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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湖北歲時在各大節日中的用樂情況

中國作為農耕文明發源之地,隨著四季的交替勞作,在觀察和順應自然界的同時,形成了四季分明的歲時節令,以及由此形成的節日和節日習俗。上古《月令》記錄了王朝歲時事物,各種樂舞歲時祭祀諸方神靈是為國之要務。中古時期,一些祭禮逐漸演化為帶有世俗情懷的喜慶節日,如迎春等禮儀,立夏、立秋、立冬皆有祀,有樂舞。郡縣則以男童著青衣在東郊行迎春禮,無樂。唐宋以降,立春節日禮俗已完全偏向於世俗的歡慶。

迎春,從官方的一個儀式,已然演化為一場節日慶典行為,也是“官民同樂”的嘉禮範疇。用樂隆興的節日,往往是傳統禮俗社會中的喜慶祈福節日和宗教節日,喜慶節日主要有立春、春節(除夕直至元宵節結束)、端午節、七夕節、中秋節、重陽節、臘八節等四時佳節。清初,國家定元旦、冬至和萬壽節為三大節,而民間又以春節、端午和中秋三節為重,用樂也唯春節、端午最為隆重。

清代湖北歲時在各大節日中的用樂情況

清代湖北春節用樂

農耕為業的古代華夏民族,總是善於在農事開始和結束,把握好時間的分寸,進行祭祀和歡慶。每年的耕作之前,都有一場最為盛大的節慶狂歡,即至今我們稱之為的中國的“春節”。這場慶典常常要持續很久,元旦之前漸入節慶氛圍直至上元節後,月許的時間都沉浸在節日的氛圍中。

元旦、上元節是屬於每一個人的狂歡節日,歡慶中也有著相關的習俗與禮儀,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倫理與等級等禮俗觀念,各地形式上雖有差異,但本質無差。在這漫長的歡宴中,充滿了各種音樂的活動,極具地方民俗風情。

從文獻來看,湖北清代歲時節令中伴隨著民俗活動用樂最為集中為上元節前後的玩燈。燈會的日期一般為上元節前後三、五日,甚至更久。其中上元夕、也就是俗稱的元宵節,最為熱鬧,可謂通宵達旦、徹夜狂歡。在節日中,城鄉喧囂,列戶懸燈。在縣城中不僅街市樹立架子扎以松柏懸燈和燈謎,在城郊寺廟之空曠之處還聚集燈市。

廟會就從新的一年的第一天開始了,古代的俗節也浸潤著濃郁的宗教色彩。如正史記錄民間音樂總是雪泥鴻爪,因而中國古代音樂史是圍繞著宮廷王朝音樂文化為核心,地方誌書在記錄地方風俗也多是片言隻語,而無法詳細瞭解風俗中的用樂細節。從地方誌書記錄的湖北清代春季歲時節令上元節前後的玩燈有著豐富的歌舞文化表演,這就涉及到歌唱和舞蹈,樂隊和奏樂,以及民間手工藝製作等諸多民間藝術文化。

清代湖北歲時在各大節日中的用樂情況

清代湖北端午節競渡用樂

端午節是中國節日文化中的代表節慶,也是荊楚地區代表的傳統節日。南朝稱之為浴蘭節,荊楚有競渡採雜草等俗,記於《荊楚歲時記》。可見,荊楚之地是端午節的發祥地之一,有著悠久的節日禮俗文化傳統。在湖北,端午,又稱端陽,有初五小端陽,十五大端陽之習俗,部分地區還有二十五末端陽的說法。

五月是荊楚之地傳統集中驅疫的月份,或因此形成了大、小和末端午的漫長節俗。清代傳承習俗有懸艾、帶香囊、艾虎囊、佩五色絲線、鬥百草、印張天師像、五毒像、貼符、飲雄黃、吃粽子,小兒塗雄黃於鼻口,潑灑雄黃酒於四壁驅瘟,以及競渡和送瘟船等風俗。對照《荊楚歲時記》可見大部分習俗都有著悠久的歷史傳統。

荊楚競渡之風歷史悠久,據考古發現,漢代荊楚大地已經有了競渡的習俗。而南朝《荊楚歲時記》已經將這一風俗與屈原、曹娥和伍子青等歷史故事相聯絡在一起,這些也在後續的歷史中被不斷的延續和發展。現代學界,也有認為競渡萌生時代當與古代南方龍圖騰祭祀有著直接的關係,與春節類似,是從原生宗教發展成為以娛樂喜慶活動為主的民俗節日。

因此,觀歷史與今天端午用樂,既有著民俗的喜慶氛圍,也摻和著宗教的儀式性和儀式音樂,同時,也與龍舟競渡等儀式活動,以及迎神賽會宗教活動,有著緊密的關係。競渡的用樂是有著悠久的傳統的。

