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中,窮人娶不起老婆怎麼傳宗接代,想出一為人不齒的方法
那麼這些娶不上媳婦的人該怎麼傳宗接代呢,他們於是想了一個辦法,這個辦法完全不顧女性尊嚴,簡直為人不齒,這個辦法叫做典妻婚...
那麼這些娶不上媳婦的人該怎麼傳宗接代呢,他們於是想了一個辦法,這個辦法完全不顧女性尊嚴,簡直為人不齒,這個辦法叫做典妻婚...
典婚是指丈夫將自己的妻子租給別的男子,期限和價格由雙方自由商定,條件籌碼為女性的生育能力,生育能力強的,自然價格就高點,一般1到2年為租,3到5年為典,這期間女子生於的子女也自然歸為典方...
於是,清朝就有了一種制度,專為窮人解決媳婦和傳宗接代的問題,這種制度更體現了女人地位的低下,彰顯了男權主義,與其說是制度,還不如說是陋習更為貼切...
這時,男方家裡為了傳宗接代,就必須另謀出路,於是“典妻”又成了不二的選擇,租借別人妻子為自己生下兒子(注:必須是兒子),生個男孩就走,似乎“不影響”生活...
通常,當家中丈夫貧窮或有疾病時,妻子在得到他的同意後可以將“典夫”帶回家,收一定數量的錢,維持生命,並生下“典夫”的孩子,名為坐堂招夫...
這種制度到了清朝的時候沒想到又一次的流行起來了,這其中的門道也開始完善起來,想要透過“典妻”來完成傳宗接代的事情,首先要有牽橋搭線的人,然後跟據被典當的妻子的年齡以及相貌商量時間和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