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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負7條人命,逃亡20年!勞榮枝案一審被判死刑,當庭表示上訴

身負7條人命,逃亡20年!勞榮枝案一審被判死刑,當庭表示上訴

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另案判決)系情侶關係。1996年至1999年間,二人共謀並分工,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物件,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後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4起。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並於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身負7條人命,逃亡20年!勞榮枝案一審被判死刑,當庭表示上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勞榮枝夥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勞榮枝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並具有入戶搶劫情節;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餘元,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勞榮枝犯數罪,應依法予以並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

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部分群眾旁聽了宣判。

另據澎湃新聞,在庭審中,勞榮枝反覆辯解稱合謀不存在,自己也是受害者。最後陳述階段,勞榮枝被害人家屬致歉,但稱她在21歲時被法子英利用、脅迫,遭受毆打,也想過自殺和逃跑,但不知道要向什麼人求助,錯過了一次次機會,最終釀成無法挽回也不可饒恕的後果。辯護人在庭上指出,對勞榮枝涉嫌搶劫和綁架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對於致他人死亡和故意殺人,現有證據不夠充分。

截至本次開庭,陳通華已先後會見勞榮枝19次。南昌市檢察院公訴意見書認為,勞榮枝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其主觀惡性極深,應當承擔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相應刑事責任。

勞榮枝案時間線

1996-7-15

因法子英將人捅傷,勞榮枝和他逃至江西南昌,勞用偷來的身份證進入當地舞廳坐檯。

1996-7-28

勞榮枝將熊某義誘騙至在南昌的租住處,法子英殺害熊某義後又去熊家搶劫殺人,熊某義妻女遇害。

1996-8-18

南昌警方對法和勞發布通緝令,此後,二人輾轉溫州、南京、廣州、北京、合肥等地,每到一處停留十來天。

1997-10-15

法子英和勞榮枝逃躥到浙江溫州,並對梁某春和劉某清兩女子實施搶劫,致二人死亡。

1999-6-21

法子英和勞榮枝逃至安徽合肥,勞化名沈凌秋在三九天都歌舞廳坐檯,結識男子殷某華。

1999-7-22

殷建華受勞榮枝邀請前往其出租屋,被關進鐵籠綁架。為威脅殷某華,法子英當著他的面殺害一名木匠。

1999-7-23

法子英和殷某華妻子約定交贖金的時間,趁機委託同事向警方報案,法子英被當場抓獲,勞榮枝出逃。

1999-11-18

法子英案在合肥中院開庭審理。一審開庭時,法子英曾7次為勞榮枝開脫。

1999-12-28

法子英被處決。勞榮枝則化名“雪莉”等隱匿逃亡,至少自2016年起在廈門的酒吧、KTV等場所打工。

2019-11-28

逃亡20年後,勞榮枝在廈門湖裡區東百蔡塘廣場手錶專櫃被廈門警方抓獲。

2020-8-31

南昌市檢察院對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向南昌中院提起公訴。

2020-12-21

南昌中院開庭審理該案。勞榮枝當庭稱自己遭到法子英的脅迫。檢方則認為,勞榮枝為系列犯罪主犯。

影片 潘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