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管教》中,簡·尼爾森認為,我們多數父母是在這樣的三種狀態之中:
過度控制型:
父母養育出來的孩子,在十幾歲的時候更容易表現得非常叛逆,並且更容易屈從於同伴的壓力,因為他們不習慣獨立思考或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驕縱型:
父母除了讓孩子缺乏必要的自律能力之外,他們還給孩子傳遞了一個資訊,失望、挫折等焦慮情緒必須不計代價的予以避免,因此他們的孩子長大以後更加害怕面對痛苦、很難做到堅韌。
搖擺型:
很多父母都希望能夠走出這樣的控制或驕縱的困境,但結果卻是走進搖擺的陷阱。
所以以《正面管教》為代表的一系列經典家庭教育理論,都在倡導 “和善而界限分明”的親子關係,也就是這樣的一種親子關係:
1。“我們一起來制定對雙方都有利的規則,我們共同決定在遇到問題時對大家都有益的解決方案,當我必須獨自做出決斷時,我會堅定而和善,維護你的尊嚴,給予你尊重”。
2。有規矩也有自由、有限制的選擇。
3。傾聽、共情、共同尋找解決方案。
再次強調,具體如何達到這樣的狀態在於親子互動的方方面面,家長對自己的角色定位、語言習慣、獎罰習慣、規則的建立過程等等都會影響親子關係的這層狀態。不過第一步,是從內心認同這樣的親子關係是最有利於孩子成長、最有利於全家獲得長期幸福的關係,這將成為你學習和改進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