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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好友對簿公堂 耐心調解冰釋前嫌

昔日好友對簿公堂 耐心調解冰釋前嫌

正義之聲網訊【蛟河法院:韓玉瑩 趙有龍】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執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一對鬧矛盾許久的老朋友也重歸於好。

黃某某與石某某本是好朋友,2016年7月,黃某某因買房裝修向石某某借款10萬元,石某某二話沒說就拿出了10萬元給黃某某救急。二人約定還款期限為2018年7月,約定利息為1分。後黃某某償還石某某2萬元本金及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前的利息,2019年4月1日之後的利息未償還。2019年1月,黃某某重新為石某某出具8萬元欠據一張,約定還款期限為2021年1月,利息為月息1分。但欠款到期後,黃某某未履行償還義務。在多次討要無果後,石某某將黃某某告上了法院。蛟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黃某某立即償還原告石某某借款本金8萬元及利息。

法院判決後,黃某某依舊沒有還款,無奈之下,石某某向法院申請了執行。執行法官透過網路查控系統查明,黃某某名下暫無房產登記資訊、銀行存款等資訊,有一臺車輛登記資訊,但車牌號為外地牌照且車輛下落不明。法官電話聯絡黃某某,他稱人在山東,暫時回不來。後經多次電話聯絡,其一直稱在籌錢還款,但始終沒有履行。法官只能先對其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並告知石某某,如果發現黃某某的訊息,立刻和法院聯絡。2021年6月份,石某某在蛟河市某小區見到黃某某及其的車輛,電話通知法官,執行幹警立即趕往該小區並將黃某某帶回到法院。黃某某仍拒絕償還欠款,法院查封扣押了黃某某的車輛。

眼見車輛被扣押,黃某某知道這下躲不過了,遂於次日償還了石某某5000元,雙方來到法院,準備達成和解。經執行法官瞭解,二人本是好朋友,因借錢糾紛鬧得不愉快,於是耐心的開展調解:“他(石某某)能在你困難時幫你一把,十萬塊錢毫不猶豫就拿出來借你買房,這份情誼多麼難能可貴。你就是再有困難,也不應該電話不接、資訊不回,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誠信,你就算現在還不上,也要給人家一個說法,不要讓人覺得白付出了感情。他也不是不講理的人,你們好好嘮嘮,爭取和好如初。”在執行法官的樸實話語下,黃某某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表示自己目前確實困難,但不會再拖欠好朋友的錢,願意於2021年7月起每月30日前償還石某某5000元止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石某某申請解除對黃某某車輛的查封,該案得以圓滿執結,一對好友也得以冰釋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