士抬腳踏上人行步道,準備橫穿馬路,這時一輛白色轎車突然由東向北右轉,加速駛上人行步道,當時要 是桂女士反應迅速,及時 住了腳步,再往前多邁一步,後果不堪設想……

根據我國交通法有關規定: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人員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不妨礙”這三個字具體到實踐中,就看司機和行人怎麼理解和判斷了。

可能大家都有過這樣的體會,當綠燈亮起,步行透過這樣的人行橫道時,需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隨時要注意右轉彎,或左轉彎的車輛,根據它們的車速來判斷自己是走還是停。經常是走走停停,甚至沒走完,紅燈亮起,自己被包夾在南來北往的車流中,進退不得。

同樣的難題也拋給了司機,司機不僅要注意自己的盲區,也要根據行人的通行速度來決定自己是加速還是減速。往往很多時候,司機和行人之間的互相”誤判“,造成了交通事故的發生。

據相關統計,每年由於這樣人行步道上的互相”誤判“造成的交通事故,發生的人員傷亡排在交通事故發生原因的首位!

我國交通去明確規定,行人在透過馬 時,享有優先通行權,機動車應該避讓行人。沒有設定訊號燈的,機動車也應該避讓透過馬路的行人。否則將會受到相應扣分和罰款的處罰。

並且,相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均在各自的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上設定舉報通道,鼓勵行人舉報機動車透過人行道不避讓行人的行為,查實一例,會給予行人20元左右的獎勵。

但就是這樣,還是有很多司機繼續鋌而走險。司機小鐘對此就大倒苦水,他表示,我要是不搶,可能幾個燈都過不去!要是平峰時段還好,不趕時間,心情也會比較好,會讓行人先透過;但趕上高峰期,如果我停車,後面一堆車都按喇叭催我,甚至有些急性子的,直接搖下車窗,惡語相向!

司機的行為,法律上已經明確規定,就不過多贅述了。重點提醒下行人,自己穿過人行步道時,一定要注意左右轉的車輛,尤其是大型工程車,司機公有一定的盲區,非常危險。這個時候就不是考慮交規則的時候了,生命才是放仕第一位,需要首要考慮的!

人行橫道上綠燈亮起,行人卻無法過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