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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宜對醉駕“鬆綁”,案底或影響子女升學和就業

近年來,因酒駕醉駕引發的死亡交通事故觸目驚心,但仍有不少駕駛員心存僥倖。那麼,涉酒違法行為存在哪些原因?為何酒駕醉駕屢禁不絕?醉駕是否該“鬆綁”?連日來,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專門採訪醉駕前科人員、交警、法官和相關專家,多方進行探討。

醉駕前科人員自我反思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司機明知醉駕入刑,但為何還要鋌而走險?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採訪多名有醉駕前科的人員,試圖從中找到答案。

市民梁先生曾因醉駕違法行為被判處拘役三個月。“主要是麻痺大意和僥倖心理。”梁先生說,事發當晚,他跟朋友聚餐時喝了不少酒。朋友勸他叫代駕,他覺得嫌麻煩,認為深夜車少人少,且交警不會半夜查車,不礙事。結果,梁先生在回家路上被交警查獲。“醉駕是我人生中的一大汙點。”梁先生表示,醉駕違法行為,對他的工作、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令其損失慘重。

同樣有醉駕前科的黃先生告訴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當晚他跟生意夥伴吃飯,喝了一些白酒和幾瓶啤酒。當看到就餐地點距離自家只有一二公里的路程,黃先生便想自己開車回家,“這麼短的路程,不會有事。”不料,黃先生在家門口附近被交警查獲。

醉駕案底或影響子女升學和就業

“十年間,‘醉駕入刑’的觀念已深入人心,因醉駕獲刑的人數卻每年都在遞增,女性人數也在增加。”說起“醉駕入刑”,長期負責審理危害駕駛類案件的南寧市西鄉塘區刑事審判庭法官朱燕婷頗多感慨。據介紹,2019年,該院審理的因醉駕犯危險駕駛罪的駕駛員有122人,其中僅有2名女性。到2020年,此類案件數增加到214件,女性有8名,而今年截止到目前,同類案件已達158件。

目前不宜對醉駕“鬆綁”,案底或影響子女升學和就業

近日,多名二次酒駕的人員被南寧交警部門行政拘留。

朱法官表示,因醉駕入刑的案件每年在遞增,但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件數比較少,大多數駕駛員是在行駛中被查處的。這也是交警對酒駕醉駕查處常態化、力度加大的結果。

朱法官告訴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在她審理的案件中,有犯罪嫌疑人曾因飲酒開車被行政處罰,駕駛證被吊銷,卻依然故我,最終因危險駕駛罪被刑事處罰。在該院審理的危險駕駛罪案件中,也有當事人飲酒後來參加當天庭審的。朱法官說,對這類行為,法院都會依法從重處罰。

法官提醒,因醉駕留下刑事案底,對自己子女的升學、就業都可能會產生影響。尤其在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時,一些單位會對近親屬是否有案底進行調查,在錄用時會有一定的考量。

以身試法酒駕醉駕原因多種

“醉駕入刑”的觀念已深入人心,為何還有這麼多駕駛員以身試法?在採訪中,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專門請多方人士進行分析。

南寧交警支隊秩序科負責人黃濤濤分析,在日常執法查處中,他們發現有醉駕前科的人員,大部分是抱著僥倖的心理,同時對醉駕的後果危害認識不足、盲目自信和法律意識淡薄。

朱燕婷法官認為,是僥倖心理在作怪。很多駕駛員持無所謂的態度,沒有意識到酒後開車上路是定時炸彈,醉酒駕車的社會危害性。

“我認為是多方面原因造成。”5月15日,華藍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總工程師楊濤分析認為,近年來,酒駕醉駕屢禁不絕的原因有:心存僥倖,過度自信,這也是絕大多數酒駕醉駕存在的最大問題。

同時,楊濤認為,酒駕醉駕違法成本太低,也助長一些人以身試法的心理;也有一些人,甚至不知道酒駕醉駕入刑處罰的標準,存在認識誤區;還有一些人,法律意識淡薄,無視他人生命安全等。

專家建議:不宜對醉駕“鬆綁”

楊濤說,醉駕入刑十年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成為大多數人的口頭禪,這從一方面體現出我國法制文明建設的成績,但另一方面也提醒我們酒駕醉駕管理的群體基數依然龐大,且在快速增長,遏制酒駕醉駕違法行為依然任重道遠。

楊濤建議,首先,交警部門要加強對駕駛員嚴格管理,依法從重從嚴處理,對酒後駕車實行“零容忍”;同時,加強對刑法“醉駕入刑”法律條例的宣傳力度,讓知法守法深入人心;再者,合理增加違法犯罪成本,違法當事人除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建議與個人誠信等掛鉤,對酒駕醉駕人員形成高壓態勢;此外,交警執法部門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在嚴查酒駕醉駕上,形成定時、不定時抽查的常態執法管理制度。

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周可達認為,“醉駕入刑”立法後,按法執行就一定有效。他建議交警部門對“醉駕入刑”的人數年齡、職業、時間、發生地點等大資料做分析,找到原因、摸清規律,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大查處力度,堅持不懈,應該可以減少酒駕、醉駕人群。

朱燕婷法官建議,應該加大普法宣傳力度,交警加大查處力度,懲罰與教育相結合,讓駕駛員意識到酒後、醉酒駕車的社會危害性,從根本上進行自律,形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社會氛圍。

在採訪中,有市民提出,“醉駕入刑”10週年,相關部門是否該對醉駕“鬆綁”這一問題,楊濤和專家們均認為,醉駕入刑不能等同於“嚴打”,法律具有嚴肅性和權威性,醉駕入刑十年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從目前公安交管部門公佈的相關酒駕醉駕資料來看,酒駕醉駕依然頻發,且事故率依然較高,駕駛人的素質仍需提高,遏制酒駕醉駕違法行為依然任重而道遠,對酒駕醉駕行為依然要形成高壓態勢和“零容忍”。因此,對醉駕“鬆綁”為時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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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南國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