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稅收制度的發展史,看封建王朝時期是如何替百姓減負
下層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各諸侯國的稅收制度發生變化,由單一的人頭稅、單一的實物稅、單一的農業稅,轉向多種形式的稅共存的局面...
下層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各諸侯國的稅收制度發生變化,由單一的人頭稅、單一的實物稅、單一的農業稅,轉向多種形式的稅共存的局面...
“農業稅”這個詞對沒有進行耕地的朋友一般來說很陌生,但對學生一些可以八九十年代中國就有很多耕地的農民發展來說他們卻很熟悉...
有著農業稅、商業稅以及專賣稅,再加宋朝的海外貿易也發展起來,海外貿易稅也成為重要的一部分,也只有這樣雄厚的財政收入才可以支撐起對周邊國家的軍事補償以及三冗問題...
其實這個大家稱之為再繳的農業稅,也是國家從2019年9月1日起設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中要求部分農民繳納的耕地佔用稅...
事實上,國家徵收的新稅不是耕地佔用稅,也不是農民為公共糧食繳納的農業稅,也不是所有農民繳納的農業稅,而是一部分由從事耕地建設和其他非農建設的單位和個人繳納...
甚至不收的農業水權歸屬於,公共使用的大司農預算,我猜想,文帝時以自己的私房錢來做為公家的花影,到了漢武帝時,未對匈奴和傭兵,加上大興土木,花費好說,臺中為這一集,解決的辦法是加收財產稅,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