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是年底了,是企業回款高峰,也是企業大量缺成本的時候。大量缺乏成本就會導致企業利潤虛高,從而導致稅負壓力增加。而造成成本票缺乏的原因是因為,一些隱性支出無法開具發票;或者是合作商為個人,無法提供票據;再或者是發票採購貨源比較廣泛,無法取得相應的發票等等。這些原因都是企業缺乏成本票的問題所在,也就導致了企業在年底回款、年底彙算清繳時利潤虛高,所得稅稅負壓力加劇。針對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企業可以利用地方性稅收優惠政策,來解決企業成本缺乏的問題,不僅合理合法,還合法合規,何樂而不為呢?現在在稅收園區成立個人獨資企業,還能享受核定徵收,核定後個人經營所得稅為0。6%、增值稅為1%、附加稅0。06%,綜合稅率在1。66%左右。
舉個例子:
某企業正常發生業務後有450萬的金額無法取得發票,如果這450萬之間繳納25%的所得稅的話,需要繳納的稅金為:
450*25%=112。5萬
如果以業務分流的方式,在園區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去承接這450萬的業務,需要繳納的稅金為:
增值稅:450/1。01*1%=4。46
個人經營所得稅:450/1。01*0。6%=2。67
附加稅:4。46*6%=0。27
合計:4。46+2。67+0。27=7。4
透過對比可以看出,直接給企業減輕了將近90%的稅負。合理合法地解決了企業利潤虛高的問題,想了解更多稅收優惠政策可關注《稅安》,為企業排憂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