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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通報絳縣“12·27”事件調查處置情況:刑拘8人處分12人

人民網太原1月9日電(張婷婷)據運城市人民政府訊息,該市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開採礦產資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通報絳縣“12·27”事件調查處置情況。

據悉,2021年12月27日,接到關於6名河南省嵩縣籍人員在絳縣裡冊峪後山一廢棄封閉礦洞附近失聯的報告後,運城市迅速抽調紀委監委、公安、消防、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部門精幹力量,成立工作專班,組織開展搜尋搜救、事件調查、善後處置等工作。

涉事礦洞位於絳縣衛莊鎮裡冊峪村東溝,距離衛莊鎮政府約36公里。2018年4月,按照礦山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絳縣人民政府將該礦洞永久封閉並設立警示牌。

2021年12月初,劉某藝組織劉某彬、李某衛、張某軍、白某宇、李某龍、趙某明等七名河南省嵩縣籍人員,預謀到裡冊峪東溝廢棄礦洞實施盜竊。12月6日,劉某藝擔心村民發現後阻攔或者舉報,透過衛莊村民王某亮分別給予裡冊峪村民韓某卿、宋某慶、高某強、王某元、李某志五人一定費用。12月9日,劉某藝等人晝伏夜出進行盜竊準備。12月14日,村民張某永將劉某藝從河南省嵩縣購買的環保型黃金選礦劑“金蟬”等物品送至山腳下,趙某明、王某立組織人員將物品搬運至礦洞。12月22日晚,劉某藝、李某衛、張某軍、白某宇4人失聯。12月23日晚,李某龍與趙某明失聯。

12月27日凌晨3時54分,王某立、劉某藝家屬等人到絳縣公安局報警求助。當日下午15時30分許,市縣兩級搜救人員在裡冊峪東溝礦洞內發現劉某藝等6名失聯人員,經現場診斷,均無生命體徵。經山西省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檢驗鑑定,遇難6人均系一氧化碳中毒致窒息死亡。

2021年12月27日晚,絳縣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 12月28日以來,已對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經調查,2021年12月下旬,絳縣縣委、縣政府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安全生產領域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開採礦產資源專項行動,相關職能部門對礦山全面巡查時,於21日發現裡冊峪東溝已封閉廢棄礦洞被非法開啟,即向衛莊鎮政府發函要求封堵。由於封閉不及時,“最後一公里”落實不到位,劉某藝等6人於22日、23日非法進入礦洞盜竊,發生中毒死亡事件。

對事件涉及的12名有關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其中,給予衛莊鎮黨委書記侯某龍、鎮長候選人裴某、武裝部長安某學、便民服務中心主任張某等4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職,給予衛莊鎮綜合辦自然資源工作負責人喬某龍政務記大過處分並免職;給予裡冊峪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範某年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責令其辭去該村村委會主任職務;給予裡冊峪村村委會副主任宋某慶開除黨籍處分並依法罷免其村委會副主任職務,其涉嫌盜竊犯罪由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