清代湖北歲時在各大節日中的用樂情況

競渡,在其萌生時期,是作為南方越族的祭祀活動,自然存在著古老的祭祀禮儀;漢魏逐漸演化成各地區的拔除之禮,而至唐宋競技娛樂的成分逐漸增強。競渡結束後,各種民俗活動繼續,株歸地區傳統也會在端午期間有民間歌舞慶祝的活動和演劇活動。

清代湖北端午節“送瘟船”用樂

從上述春節、上元、端午節喜慶祈福節日,不僅僅是單純的節日,也混合了人們的宗教信仰和祈福攘災的祈求。在長江流域、乃至中國南方大部地區明清時期還盛行這一種古老“送瘟船”儀式。在清代湖北多發生在端午節日,為端午民俗,文獻記載為“紙舫祈神之會”,也有稱“龍舟會”“送船會”等,為民俗“送瘟船”。整體來看,觀西塞山神舟會祭禮儀式採用夥居道送船儀沿自於宋元明清一脈相傳,賽會活動中“以戲娛神”,鑼鼓喧聞,歌舞百陳,與明清賽會多有一致,沿自古老傳統。

清代湖北中秋與除夕用樂

清代湖北元旦至燈節的春節期間和端午節在荊楚節日文化中用樂最隆。但是,在其他的喜慶節日中也有一些民俗涉及音樂活動。

結語

本章以清代湖北地方三大節:春節、端午和中秋的節慶儀式活動為主線,對於湖北清代春節至上元燈節期間的節日音樂活動,端午節競渡和送瘟船儀式音樂和中秋送秋、除夕鬧年鼓的音樂民俗活動進行歷史構建和分析,其中尤以春節、上元節和端午節用樂最隆。

清代湖北歲時在各大節日中的用樂情況

中華節日皆有著悠久的歷史,用樂的形式也多有傳統。上元燈節源於東漢明帝時期的“燃燈表佛”。至隋唐成為重要喜慶節日,歌舞百戲成為燈節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至近古時期,民俗節日越來越體現了世俗情懷的歌舞娛樂活動。湖北上元燈節風俗也興起於隋唐,現存的民間歌舞多可上述是清代,如嘉魚縣“五龍拱聖”龍燈可追溯至明朝天順年間。

清代文獻記載,湖北的春節和上元燈節的用樂以歌舞、戲曲和鼓吹為主,而龍燈、舞獅等百戲歌舞又於民間逐疫的古老風俗有關,是鄉攤之遺義。因此,歌舞的活動常伴隨著一定的儀式性,如舞龍燈前要進行祭祖、祭神等儀式,娛神之後為娛官,至官府衙門,然後本地城鎮、鄉村,以及周邊地區。儀式中,體現了封建王朝的倫理綱常等級制度。

端午節是興起於荊楚地區的代表傳統節日,有著小端陽、大端陽、末端陽的傳統,因此,湖北的五月幾乎沉浸在節日的氛圍中。競渡和送瘟船是端午節最具有代表性的民俗活動,具有音樂儀式特點的活動。競渡最早記於南朝《荊楚歲時記》,隋唐時期處於湖北的南郡、襄陽,以及湖南的武陵地區,是競渡最興盛的代表地區。

風俗延續至明清,乃至今時。競渡賽前有祭禮,並徹夜擊鼓稱之“開頭鼓”,祭江、遊江、歸舟皆有《龍船歌》。從歌曲而看,有的顯然歷史十分悠久,如清代崇陽《龍船歌》“有聲無詞,不可解曉”。競渡的祭神活動,與道教儀式結合,且結合了迎神賽會的民俗活動,演劇也不可或缺。

清代湖北歲時在各大節日中的用樂情況

送瘟船也是興起於荊楚的端午民俗活動,至少在宋代就形成了不同派別的道教儀式活動和用樂。清代湖北送瘟船幾乎涉及全省,儀式有迎船、迎神、送船等階段,有道教儀式和音樂,有歌舞臺閣,百戲鼓樂,也形成了獨特的迎神賽會的活動,演劇亦是不可或缺。端午節作為中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湖北也是代表的文化區,上述的民俗音樂活動也頑強地保留在當代湖北,梳理當代,清代的音樂圖景似乎更加清晰和完備。

從文獻的爬梳和當代音樂文化遺存雙重觀照中,清代湖北喜慶節日民俗,體現了儒教、道教、佛教三教融合的思想觀念,也將民眾生活中的祈求,如去病、攘災、求子等心願融匯其中。用樂以俗樂為主,有鼓吹,即各地的民間吹打樂;有歌舞,尤其體現在春節、上元節期間,是民間歌舞藝術充分展示的節日。

宗教音樂與民眾節日生活也有著密切的關係,如端午期間的迎神賽會、競渡和送瘟習俗,儀式中體現了道家、佛教,以及巫文化的屬性,用樂也參入了宗教音樂,尤其,以黃冠俗道儀式音樂與荊楚民眾節日生活密不可分。而宗教性節日更是封建王朝的中國社會中為最普遍的,圍繞著神靈的聖誕、成道,以及其他,用樂的形式以宗教儀式音樂為核心,同時也不乏俗樂張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