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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利劍出鞘”,小“蒼蠅”村霸藏不住了

最高法“利劍出鞘”,小“蒼蠅”村霸藏不住了

圖片來自網路

壟斷資源、中飽私囊、過河拆橋……說起村霸,農民朋友們肯定心裡恨得牙癢癢。

近日,

最高法釋出《關於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意見》提出,

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掃黑除惡鬥爭常態化,依法嚴懲宗族惡勢力和

村霸

”“

市霸

”“

行霸

”“

路霸

等農村黑惡勢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在當前,小官大貪的問題非常普遍。

就拿小小的村官來說,他們貪個幾百萬上千萬都是小意思。他們憑什麼能做到?究其原因無非是他們手中的權力非常之大,雖然村官是我國行政級別最小的一個官職。

在我國當前的農村,基本上所謂的村民會議形同虛設,村委即使開會也是村長書記一個人說了算,其他成員也就是舉舉手籤簽字而已。

是什麼原因使小小的村官能掌握著這樣的“生殺”大權呢“

首先,近幾十年,我國經濟水平高速發展,農村的經濟基礎顯著提高。這就造就了這腐敗滋生的土壤。比如在一生城中村的徵地拆遷都是他們說了算,一些國家專案徵用耕地也是他們當家作主;還有一些村官透過騙取國家的各項惠農補貼來獲取利益,

例如,

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新橋村

10

名村官瓜分了價值

18

億元的

316

套安置房事件,引發全國轟動。這曾是建國以來村級官員集體貪汙的第一大案。

在這些專案中拿到好處的村官迅速積累起自己的財富,為進一步鞏固自己的權力做好準備。

其次,

村官為了最大限度地獲取權力和財產處置權,他們往往不擇手段。他們透過賄選、搞宗族勢力甚至成立黑社會團伙,採取軟硬兼施的方式威脅村民。他們大搞一言堂,家族式管理,很多地方的村委班子成員都是村長或書記欽點,大部分都是自己的三親六厚。村民監督只是掛著的幌子,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2020年11月,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對一起黑社會組織案進行一審公開審理時查明。蔡甸區消泗鄉九溝村原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趙某紅(女)趙某紅明知劉學慶等人系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仍接受該組織成員賄賂,逐步被拉攏腐蝕,充當其“保護傘”。擅自將九溝村工程專案總金額47。8%的工程交由該黑社會組織承接,併為其註冊公司提供便利,致使劉學慶黑惡勢力坐大成患。

這些人從村官逐漸發展成為村霸,無非是由於他們手中的權力太大。目前,基層的腐問題敗已經成為新農村建設中的絆腳石,也嚴重影響了農村的長期穩定。要想解決基層的腐敗問題,首先要削弱村官手中的權力,充分發揮上級監管和民眾監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