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打電話給好友約個燒烤,結果告訴我說,還在處理一個棘手的故障車,那個車是60天內的,搞不好就要涉及到退車,他作為技術經理,必須在場提供技術支援,加班也得弄好。
有很多新車客戶或許對汽車三包法,半知半解,甚至完全太瞭解的。
曾經有客戶在質保期內,問我換某個非易損件要花好多錢的,他完全不知道保修的權益。
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關於汽車三包法的那些事,知己知彼,勝券在握。
先說說為什麼經銷商害怕60日或者3000km(以先到為準)以內的車子出故障?
原因很簡單,在這個範圍內,出現
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洩漏,
消費者可以憑
三包憑證,購車發票
等向
經銷商申請免費退換車!
為什麼說免費呢?這是相對超出這個範圍而言的有償退換車來說的。
超過60日或者3000km之後,又在兩年或者50000公里之內的退換車,是需要消費者花費合理的補償,才能退換車的。
合理使用補償費用的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里程(km))/1000]×n。使用補償係數n由生產者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使用時間、使用狀況等因素在0。5%至0。8%之間確定,並在三包憑證中明示。
那麼,哪些情況可以退換車呢?
答案如圖
那我們退車,應該找誰呢?
銷售者與消費者是直接訂立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在買賣合同的約束下,三包責任主體是銷售者,所以實行“
誰銷售誰負責三包
”的原則。
除此之外,我們需要重點了解些什麼?
實話說,真正遇到發動機,變速箱,剎車失效,車身開裂之類的情況,還是極少數的,大部分車主遇到的問題是:
1、同一問題,修理多次沒修好
2、質保期內出現多次故障(小毛病多)
3、質保期內發現故障未解決,脫保之後需要自費更換
細心的朋友會發現,三包法裡有一條是:
同一故障問題(更換的同一備件),維修五次,都未修好,在三包期內(2年或者50000km,先到為準)是可以申請有償退換車的!
還有一點,累計維修時間超過35日,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計算,也可以申請退換車哦!
對於質保期內發現故障未解決,脫保後需要自費的情況
建議車主,在發現故障時,第一時間去維修站檢查,並保留系統檢查記錄(手寫單不算數哦!)!等到過了質保期也好有憑證,有些還不錯的品牌會根據實際情況,申請索賠的!
有些必要的點要重點強調一下
第一:汽車三包法是2013年10月1日之後開始實施的,在這之前購買的車輛,不適用於此三包法
第二:三包法是針對家用車的,公司車,營運車是不適用的,也就是說,公司車營運車,只保修,不包退不包換!
第三:三包起始日期是以購車發票時間為準的。
第四:自費更換的備件(易損件除外),質保期是一年。
第五:三包法規定,家用車質保期至少是三年或者60000km,兩年或者50000km內可以包退包換,超過了,就只能保修。
以下是某品牌的易損件質保期,不同品牌的可能會略有不同
關於汽車三包法,你還有什麼想了解的嗎?歡迎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