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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皇上的弟弟,竟然搶兄弟的妻子實在可惡,事發後被迫自殺

在推恩令奏效之前,漢武帝直接取締過一些諸侯國,形式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沒有後嗣。比如漢武帝有兩個兄弟,一個是被封為廣川王的劉越,一個是被封為清河王的劉乘,這兩個人去世時都很年輕,沒有後代。他們死了以後,封號就被名正言順地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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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情況,就熱鬧了。比如燕王劉定國和齊王劉次昌的死,以及這兩個藩國被撤銷,就很有戲劇性。劉定國和劉次昌都被人告發有亂倫行為。燕王劉定國不僅和他父親的姬妾通姦,還搶了弟弟的老婆,最令人驚訝的是,他還與三個孫女有染。齊王劉次昌,被人揭發,說是和他的姐姐紀翁主亂倫。漢代人管這些行為叫“禽獸行”,我們先不談禮法,這樣的事情被揭露出來,首先在道德上的壓力,當事人就扛不住。所以燕王和齊王先後自殺了,燕國和齊國也被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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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仔細分析一下,燕王和齊王這兩件事,有三個共同點。首先,在血緣上,燕王劉定國、齊王劉次昌和漢武帝之間,都比較疏遠。這與前面提到的廣川王劉越、清河王劉乘不能比。劉定國的祖父劉澤,和劉邦已經是遠親,到了劉定國,那就更疏遠了。齊王劉次昌是劉邦長劉定國近一點,但也算不上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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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這兩件案子裡,代表中央政府出面的,是同一個人,就是建議漢武帝實行推恩令的主父偃。燕王劉定國被人告發的時候,史書上說“主父偃從中發其事”,是主父偃率先提出要查處。等齊王劉次昌的案子出來,又是他向漢武帝建議要整治。漢武帝就讓主父偃去做齊國的相,好好調查這件事。最後齊王被逼得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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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燕王和齊王被告發的重要罪名都是“禽獸行”。幹這種事的人固然道德敗壞,但大家不要忘了,我們中國古人崇尚的處世哲學是“君子揚人之善,不揚人之惡”。你要去窺探、揭發別人這樣的隱私,把人家的過惡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把當事人往絕路上逼,這樣的做法本身也不道德。況且這些人都是宗室,怎麼也得顧及皇家顏面。如果不是中央和諸侯王的鬥爭處於白熱化狀態,這些爛底子不見得會被翻出來,而現在中央政府要整你,已經顧不上手段是不是道德,可見鬥爭的激烈。所以,大家不要小看“禽獸行”這個罪名,挑這麼一個罪名入手,恰恰說明了當時中央和諸侯王之間鬥爭的殘酷與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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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幾點來看,一是血緣關係比較遠的諸侯王下場比較慘,二是經辦人都是主父偃,三是罪名很一致。難道是巧合?決不是。這兩件案子,我們有理由懷疑幕後一定有推手。這個推手除了漢武帝,還會是誰?在處理諸侯王事件上,主父偃拋頭露面不止一次。給漢武帝出點子搞推恩令的是他,整治燕、齊兩國,又是他。這說明主父偃的主張符合漢武帝的需求,也在一直充當漢武帝處理諸侯王問題的代理人。如果沒有漢武帝,主父偃怎麼幹得了?主父偃介遊士,他要面對的都是宗室王侯,沒有漢武帝撐腰能行嗎?而且案子最終的審定權,也在漢武帝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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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也知道,這兩件案子處理下來,必然會引起其他諸侯王的疑懼和不滿,後續處置不妥當,很可能會進一步激化中央和諸侯王的矛盾。他很會控制節奏,在要緩和氣氛時,就讓主父偃作了替罪羊。漢武帝向所有人表示,齊王自殺,出乎他意料,他本意並不想讓齊王死。現在齊王死了,這都是主父偃的的罪過。於是誅族主父偃,算是給天下人一個交代吧。他們兩位的死並不無辜,雖然是有陰謀的,但也確實是死有餘辜,畢竟身為皇家的人做些民不可饒恕的事,也算是讓人不服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