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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索要一萬過夜費,男子一怒殺人拋屍終被捕

導讀

金錢對人的誘惑無處不在,很多男人女人為了錢願意放下尊嚴或者出賣靈魂,做出這樣或那樣的不堪之事,實在令人惋惜。本文講述的就是一個女人為了買部手機出賣自己的肉體,進而演化成命喪黃泉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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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經過

蔡某,25歲,已婚,平時在美容院上班,下班後和老公生活在揚州的某處出租房裡。2002年的9月19日,蔡某因為手機被偷只好來到一家手機店再買一部,她沒什麼錢,只好在櫃檯挑來挑去,打算買一部兩三百的普通機型用用。

這時,38歲的程某正好也進了這家店裡買手機,看到蔡某姿色不錯,不由得多注意了幾眼。發現蔡某一直在看便宜的手機,他心生一計,主動上前搭訕,聲稱可以給她一點買手機的贊助費,只要她願意陪自己睡一晚。

蔡某確實想要一部貴一點的手機,加上程某不停地暗示,她也就順勢跟著程某到了住處,兩人交媾在一起。

貪心不足

發生關係以後,程某按照之前的承諾給了蔡某400元現金,哪知道蔡某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根本看不上這點小錢,而是問程某要一萬元,否則就告他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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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當然不願意,於是他和蔡某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又擔心女人真的出去報警,最後他只能掐死這個喋喋不休的女人。答應好的幾百元現金沒到手,女人還因“貪心”害死了自己。

處理屍體

當晚,想好怎麼處理屍體的程某開著從朋友那裡借來的車,飛快地載著屍體駛向了萬福閘,那裡拋屍應該比較合適。

當車子開到目的地,程某一看萬福閘附近都是車子,愣是不敢下車,只好繼續向東走,換了幾個地方都不合適,直到天矇矇亮了,他才慌慌張張地把女人的屍體丟到了武堅和小紀交界處的一條河裡。

至於死者被砍掉的頭顱,則被程某扔在了揚州港的江裡,這樣一來,也就沒人會發現屍體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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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渠女屍

程某拋屍的小河處並不深,所以第二天就有小紀鎮的村民發現了女屍並及時報警。當受驚的村民帶著警察趕到現場時,大家只看到一具沒有頭顱的裸體女屍,屍體還很新鮮,身上有明顯的勒痕,頭不見了,衣服也沒有,這名死者到底是誰呢?

過了好幾天,正當揚州警方一籌莫展時,一名在揚州務工的男子前來報警,聲稱自己的妻子前幾天出門買手機後就再也沒有回來。民警帶著男子認屍,這才確認死者就是該名男子的妻子蔡某。

調查真兇

揚州警方第一時間懷疑的是蔡某的丈夫以及其他和蔡某有過曖昧關係的男人,但是經過自己摸排之後,發現他們並無殺人動機和嫌疑,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根據蔡某丈夫提供的資訊,警方把辦案焦點鎖定在蔡某買手機這件事上,順著這條線索,慢慢地鋪開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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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蔡某當初去過的手機店本來就是人員流動非常密集,很多可疑人員根本無法全部排查清楚,所以即使警方判定真兇就隱藏在這些人裡,但是最後還是沒能確定真兇。

其中,程某引起了警方的關注,他的嫌疑很大。半年後,隨著案件的淡化,程某悄無聲息地搬走了,警方更加懷疑他就是兇手。

十八年後

程某突然消失自然引起了警方注意,但是警方也沒有想到這人這麼能藏,竟然找了18年才發現他的蹤跡。2020年4月份,有人收到訊息,程某就在雲南昆明!揚州警方派出大量警員果斷出動,分別駐紮在程某負責的兩處工地上堵他,終於在4月16日這天逮到了他!

程某起初見到警察還不以為意,他本身因為欠款早就被法院列為“老賴”,還以為對方是來催他還款的。等到聽到幾名警員的揚州口音,他才猛然驚醒,想起了當年在揚州欠下的人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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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後續

經過警方的嚴密審訊,程某不得不承認自己犯下的罪行,並且配合警方指認殺人現場和拋屍地點。接下來等待程某的,必然是法院的公正審判,他也應當為自己的罪行承擔後果。

蔡某被殺一案雖然經過了18年,揚州警方多位參案人員也已換崗退休,但是他們一直沒有放棄過緝拿真兇。正是他們的堅守,才換來了今日社會的安寧太平。

回顧此案,蔡某的意外被殺,起因是她不該和陌生男子發生不正當關係,更不該胡亂威脅勒索他人錢財,她的死雖然令人惋惜,但也令人不齒。

對於兇手程某,他騙取女人發生性關係和殺人拋屍的犯罪行為也是違背道德和違反法律的,我們作為局外人,應該從本案吸取到一些教訓,生活中應潔身自愛,不義之財不可貪,他人生命不可踐踏,努力做一個健康向上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