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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著作權法》今起實施 法定賠償額上限提高到500萬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今日(2021年6月1日)起實施。與老《著作權法》相比,新《著作權法》大幅提升了侵權違法成本,加大了對侵權行為打擊力度,同時增加侵權法定賠償額下限,並將法定賠償額上限由5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500萬元人民幣。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是著作權領域的基本法,是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基礎法律之一,自1991年6月1日實施以來,歷經2001年、2010年兩次修改,此次修訂是著作權法第三次調整修改,已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20年11月11日透過,這是我國著作權法律事業新的里程碑,對於促進新時代版權事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新《著作權法》今起實施 法定賠償額上限提高到500萬

確定“視聽產品”範疇

此次修訂也是對現行著作權法的一次全面完善。新法將原法中的“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修改為“視聽作品”,並增加“符合作品特徵的其他智力成果”的表述;為適應有線播放、網路同步轉播使用作品等情況,修改廣播權表述;增加有關技術措施和權利管理資訊的規定等。

另外,完善權利制度,更好平衡作品傳播中的利益關係,為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營造良好制度環境。新法增加了新聞類職務作品和職務表演的規定;增加錄音製品用於有線或者無線公開傳播,或者透過傳送聲音的技術裝置向公眾公開播送時,錄音和製作者獲得報酬的權利;明確廣播電臺、電視臺有權禁止未經其許可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透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並要求其行使相關權利時不得影響、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等。

加大對侵權行為打擊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大對侵權行為打擊力度方面,新法規定侵權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適用賠償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增加侵權法定賠償額下限,並將法定賠償額上限由50萬提高到500萬;增加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制度;增加著作權主管部門詢問當事人、調查違法行為、現場檢查,以及查閱、複製有關資料和查封、扣押等執法手段;完善有關訴前禁令和證據保全的規定。

凸顯對殘障人士的關愛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還注意到,新法中增加的“以閱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方式向其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凸顯了對殘障人士的關愛,體現著作權修法的人文關懷和溫暖。早在2019年,上海市政協委員、協力律師事務所創始人遊閩鍵律師領銜智慧財產權事務中心幾位同事共同撰寫了《關於支援發展無障礙電影的建議》的政協委員提案,建議為視障人士觀看電影提供便利,作品型別僅僅限於文字作品遠遠不能滿足殘障人士的精神文化需要,同時,盲人這一主體限定過於嚴苛,生活中也存在不少其他型別視力障礙患者。

這次著作權法修改,將盲人改為閱讀障礙者,並且不再限制作品型別,讓閱讀障礙者能感知的方式使用作品,這是著作權法修改很大的進步,讓殘障人士在立法上得到更多的關愛,有更多的機會享受到多姿多彩的文化,豐富內心精神文化。(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