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首例!不完成個稅彙算清繳?直接罰款!2021年度彙算清繳開啟,快來看你能退多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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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不完成個稅彙算清繳?直接罰款!2021年度彙算清繳開啟,快來看你能退多少稅

近日,稅務部門對拒不完成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的李某某,開出了罰單。這是目前已公開的首例罰單。

經查,李某某經通知申報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造成2020年度少繳個人所得稅33796。31元,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稅務部門稱,李某某少繳個人所得稅的行為是偷稅,對李某某處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也就是16898。16元。

據瞭解,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目前正在進行中。3月16日以後,納稅人無需預約即可登入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直接辦理。對於需要補交的金額,納稅人要積極按要求完成補交。否則可能面臨罰單。

拒不完成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被處罰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釋出了一份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

告知書對李某某的稅收違法行為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經查,李某某經通知申報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造成2020年度少繳個人所得稅33796。31元,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及第十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第一條、第三條、第五條、第十條第(二)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李某某經通知申報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造成少繳個人所得稅的行為是偷稅,對李某某處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16898。16元。

因為拒絕個稅彙算清繳,而被處罰,這應該是第一例。目前,除此案例外,沒有其他同類案例的報道出現。對於很多人而言,只是知道彙算清繳可以退稅,但是更應該知道: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是義務,應該彙算而不進行彙算,則會有稅務風險。

另外,如果你彙算的結果是退稅,可以選擇不退稅,放棄退稅,不會有什麼後果。但是如果彙算結果是補稅,金額又超過400元(年收入也超過了12萬),如果不補稅,則屬於違法。

個稅彙算清繳攻略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時間。現在,納稅人就可以進行個稅的清繳彙算。

據瞭解,為提升納稅人的辦稅效率和申報體驗,防止彙算初期扎堆辦理造成不便,今年稅務部門新提供預約辦稅服務。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間辦理年度彙算申報的納稅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22點登入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3月16日以後,無需預約即可登入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直接辦理。

在納稅年度內發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專案,納稅人可在年度彙算期間填報扣除或補充扣除。這些專案包括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複申報減除。

進一步鞏固“首違不罰”制度

國稅總局稱,為方便納稅人辦年度彙算,今年推出了一些最佳化服務舉措。

首先是提供年度彙算初期“預約辦稅”服務。為給納稅人提供更好的服務,我們今年推出了年度彙算初期預約辦稅功能,透過預約使稅收公共服務更有效率、更有質量、更有秩序。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間有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後透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預約辦理時間,並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年度彙算,進一步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需要說明的是,預約辦稅只限於3月1日至15日,高峰期過後,納稅人在年度彙算期內隨時可以辦理年度彙算。

其次是進一步鞏固“首違不罰”制度。明確繼續實行年度彙算“首違不罰”規定。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時,申報資訊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彙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後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再次是明確年度彙算期結束後的主管稅務機關。年度彙算結束後,將按規則給未按時辦理年度彙算的納稅人確定一個主管稅務機關。有關規則與《公告》第九條受理年度彙算申報的稅務機關確定規則基本一致。這一做法,便於納稅人後續辦理年度彙算時找到主管稅務機關為其提供涉稅服務管理。

責編:戰術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