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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一鄰國,很奇特,曾用中國國旗作國旗,因何龍爪只有四個

說起清朝的國旗,很多人都沒有印象,因為國旗在亞洲這裡,是近現代的產物,好像清朝歷史上沒有國旗。實際上,清朝是有國旗的,不過不被人們熟知而已,這還要從他們的對外交往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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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中期,清朝爆發了規模巨大的太平天國起義,在鎮壓了太平軍之後,那些漢族大臣開始扛起了清朝復興的重任,其中以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張之洞等人為代表。在所謂的“同光中興”期間,李鴻章等重臣開始開展洋務運動,向西方學習,並著手組建北洋水師。

而根據國際慣例,既然組建了海軍,就必然要懸掛國旗,這也是當時那些先進西方國家通用的做法。但那個時候的清朝,還沒有自己的國旗,於是朝廷就將這件事情踢給了總理事務衙門,讓他們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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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事務衙門想來想去,認為還是現成的好,因此就將清軍的軍旗稍微改造了一下,以三角形黃色龍旗作為軍艦上的旗幟,不過此時清廷還沒有正式承認這是他們的國旗。

等到這種三角形的黃色龍旗懸掛在軍艦上之後,問題出來了,原來在國際慣例中,三角形是一種緊急求救訊號的象徵,其他國家使用的國旗,大多是長方形的,所以有大臣就上奏朝廷,希望能夠改動一下。

1881年, 李鴻章出面,面奏慈禧太后,將三角形旗幟改為長方形旗幟,並希望以此來作為清帝國的國旗。慈禧一直猶豫不決,一直到了1888年,她才在批准《北洋海軍章程》上簽字認可,允許清廷以長方形的黃色龍旗為國旗。

而當時的不丹,這個位於喜馬拉雅山東段南坡的國家,曾是清朝的附屬國,他們看到清朝有了自己的國旗之後,也趕忙效仿,趕製出了屬於不丹自己的國旗。整個國旗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3∶2。由金黃色和桔紅色的兩個直角三角形組成,中間一條白色的飛龍,四個爪子各抓一顆白而亮的寶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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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旗幟上的金黃色象徵國王的權力和作用;桔紅色的作是象徵著僧侶長袍的顏色;而旗幟上的龍,象徵著國家權力;龍爪上握著的白珠,象徵的是威力和聖潔。所以不管象徵意義如何,不丹的國旗和大清的國旗看起來很想象,簡直就死複製和翻版,其實也真的是一種複製。

但細心的人會發現,兩者的國旗還是有所不同的。大清的國旗,龍的爪子是五爪,而不丹國旗上的龍爪,只有四個。原因就在於,不丹認為他們是大清的附屬國,是藩王一級的存在,所以自然要在國旗的規格上不能和大清並列,於是就自降一等,龍的爪子變成了四個。

如今的不丹,雖然小國寡民,但是國民的幸福指數卻滿高,在全球快樂國家的排名中,不丹位列全世界第八位,亞洲第一,堪稱亞洲居民生活最為幸福的國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