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小10歲妻子掏空丈夫,吵架哄一次兩萬元,離婚後看一次孩子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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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10歲妻子掏空丈夫,吵架哄一次兩萬元,離婚後看一次孩子5000元

杭州男子李西塘與妻子餘秋曼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給了李西塘,但餘秋曼代為撫養,後來撫養權為何轉給了餘秋曼呢?因為餘秋曼威脅前夫說,如果你不把孩子撫養權給我,我就帶孩子消失。

李西塘沒有辦法,只能把孩子撫養權給了餘秋曼,可餘秋曼指責李西塘不給孩子撫養費,這是怎麼回事?電臺情感調解員把兩人叫到一起了解情況。

餘秋曼說,撫養孩子的錢都是我出,前夫一分都沒給。李西塘聽了覺得可笑,說,要麼翻一翻轉賬記錄?

在李西塘看來,無論是婚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他在前妻和孩子身上都花了不少錢,現在前妻指責自己不掏錢,就是睜眼說瞎話,自己暫時的確沒給錢,那是因為錢被前妻掏光了。

餘秋曼為什麼指責前夫呢?因為孩子上幼兒園了,這倆人為了給孩子創造一個有家的環境,又住到一起去了,兩人畢竟離婚了,總是產生各種矛盾,餘秋曼對李西塘的付出視而不見,這讓李西塘感到很惱火。

餘秋曼比李西塘小10歲,兩人觀念有代溝,離婚前如此,離婚後仍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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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西塘

在餘秋曼看來,前夫總是把他的觀念強加給自己,這讓一向自由自在的自己怎麼能忍受得了?可在李西塘看來,前妻就是鑽到錢眼裡去了,三句話不離錢,這就是給孩子創造環境?

餘秋曼當然不服前夫這樣的評價,你說我物質,我當初為什麼要和你租房子?我為什麼沒有給自己買過奢侈品?婚姻最後失敗,難道不是因為和前夫在一起過的不穩定?

餘秋曼當著調解員的面又開始數落前夫的種種不是,比如三年前的時候,前夫和一個要好的同事天天徹夜不歸,每次喝酒都得花掉2000元,這種日子怎麼過?

李西塘反駁說,自己為什麼天天和同事出去?還不是為了工作?還不是為了給妻子和孩子創造一個更好的條件?再說,每次回家都要面對餘秋曼的情緒化,沒有一天看過妻子好臉色,一踏進家門檻就覺得累,對方可曾理解過自己的付出?

餘秋曼又反駁說,你說你在我身上花了幾百萬,我算了一下根本沒有這麼多,憑啥受你氣?

當初就是因為李西塘的軟磨硬泡才嫁給他,當時就抱定是人生劫難的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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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秋曼

李西塘最受不了的就是餘秋曼的任性,離婚前時,他發現妻子晚上和男同事聊天,使用曖昧的聊天頭像,比如“愛你喲”,這讓李西塘忍受不了,當然得和妻子吵架。

可餘秋曼聊天時根本不揹著丈夫,她覺得自己只是給同事發了個可愛頭像,年輕人聊天不都是這樣子嗎?她覺得丈夫鬧情緒就是小題大做,是古董行為,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的認知因為年齡存在天然代溝。

吵完架之後,餘秋曼就離開家,孩子也不管,李西塘求她回來,可以,一次兩萬,李西塘沒有辦法,只能給錢,給錢後餘秋曼真的回家了。

每次吵架,李西塘都得付出金錢的代價才能哄好妻子,可這仍然換不回餘秋曼的收斂,餘秋曼甚至經常對他兩句話:

一是我知道你想要幸福生活,你信不信我分分鐘毀掉它?二是沒有共富貴,憑什麼共患難?

餘秋曼想表達一個意思,前夫不能給自己想要的生活只能離,如今他不掏撫養費了,就別想體面的看孩子。

李西塘有苦說不出,他不是不給孩子撫養費,而是錢都被前妻掏空了,身上只剩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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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接受調解

李西塘不是什麼有錢人,但他的確為前妻花了不少錢,甚至花在前妻的身上的錢比花在自己和還在身上的錢還多,很多錢都是借的,這樣也沒有逃避離婚的命運。

可即便如此,餘秋曼仍以孩子相要挾,不讓他看孩子,徹底讓他失控了,他大聲說,我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你的事,你為何要這樣傷害我毀我?

