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憤怒!一男子因婚姻不幸將親生兒子從天橋扔下,孩子被車碾壓身亡

菜單

憤怒!一男子因婚姻不幸將親生兒子從天橋扔下,孩子被車碾壓身亡

4月29日20時20分許,四川省蒲江縣姜某(男,32歲)帶7歲兒子乘坐大巴車從成都來渝,行至九龍坡區袁家崗一人行天橋時,姜某將兒子從橋上拋下,致其被橋下一過往小轎車碾壓,送到醫院搶救無效身亡。

憤怒!一男子因婚姻不幸將親生兒子從天橋扔下,孩子被車碾壓身亡

據透露,該男子姜某,今年32歲。因夫妻感情不和,婚姻破裂。離異後兒子跟姜某在一起生活。

姜某在離異後獨帶兒子,倍感生活艱辛,帶娃不易。也把怨恨前妻的怒氣傾灑到兒子身上。4月29日,姜某帶兒子去重慶,途中越想越悲,鬱郁難抑,情緒失控,竟在過天橋時將兒子拋至天橋之下,釀成悲劇。

姜某縱使有一千個理由也不能成立,他的狠心愚蠢粗魯的舉動,必將受到人們的譴責和法律的懲處!

憤怒!一男子因婚姻不幸將親生兒子從天橋扔下,孩子被車碾壓身亡

這個事件很令人非常心痛。當事人(父親)已被刑拘,他的犯罪事實沒有什麼可疑惑的。

這個案件,適用於故意殺人罪。

因為,將一個7歲孩子扔進天橋下的車流中,雖然摔的過程未必直接死亡,但誰都能想到,孩子幾乎一定是被車碾死的。扔孩子的人的這個行為,就是直接殺人。而且,殺人事實也不會因為殺的是他親生兒子就發生改變,刑罰也沒理由減輕。

在認清這個法律事實的前提下,其實大眾探討的是,道德層面上,這位“父親”有沒有可以得到一絲絲的同情、理解和寬恕的可能?

我認為。沒有。這就是一個殘忍的殺人犯。因為虎毒不食兒,該行為比一般情況下更顯得殘酷和罪大惡極。

憤怒!一男子因婚姻不幸將親生兒子從天橋扔下,孩子被車碾壓身亡

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不忍心去觸碰孩子被扔下天橋又被車輛碾壓的情景,那麼多與孩子沒有任何關係的網友都表示非常痛心,但該男子孩子的親生父親卻能下得去毒手!真恨不能親手颳了這個父親(chu sheng)!

該男子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應該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待該男子的是法律的嚴懲,願他的孩子在天堂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