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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多萬買的房子自己還沒住就被陌生人先住了,該追究嗎?

杭州周先生花6000000元在濱江區買下一套房子,6月份毛坯交付。8月1日晚上8點多,他帶父母去看房。然而,讓人意外的是,他密碼還沒輸完,一個只穿一條短褲的男人,先從屋裡打開了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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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一臉驚訝地望著男子,男子說他是來修房子的。可是,房子的問題7月就維修好了,之後再也沒說要維修,更何況房子維修,他作為業主竟然毫不知情。

男子的話讓他無法相信。再一看男子衣著清涼,他走進屋裡一看,頓時氣不打一處來。

原來,屋裡一片狼藉,男子睡覺的鋪蓋、菜、碗、鍋、果核垃圾,還有一些個人用品攤在地上,洗手間裡還晾著男子的衣服,地上都是水,不知是剛洗過澡,還是剛小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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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仙月】

面對質疑,男子說是負責工程的人安排他住在周先生的房子裡的。

周先生很快報了警,同時也叫來了物業人員。

物業經理聯絡了工程負責人員,對方卻說並沒有安排,是工人的個人行為。而且集中維修的工人是有宿舍的,就在小區裡面。

物業經理說,保安晚上會對亮燈的房間進行查詢,若敲門無人應還會及時聯絡業主。

周先生無法接受這樣的解釋,他希望物業和施工方書面道歉並補償房租。此事,目前還在協調中。

對周先生來說,600多萬的新房,自己還沒住,就先被別人住了,還有那麼多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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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男子說他7月26日就住進去了,沒有裝修的房子,沒有衛浴裝置,還要在裡面洗澡上廁所,想想都覺得膈應。

毫無疑問,物業、施工方和入住的男子都有責任?

首先,男子在周先生家裡住著,天天晚上用燈,物業不可能看不到。若按物業經理的說法,他們的保安發現亮燈的房間會敲門、會聯絡業主,那周先生應該接到過類似的電話。然而並沒有。

那麼,這就說明,保安並沒有像物業經理說的那樣巡查,否則,又怎麼會發現不了陌生男子住在周先生的新房裡。

更重要的是,物業本就負責小區人員進出,對於男子住在周先生新房的事一問三不知,實在說不過去。

其次,施工隊一句,是工人個人行為明顯有點推卸責任的嫌疑。單是毛坯交付沒多久

就需要維修就說明工程質量並沒有那麼好。

除此之外,縱然工程負責人說工人有宿舍,但一個普通工人明目張膽住在業主新房裡,難免讓人覺得不可思議,開發商授權也不是不可能。

最後,對這名男子來說,一個人住在139平的房子裡,鋪一張席子就能睡,支一口鍋買點菜就能做飯,還有衛生間可以洗澡,簡直不要太愜意。

可是,他忘了房子是人家花600多萬元買的。物業經理找他時,他卻遲遲不肯露面,難免讓人覺得心虛。

而且,就算是因為維修需要停留在業主家裡,也應該告知業主,更何況毛坯房已經交付。

偷偷住進去本就不該,還弄得人家新房裡面到處都是垃圾,這種行為實在太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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