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6月24日起,寧夏這一地將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

菜單

6月24日起,寧夏這一地將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

6月24日起,寧夏這一地將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

同心縣公安局

關於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

不文明交通行為的通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電動車交通

6月24日起,寧夏這一地將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

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從2021年6月24日起至年底,對轄區境內上路行駛的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現通告如下:

一、

禁止16週歲以下人員駕駛電動車上路行駛,凡上路行駛的電動車駕駛人必須年滿16週歲。

6月24日起,寧夏這一地將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

二、

禁止電動車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上路行駛電動車駕駛人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各行其道,安全文明出行。

6月24日起,寧夏這一地將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

三、

禁止電動車多人騎乘、三輪電動車非法載客。

6月24日起,寧夏這一地將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

四、

依法嚴厲查處電動車騎乘人員不戴頭盔,消除交通安全風險,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6月24日起,寧夏這一地將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

1.

對不滿16週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車的一律依法處理;對年滿16週歲以上學生騎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和騎乘多人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並抄告學校和教育部門。

2.

對公職人員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並公開曝光。同時,抄告責任單位和縣紀委監委部門問責處理。

3.

對廣大群眾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對不聽勸阻屢禁不改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並公開曝光。

4.嚴禁拒絕、阻礙公安民警依法執行公務。對拒絕、阻礙公安民警依法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同心縣公安局

2021年6月18日

6月24日起,寧夏這一地將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

戴頭盔與不戴頭盔對比

6月24日起,寧夏這一地將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

▌責編/初憶 來源

/平安同心

6月24日起,寧夏這一地將集中整治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