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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餘姚一男司機半夜“劈叉開車”,褲襠吹風太危險,罰他!

開車在路上行駛,千萬得小心,一旦麻痺大意,就有可能產生嚴重後果。

2021年10月12日,《寧波日報》第4版刊發了一篇新聞,標題為:“餘姚一司機開著車 竟把腳伸出車窗”。

寧波餘姚一男司機半夜“劈叉開車”,褲襠吹風太危險,罰他!

新聞說,10月3日晚上10點左右,餘姚四明西路三鳳路路口紅綠燈下,一輛白色轎車的車窗處詭異地伸出了一隻腳,訊號燈轉綠後,車輛再次啟動,但駕駛員沒有將腳收回來,就這樣擱著腳開出幾百米。

新聞說,有網友發現後,於10月8日透過網路向交警部門舉報。民警調取影片檢視確認後,立即通知當事人前來接受處罰。當事人坦言,這是他開車的“習慣”:“我把腳擱著主要是貪圖涼快,覺得這樣很舒服,漸漸地就成了習慣。”

“10月9日下午,餘姚交警對這名駕駛員作出處罰:罰款50元,記2分。經過批評教育,對方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將改正這不良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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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寧波日報》的新聞描述,這個男司機應當是右腳踩著油門(剎車),左腳抬起來擱在車窗上,如此姿勢,是典型的“劈叉”動作。雖然難度係數比“一字馬”弱了一點,但是在汽車行駛中如此操作,仍然十分危險。萬一有個緊急險情,不論是剎車還是打方向,都要大受影響,後果難以預料。

今年天氣反常,仲秋時節仍然很熱。10月3日深夜,吹個小風貪圖涼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讓人不能理解的是,司機在開車途中,居然“劈叉開車”,腳是涼爽了,褲襠進風了,安全意識哪去了呢?假如是在私人空間,如此“作死”是個人自由;在城市公共空間還如此“作死”,那就是危險駕駛,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被交警處罰,一點不冤。

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共安全,涉及到全社會每一個人,那位舉報的網友,能夠積極舉報,也是負責任的表現,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