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的王女士
表示
她的寶馬車在路口等紅燈的時候被後面的豐田車給追尾。
交警認定豐田車剎車不及時
,
要承擔全責,但這賠償的過程可
真
是一波三折。
而在王女士檢視豐田司機行車證的時候,卻驚奇地發現這輛豐田車的戶主根本就不是肇事司機本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記者將王女士和張師傅召集到汽貿公司。
雙方一見面就吵得不可開交,王女士還是堅持車輛要在寶馬四
S
店修。
王女士
表示
張師傅
曾
提出想要三五百塊錢私了,但沒有同意
。
四
S
店定損金額一出來,張師傅就反悔了
,大約是
一萬三。
張師傅卻說,他早就諮詢過車子的修理人員,王女士的寶馬車後保險槓並不是非換不可。
但很快就遭到了王女士的打臉,就修不能改。
王女士表示自己堅決不同意到外面去修車。
原來張師傅的車只買了交強險,其他的商業險一個也沒買,因此他拒絕在四
S
店修車
。
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是做網約車的,張師傅的豐是自己買的,只是掛靠在公司名下。掛靠費每年一千八百元,簽了協議後,掛靠車輛戶主就變成了公司
。而
協議中也明確寫道,掛靠車輛必須按時繳納營運險,投保險種等。這麼看的話,張師傅已經違約。
張師傅
表示,
他掛靠到網約車名下,並不是為了營運,而是為了車輛以後能升值
,
還說自己以前跑過網約車
。
但不管怎麼說,汽貿公司在對掛靠車輛
在
監管上有
很大
漏洞。
三方
最終沒能協商
一致,王女士表示會透過法律途徑
解決。
那麼大家覺得王女士的寶馬車
是該在
4S
店修
,還是私了找個地方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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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