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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被罰6000多萬,網紅直播為什麼那麼能掙錢?

繼明星之後,網紅主播們偷逃稅也被查了。

據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網站11月22日訊息,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透過前期稅收大資料分析結果,發現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兩名網路主播涉嫌偷逃稅款。

雪梨被罰6000多萬,網紅直播為什麼那麼能掙錢?

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調查發現:

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透過設立北海宸汐營銷策劃中心、北海瑞宸營銷策劃中心、上海豆梓麻營銷策劃中心、上海皇桑營銷策劃中心、宜春市宜陽新區豆梓麻營銷服務中心、宜春市宜陽新區黃桑營銷服務中心等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把從有關企業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8445。61萬元,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

偷逃個人所得稅3036。95萬元。

雪梨被罰6000多萬,網紅直播為什麼那麼能掙錢?

朱宸慧(雪梨)直播畫面 ↑

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透過設立北海靈珊營銷策劃中心、北海珊妮營銷策劃中心、宜春市宜陽新區玉珊企業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陽新區藍珊營銷服務中心等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把從有關企業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4199。5萬元,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

偷逃個人所得稅1311。94萬元。

雪梨被罰6000多萬,網紅直播為什麼那麼能掙錢?

林珊珊直播畫面 ↑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等相關法律法規,對

朱宸慧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擬處1倍罰款共計6555。31萬元

,對

林珊珊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擬處1倍罰款共計2767。25萬元。

偷逃稅,

不用坐牢嗎?

嚴謹地說,已經沒有偷稅罪一說了,取而代之的是“逃稅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了逃稅罪,第二百零三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稅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

【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

【逃避追繳欠稅罪】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偷稅漏稅數額較大或稅款佔應納稅額的百分比超30%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對逃稅罪作出修改,在刑法第二百零一條中增加了

初次違法免罪規定

,只要按稅務機關要求補繳了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已受到行政處罰,就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雪梨被罰6000多萬,網紅直播為什麼那麼能掙錢?

雪梨、林珊珊這次是初犯,只要按稅務機關要求補繳了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就不需要坐牢。

但這次網紅主播偷逃稅金額之大還是震驚了網友,有人

表示:怪不得人人都想當網紅。

雪梨被罰6000多萬,網紅直播為什麼那麼能掙錢?

知瓜資料顯示,僅2021年10月20~21日,雙十一預售第一天,雪梨直播銷售額就達到9。13億元。

網紅主播掙的錢,說到底還是我們這些勞苦大眾貢獻的。

我們為什麼在直播間就控制不住寄幾

每逢網紅主播倒數三二一,

那些曾經幻想“理性消費”的網友都會乖乖

輸支付密碼,像巴甫洛夫的狗。

雪梨被罰6000多萬,網紅直播為什麼那麼能掙錢?

雪梨被罰6000多萬,網紅直播為什麼那麼能掙錢?

圖源:微博截圖

簡單來說,

直播就是來“刷你滴卡”。

據《第 47 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國直播電商使用者規模達3。88億戶,

在直播電商中購買過商品的使用者佔到整體直播電商使用者的66。2%

網紅主播有一種神奇的“魔力”,能把網友變成

一臺臺充滿激情的“付款機器

。這種

“魔力

叫做

互動式的購物體驗

互動式的購物體驗

直播間裡的網紅主播

透過

口播提供

的特殊體驗,不僅比

傳統網購中圖片、影片等

手段傳遞的內容更多,還能傳達

主播的非語言行為資訊

構建了一個

“面對面”的購買場域

,提高消費者的購買意願

在網路營銷領域,臨場感被定義為消費者對其與品牌商家之間的直接性和親密性的感知程度,包括遠端臨場感和社會臨場感。

遠端臨場感,在線上購物中是指消費者所產生的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

有研究指出,遠端臨場感能夠透過

感知功能價值

感知享樂價值

的中介作用,直接促進消費者產生對產品的積極態度,增強消費者在虛擬購物中的

安全感知

,進而

提高購買意願。

雪梨被罰6000多萬,網紅直播為什麼那麼能掙錢?

圖源:李淼,華迎。直播電商中臨場感對購買意願的影響——替代學習視角[J]。中國流通經濟,2021,35(08)

網紅主播的直播營造了一種身臨其境感,讓你的掏錢行為成了“情不自禁”的事。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對於網紅主播也是如此。

為了讓網紅主播們“花紅百日”,我們還是要努力管住自己的雙手,不要再給他們送錢,害他們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