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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用感悟] 人生必修課之一:知錯,認錯,還要改過

[受用感悟] 人生必修課之一:知錯,認錯,還要改過

古人云:“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人人都會犯錯,但我們犯了錯誤,該如何面對呢?是掩飾錯誤,推卸責任,還是熟視無睹,抑或是勇於知錯、認錯、改過呢?不同的態度,決定了不同的品格,也會鑄就不同的人生。

有一種人,面對錯誤,習慣掩蓋、逃避、推卸。對於自己的錯誤與過失,他總能找到理由解釋。而這些理由往往又和他人有關,也就是說這類人慣常於推卸責任而不是自我認知過錯。

就小事而言,比如孩子在學校打傷了同學,卻理直氣壯地辯解道:“誰讓他先罵我的,都怪他,打他是他活該!”若家長也不明事理,一味袒護孩子,那孩子能知錯就改嗎?恐怕犯雙重之過了——不知錯,還跋扈。怕會應了那句“慈母多敗兒”吧。想要成為蒼天大樹,小樹苗就必須在未變形前,多加培植、扶正,這才頂天立地,不然就容易長成歪脖子樹了。

往嚴重了說,若一個殺人犯被捕後,宣稱:“都是這個社會不公平,不給我一條活路,不然我也不至於走到今天。”或強辯道“不是我的錯,是刀之過!”你說可笑還是可悲呢?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種什麼因就結什麼果,推卸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

另有一種人,面對錯誤,不推卸責任而是主動擔當。認錯是需要勇氣和涵養的,放下自尊和麵子,把自己的缺點及過失暴露在他人面前。而認錯之後呢,進一步勇於承擔責任和後果,這才是我們基本道德的體現。

知錯認錯,並不丟人。隱瞞錯誤或推卸責任,就是持錯隨行,相當於把錯誤當作包袱一樣背在身上行走,能坦然安寧、閒庭信步嗎?坦誠承認過錯,是積極主動正視自己的缺點和問題,是光明之舉,不僅能給自己加分,還能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

美國一個銀行家曾經說過:“承認錯誤,你會得到錯誤意外的東西。”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小時候就因偷砍他父親的櫻桃樹而犯錯,但他勇於承認錯誤,收穫了成長。當生氣的父親詢問,是誰砍了優良的櫻桃樹時,小華盛頓怯生生回答:“是我,爸爸。”並向父親道歉。令他吃驚的是,父親不但沒有懲罰他,反而摸著他的頭說:“我為你的誠實而高興,因為那是比櫻桃樹還要寶貴的東西。”

勇於承擔責任,不是委曲求全,而是勇於面對自己,更是不斷自我完善,種進步的受用之因。但話又說轉過來,真正的知錯認錯,不是反覆犯同樣的錯,然後認錯。若只認錯,卻不改正錯誤,那就不是真正的改過,而是走形式了。

南無羌佛在《世法哲言》中有云:“大德者多於公諸棄錯,懷私者常於強詞奪理,因瞻何來?強奪之理則非為理,故以非理而蓋其私。”意思是說:一個具有祟高倫理道德的大善知識,往往敢於當眾承認並糾正自己的缺點,隨時隨地主動檢查自己的錯誤。而心懷私慾的小人則常常搬弄是非,強辭奪理,千方百計砥毀他人。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強奪的這些道理實際上並不是道理,而是為了拿這些不是道理的東西蓋蔽他自私貪慾的內心境界。

若我們能領悟這條哲言的真理,並能照做,會逐漸成為一個具有祟高倫理道德的大善知識。

同時,“認錯誤不當下糾正”是錯誤知見。如果發現自己有錯誤不當下糾正,過後再糾正,不管過五分鐘還是過半個小時,或過更長時間,都不好,應該立刻、馬上、當下糾正,放下錯見,轉為正見。

所以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知錯,認錯,改過是我們人生的必修課之一。犯錯不可怕,就怕不認錯,更怕不改過!

撰稿:花開半夏/ 編輯:薩依/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