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花了9.5萬元的整容成毀容!主刀的韓國醫生根本就不是醫療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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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9.5萬元的整容成毀容!主刀的韓國醫生根本就不是醫療從業人員……

都市快報訊 為了讓自己變得更美,有人會將希望寄託於美容和整形,而說到整形技術,很多人第一反應是“韓國整容”。“韓國醫生坐診”、“不出國門就能體驗韓國醫生的醫美服務”……國內一些美容機構的廣告標語真的可信嗎?

溫州夏女士就衝著“韓國醫生”的牌子,走進了美容機構,沒想到經過一場“轟轟烈烈”的整形之後,卻掉入了“美麗陷阱”。

一氣之下,夏女士將這家美容機構告上了法院。昨天,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了這起醫療服務合同案。

美容機構宣傳稱醫生是“韓國來的”

夏女士40歲,租住在溫州城區,今年3月,她受溫州某美容機構邀請參加一個名為“我和美麗有個約會”的主題沙龍。

這家美容機構宣稱,他們的醫生是從韓國請來的,且在他們這裡接受醫療美容後,不僅能做到讓人變美,還可以參與其中成為代理,賺取利潤。

在參加沙龍的半個月之後,夏女士到這家美容機構接受了醫生的問診,並決定在該機構接受美容手術。

夏女士說,因為相信其宣傳中說的那樣,擁有極高的專業資質,能夠保證人身安全與手術質量,她才打算對自己的眼睛和鼻子“動手”,並陸續支付了9。5萬元費用。

手術失敗

她發現醫生有問題

懷著美好的期待,夏女士進行了手術,主刀的正是“韓國醫生”。

但術後結果卻讓她倍感意外,她的臉部出現浮腫情況,眼睛變形了,鼻子因為隆鼻造成鼻孔過小使她感覺呼吸困難,她還發覺自己眼下被內嵌了不明物體……總之,手術後的結果非常糟糕。

在手術後一段時間裡,她多次找到這家美容機構的工作人員溝通,最終處理結果是退還2萬元錢。

當地衛生健康局沒收

美容機構非法所得7.5萬元

錢花了,人沒變美反而毀容了。對這樣的結果,夏女士極為不滿。因為在做手術之前,這家美容機構沒有出具情況證明和醫療記錄,她認為其中存在問題。

4月22日,她向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投訴了這家醫療機構。

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隨後展開了調查,發現這家美容機構是在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聘用兩名來自韓國的非衛生技術人員為夏女士開展醫療美容外科手術。這種做法顯然是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鹿城區衛生健康局對這一機構作出沒收該美容機構非法所得7。5萬元,沒收醫療美容手術包並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一紙訴狀

將美容機構告上法庭

美容機構受到了行政處罰,但對夏女士來說,這並非最終的結果。

9月4日,夏女士到鹿城法院一紙訴狀,起訴了這家美容機構。

她認為美容機構不具有醫院資質、醫生資質,並且利用虛假宣傳,誘使她在錯誤的認識下與其建立了合同關係,構成欺詐,應當退還其醫療費7。5萬元,並賠償三倍價款22。5萬元。

而美容機構在庭審中辯稱,韓國醫生沒有辦理來華短期簽證,屬於公司內部管理疏忽,不存在惡意隱瞞。

美容機構還認為,他們已經提供了醫療整形服務,並且手術沒有造成任何傷害後果,本案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調整範圍,夏女士要求的三倍賠償,缺乏依據。另外,他們已經接受了行政處罰,夏女士再透過民事關係起訴不應得到支援。

法院判決美容機構

退還夏女士治療費7.5萬元

鹿城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夏女士與美容機構形成醫療服務合同時,雙方已就治療專案、手術醫生等作出約定,該機構不存在隱瞞真實情況的故意,不構成欺詐,故而夏女士要求美容機構增加三倍服務價款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援。

美容機構是在為夏女士實施醫療美容手術後取得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實施手術的醫生未在我國衛生行政部門認證、備案,在這種情況下為夏女士實施手術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該合同無效。因為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據此,法院判決美容機構應退還夏女士治療費7。5萬元。

法官提醒不可一味相信美容機構的宣傳與明星效應

主審法官表示,在“顏值經濟”的背景下,人們對外表更加重視,進而催生出不少醫療美容機構。愛美人士有的選擇國內美容機構,有的選擇出國接受注射“水光針”、“肉毒素”等醫療微創、美容或者手術類服務。

結合本案的情況分析,美容機構原本的經營範圍是營利性醫療機構籌建、服裝銷售,之後再變更範圍為醫療美容科、美容牙科、美容面板科等,從業門檻低,愛美人士不可一味相信美容機構的宣傳與明星效應,接受醫美前應查詢美容機構、人員是否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查實後再決定是否接受醫美。

法官提醒,醫者仁心,醫美機構不能只盯著“商機”而罔顧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不僅要接受行政處罰,還會面臨民事賠償。

溫州今年備案過的

外籍醫美醫生僅5人

一位醫療美容行業資深從業者告訴記者,近些年來,國內尤其是沿海經濟發達地區醫療美容機構數量增長迅速,其中不乏打著“外國醫生”招牌的醫美機構,“但真正有技術的外籍醫生並不多,這種宣傳常常只是作為吸引顧客的噱頭。”

記者從溫州衛健部門瞭解到,外籍醫生到本地開展診療工作,首先要在衛健部門備案,獲取《外籍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後才能上崗。這個“短期許可”按照規定最長期限是一年。從今年1月1日開始到目前為止,溫州市本級具備醫美資質的機構在衛健委備案的外籍醫美醫生僅5人。

與溫州的情況類似,記者從台州市市場監管局瞭解到,今年在臺州市衛健部門備案,獲得《外籍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的醫美行業外籍醫師是12人,這12人中許可期限最長的是1年。

“並非全部是韓國醫師,還有來自加拿大的醫師。”工作人員說。

據兩地衛健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之後,到浙江的外籍醫生獲取《外籍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更加便捷快速,只要根據“浙江政務服務網”的提示,提交相應材料透過稽核後很快就能夠辦理許可。

不過,根據相關規定,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必須有在華醫療機構作為邀請或聘用單位。邀請和聘用單位可以是一家或多家。有多家聘用單位的,要分別簽訂協議。邀請或聘用單位分別在不同地區的,應當分別向當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