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是小區治理的難題
“圈地運動”花樣層出不窮
近日
市民孔先生就向視聽君反映稱
小區底樓住戶在綠化用地上
修建私人院壩
佔用了公共空間
業主:底樓綠化帶被佔用
視聽君跟隨孔先生來到位於江陽區茜草街道的江東新城小區。孔先生說,今年6月,小區實施了雨汙分流專案施工,底樓的住戶則趁著雨汙分流改造,擅自佔用公用綠化帶,改門道、建院壩。
孔先生認為,這些住戶的做法損害了小區居民的利益,希望恢復小區綠化設施。
城管:佔用綠化帶是雨汙分流需要
視聽君就此事聯絡了城管部門。
江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茜草執法隊隊長楊坤回覆稱,由於雨汙分流管徑較寬,而原有樓下的通道較窄,便在施工時截取了部分綠化帶空間進行道路硬化。因此,孔先生所說的佔用綠化帶並非底樓住戶所為。
業委會:底樓住戶改設門道已有多年
雖然綠化帶並不是底樓業主佔用的,但私自改設門道、建設院落是否被允許呢?
對此,小區業委會代表董先生告訴視聽君,江東新城是七、八年前建成的安置小區。因地勢問題,小區底樓入口較窄,住戶們曾在小區建成初期就向當年的物業方面申請,改造了院壩和門道,方便進出。
也就是說,底樓住戶早在多年前就已改設門道。我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的追訴時限為2年,在違法行為發生後2年內未被行政機關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楊坤錶示,在當年底樓住戶改設門道時,並沒有相關違建舉報,如今已超過行政處罰追訴時限,成了歷史遺留問題,處理起來有難度。
雖然歷史遺留問題處理較難
視聽君仍然希望
對孔先生反映的問題
物業、業委會、住戶能一道
妥善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