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有哪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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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有哪些區別?

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有哪些區別?

強拆雖然是我們經常談到的詞,但是不同情況下的強拆是不一樣的,強拆也有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兩種,這二者有什麼區別呢?今天沈律師就給您詳細講講。

從主體上來講,行政強拆的決定主體是行政機關,一般來講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而司法強拆的決定主體是人民法院。

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有哪些區別?

從適用範圍上來講,行政強拆只能適用於違建拆除,而司法強拆既可以適用於違建拆除,也可以適用於對徵收的合法房屋進行拆遷。

從適用條件上來講,行政強拆要求行政機關在認定當事人的建築屬於違建後要向房屋所有權人作出限期拆除決定、催告、再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才可以執行,具體的內容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中有詳細介紹,本文不再重複。而司法強拆是被徵收人收到補償決定或是責令限期交出土地後,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補償決定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有哪些區別?

從本質上來講,行政強拆是為了行政機關能夠及時處罰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而司法強拆則是透過中立的第三方判斷是否符合強制拆除的條件,在這個過程中,法院可以對徵收行為、補償決定是否合法進行審查,也可以瞭解被徵收人不履行補償決定的原因,從而保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

如果在徵收過程中,行政機關沒有經過法院決定就自行拆除了您的房屋,則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您要透過複議或者訴訟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有哪些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