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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訴《明日之子》侵權案獲賠20萬,不再上訴

新京報訊 (記者 楊暢)2018年下半年,李志訴《明日之子》節目出品方哇唧唧哇以及騰訊公司侵權、要求索賠300萬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經過了將近半年的訴訟,1月17日,李志在微博上發表影片,宣佈維權案判決結果為獲賠20萬,並表示將不會繼續上訴。對此,哇唧唧哇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公司尊重版權,也尊重判決。”

李志訴《明日之子》侵權案獲賠20萬,不再上訴

李志在微博發表影片,講述案件判決結果。

影片中,李志稱,法院判定哇唧唧哇和騰訊構成侵權,但法院認為哇唧唧哇和騰訊不需要向他道歉,理由是在節目播出時已經署了李志的名字,在李志提出抗議之後他們也刪除了節目,對其沒有實際傷害,最後法院判定哇唧唧哇和騰訊賠償李志20萬。他表示已與律師商議決定不上訴,“因為走法律程式就是為了把這件事做個了結。”

李志表示自己不對判決結果做評論,只是描述情況,並稱另一起關於《明日之子》巡演侵權的案件將在春節後開庭。最後,李志表示自己從來不是針對某個人,“我希望有更多人能夠敬畏法律,敬畏智慧財產權,不要肆無忌憚毫無顧忌地侵權,我希望會越來越好。”

【案件回放】

2018年7月3日

隨後,《明日之子》第二季出品方之一哇唧唧哇公司迴應稱:在巡演方面,演出責任方與李志團隊雙方達成和解共識;節目播出前,出品方已與版權方溝通並達成共識。隨後,李志連發多篇微博指認哇唧唧哇方撒謊,呼籲哇唧唧哇總裁龍丹妮及副總裁兼《明日之子》節目總監製馬昊公開出面處理。

2018年7月9日

哇唧唧哇公司副總裁馬昊及相關工作人員和李志經紀人遲斌在上海進行了面對面交涉,明確了責任承擔方。隨後,李志在微博中表示:300萬賠款訴求將拆分成兩部分。其中,節目部分為100萬,甶騰訊出面解決;演唱會部分為200萬,哇唧唧哇內部需進一步討論,並承諾三天之內給予明確答覆。

2018年7月12日

李志在微博發出《明日之子》維權總結,稱因“哇唧唧哇公司和騰訊公司承認侵權事實,同時不認可賠付金額,且侵權公司未公開正式致歉,《明日之子》第二季第一期依舊在官網播出,並未下架”,將起訴至法院維權。

新京報記者 楊暢 編輯 吳冬妮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