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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漲幅不得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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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住建部發布《關於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明確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通知》提出:

——除違法建築和經專業機構鑑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築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築,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專案內拆除建築面積不應大於現狀總建築面積的20%。

——不大規模、強制性搬遷居民,不改變社會結構,不割斷人、地和文化的關係。要尊重居民安置意願,鼓勵以就地、就近安置為主,改善居住條件,保持鄰里關係和社會結構,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專案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於50%。

——確保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平穩。不短時間、大規模拆遷城中村等城市連片舊區,防止出現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失衡加劇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租房困難……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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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調查顯示,現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租房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31日在國新辦釋出會上表示,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是一個伴隨著城鎮化發展程序而凸顯的問題。由於新市民和青年人工作年限比較短,收入相對比較少,購房和付租金能力比較弱。然而租金付得起的房子區位比較遠,區位比較好的租金又比較貴,這成為新市民、青年人買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一個現實困難。

“一個城市,青年人有希望,城市才有未來;對於國家來講,青年人有了希望,國家才有未來。”倪虹表示,所以,解決青年人、新市民住房問題是各級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城市政府應該有這個內生動力,把“要我做”變成“我要做”,下決心、下力氣解決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下一步,要重點抓好政策落實,真正加快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讓新市民和青年人人能早日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

融自|新華日報

小慄|許文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