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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5歲因小腳嫁入大戶,從不讓子孫幫忙洗腳,90年來只給丈夫看過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段詩出自蘇軾的《菩薩蠻》,是歷史上第一首關於纏足的詩。纏足是中國的一種民間習俗,起源於北宋時期,興起於南宋,在清朝時期的纏足文化達到了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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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後的雙腳又稱之為“三寸金蓮”,在清朝時期被認為是一種尤物,古代人喜歡小腳的女人,有些文人墨客會將纏足形容的非常美好,很多人覺得女子們纏足文化就是一種所謂的“美學”。加上古代女子要恪守三從四德,如果違反了基本上就會被世人們所唾棄,故而纏足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面限制她們,被稱之為“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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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纏足也和女子的社會地位象徵有關。纏足也是分為了三個等級的,越小的腳則級別越高。這就是這種病態的審美導致很多人會在自己女兒年幼之時開始進行纏足。纏足所帶來的痛苦不言而喻。

在滿清時期幾經頒佈了禁止纏足的政策,但是收效甚微,甚至在慈禧身上也有體現,直到民國時期人們的思想得到解放後才徹底將這種惡俗陋習得以根除,但是隻是可憐了曾經那些被纏足禍害的人成為了時代的犧牲品,甚至直到現在看到了上百歲的老人的腳也是“三寸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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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919年出生在湖南永州的戴春花就成為了時代的犧牲品,根據老人回憶,自己在五歲的時候就開始纏足,桌子上放滿了纏足所用到的工具,比如瓷片、裹布、剪刀、一個裝滿熱水的大腳盆,針線以及棉花,多的是一些需要穿到的鞋子,大概有八九雙。老人的回憶直到現在都歷歷在目,彷佛發生在昨天一般。

當年家道中落,為了能夠嫁給當地的豪紳,給家裡面帶來一些“好處”,自然是要把腳裹得越小越好,根據老人大致回憶道:“有經驗的人不會一開始就發狠一通亂裹,會盡量的減少纏足給女兒帶來的痛苦,同時也保證了纏足之後的完整,經過一次又一次的加緊,從開始到結束經歷了兩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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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的戴春花就在15歲的時候憑藉著自己的“三寸金蓮”嫁給了當地的姓周的一戶經商的人家,不過周府並沒有因為戴春花的小腳而高看過她,甚至戴家也沒因此給自己打撈來半點好處,不過倒是因為自己的“三寸金蓮”成功變成了丈夫把玩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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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等到洗腳的時候,戴春花把腳都會強忍著疼痛泡在熱水裡,這種痛苦無疑於受到了極刑,根據老人回憶道,自己的父母曾經是為了能夠將腳縮小成極致,不惜用杯子或者飯碗打碎成一塊塊的瓷片在裹腳的時候一起隨著裹布裹住腳步,裹好之後需要自己走路,等到浸出來血液和裹布緊緊黏在一起難以取得下來的時候,方才大功告成。

但是這種裹法屬於特殊行徑,為的就是能夠裹布和腳部更好的吸收以及達到腳部筋肉發炎,所帶來的效果也比一般裹法顯著,但是痛苦也不止翻了一倍,取下來需要藉助洗腳水一起用力撕扯才能夠取下來,為此戴春花從來不用別人幫她洗腳,當時只要把鞋一脫就能聞到一股腐爛的味道,一直到現在也沒有讓子女幫助自己洗腳,害怕腳會“發味”遭人嫌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