餘秋曼反過來對調解員說,我也想給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但是鑑於他現在情緒不穩定,還是不見面為好。

調解員直接問餘秋曼,怎麼才允許前夫看孩子?餘秋曼直接說,每月看一次,一次5000元,就當撫養費了。

李西塘說,自己現在能力有限,希望每週看一次,每月給撫養費3000元。餘秋曼說每月3000元行,但每月仍然只能看一次孩子。

調解員問為什麼,餘秋曼說,我就是不想和他見面啊。

因為李西塘剛給前妻和孩子掏完房租,所以這個月給不上錢,只能提議從二月份補上。

佘詩曼一聽,那就別看孩子了,任憑調解員怎麼勸,就是不讓看。

李西塘忍耐到了極限,看來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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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一次架搭兩萬

看了兩人之間的矛盾,我只想勸李西塘一句,兄弟,這樣的女人你真養不起,當初你們結婚就是個錯誤,她現在就是想憑藉孩子掏空你的錢包。

兩人溝通從頭到尾,李西塘數次情緒失控,而餘秋曼始終顯得很平靜,為什麼呢?只有一種解釋,李西塘在這段感情中受傷更深,才內心難以抑制情緒,而餘秋曼就付出沒什麼感情。

為什麼這麼說呢?餘秋曼已經說了,當初是抱著渡劫的心態嫁給李西塘的,說明她嫁給對方時就沒投入太多感情,而是架不住對方的感情攻勢,可見李西塘才是投入真心的。

既然沒什麼感情,為何餘秋曼還要嫁給大10歲的李西塘呢?從李西塘外出一次消費幾千元的習慣來看,他的條件應該還不錯,餘秋曼看中的是對方的條件。

可條件再不錯,也架不住餘秋曼的溝壑難填,雙方吵架後,李西塘把她哄回家一次就要花20000元,這就很讓人費解,難道吵架哄回家憑藉的不是感情嗎?

這倒是可以理解為何餘秋曼從不給李西塘好臉色了,因為只要一吵架,就有錢進賬,吵架成為職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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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與餘秋曼

李西塘犯的第二個錯誤,就是一開始和餘秋曼相處的模式就是錯誤的,餘秋曼的胃口,某種程度上是他慣出來的,他應該反思一下自己花錢也大手大腳的壞習慣。

因為是李西塘追求的餘秋曼,所以被愛者總是有恃無恐,而李西塘因為自己比對方大10歲,所以總用一種哄孩子的心態去對待餘秋曼,以為哄一鬨就能息事寧人。

可是最高階的獵人都是以獵物的形象出現的,餘秋曼就是這樣的人,李西塘只看到了她比自己小10歲,卻看不到他完全猜不透對方的心思,甚至完全算計不過年輕人。

但李西塘一次又一次靠花錢哄好餘秋曼時,他不知道自己已經將對方的胃口培養出來,對餘秋曼來說一切來得太容易,但李西塘的經濟能力已經無法滿足她時,離婚是唯一的路。

離婚之後,她和李西塘住到一起,又給了李西塘一種舊情未了的錯覺,他就沒有看明白,前妻明明是利用他的懷舊,繼續把他當提款機,直到榨乾他所有的錢啊。

也許李西塘自己喝酒一次就花掉幾千元時,根本沒想過能遇上比他更能花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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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勸餘秋曼

看來,結婚不能一味看臉,更不能認為錢就能擺平一切,沒有感情的婚姻本就不靠譜,沒有感情還存在代溝,結局很難言好,只能是一地雞毛。

李西塘為什麼非要娶餘秋曼,因為餘秋曼長得漂亮,他當時只醉心於餘秋曼的外表,卻忽視了漂亮女人不那麼好養的事實。

從他給餘秋曼花錢來看,前後花掉幾百萬應該不是假話,可他仍然低估了餘秋曼的胃口,幾百萬在餘秋曼眼裡就是沒錢,就是這個男人不值得託付。

餘秋曼衡量男人值不值得託付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有沒有錢,很遺憾,李西塘在她眼裡屬於沒錢的人,李西塘終歸錯誤估計了自己的實力。

另一方面,雙方存在10歲年齡差,即便餘秋曼不是一個愛錢的女人,這個年齡差所產生代溝,都註定了雙方婚姻不會一帆風順。

李西塘追求的是穩定,餘秋曼追求的是奢侈的婚姻,李西塘處處為妻子和孩子考慮,餘秋曼只為自己的錢包考慮,李西塘觀念比較傳統,餘秋曼追求的是自由。

一個愛錢又任性的女人,即便有感情都未必陪你到老,何況沒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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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指責前夫

結語:

李西塘或許後悔當初將孩子撫養權轉交給餘秋曼,因為他發現餘秋曼不是為了孩子的成長,而是將孩子當搖錢樹。

從法律上講,餘秋曼沒有資格阻攔李西塘探視孩子,之前李西塘沒有走法律途徑,完全是念及舊情,現在訴諸法律,沒有任何問題。

希望餘秋曼真的為了孩子的成長環境考慮,不要把事做絕,雙方一旦走法律途徑,對孩子沒有任何好處可言。

也希望李西塘能夠吸取足夠教訓,如果有下一段婚姻,一定不要只看臉,還要看心。

成功的婚姻有千千萬萬種,但共同的特點,都是有情;而不好的婚姻也有千千萬萬種,卻總繞不開一個錢字,人總是在沒有情也沒有錢時,才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