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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信了嗎?崇禎殺袁崇煥是憑自己一人之喜怒隨心所欲的行為

崇禎殺袁崇煥,合情、合理、合法。

很多人清宮戲看多了,就被影視螢幕上康熙、乾隆這些“明君”的所作所為帶偏。

可不是?但凡清朝皇帝一聲怒吼,就會有臣子的腦袋落地。

清朝是中國古代歷史上權力最集中、也最為專制的王朝,皇帝獨掌大權,對天下臣民生殺予奪,可以隨心所欲、隨時隨地剝奪任何一個人的生命權。

反過來說,臣子的生死大事,全在皇帝的一剎那的喜怒愛憎之間。

但這只是清朝的政治,不是明朝的政治。

想想看,康熙、乾隆,可以揮霍民脂民膏,六下江南、七下江南,來去自由,無人敢勸;明朝的皇帝,最富於叛逆精神的就是明武宗,明武宗要出塞、要下江南,遭到了文武大臣的強烈反對,最後不得不用“偷溜”的方式來實現,寒磣不寒磣?!

康煕四十七年(1708年),康熙初廢太子,自稱實行“民主”,在暢春園讓群臣投票,要大家在除胤礽、胤禔二人之外的諸皇子中舉奏一人為皇太子。他本人信誓旦旦地說:“眾議誰屬,朕即從之。”但發現選出的是自己不喜歡的皇八子胤禩,就痛罵群臣“殊屬可恨”,把選票全燒了。而自雍正之後,清朝帝國繼承人乾脆全由皇帝一個人作主。再比較一下明朝,萬曆帝寵愛幼子朱常洵,群臣不幹,前赴後繼跟萬曆帝頂著幹,要萬曆帝立朱常洛,頂牛頂了十九年,最後萬曆帝輸了,立了短命鬼朱常洛,登位不到一個月就掛了。

還有,海瑞寫奏疏痛罵嘉靖帝,只是坐牢,沒被殺頭;清朝只因紙面上有“清風不識字”一語,大興文案,殺得全國噤聲。

……

說了這麼多,只想說一句:在明朝,即使殺一個普通犯人,也要經過多道法律程式的,並且,殺誰不殺誰,不是皇帝一個人說了算的。

您信了嗎?崇禎殺袁崇煥是憑自己一人之喜怒隨心所欲的行為

明白了這個,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明武宗、嘉靖帝、萬曆帝這些要手腕有手腕、要脾氣有脾氣皇帝,在面對群臣無理取鬧時,受盡了世間窩囊氣,偏偏又無可奈何的苦衷了。

崇禎的能力並不比明武宗、嘉靖帝、萬曆帝這些人強,他也同樣受盡臣子的窩囊氣。

舉兩個例:

一、崇禎難道不知同時和關內李自成起義軍、關外清軍兩線作戰的危險性?他知道,他想和清軍議和,搞定李自成再對付清軍,但此舉遭到群臣反對,黃了。

二、李自成大軍進逼北京,崇禎難道不知道京師危在旦夕?他知道,他想過遷都,但被群臣攪和掉了。

所以,很多事,崇禎也是無能為力的。

說回殺袁崇煥一事。

袁崇煥一案的審理時間足足用了八個月,輔臣並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翰林院記注官,吏科等科、河南等道掌印官及總協、錦衣衛堂上等官經過反覆稽核,最後給袁崇煥予定罪有九:付託不效、專恃欺隱、市米資盜、謀款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遣散援兵、潛攜喇嘛、堅請入城。

該九條罪名條條坐實,無可辯駁。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是公正的,不能因袁崇煥位高權重,就網開一面。。

反倒是袁崇煥自己,私設刑堂,像清朝皇帝一樣,但憑自己的喜怒愛憎,眼睛眨也不眨,就把鎮邊大將毛文龍給殺了——單以這條論罪,袁崇煥死得也不冤了。

還有,袁崇煥自己吹牛逼,說“五年平遼”,結果一年不到,“平遼”平到了自己家門口,皇太極數萬大軍兵臨大明帝都北京城下,朝野震駭,說他一句“付託不效”還是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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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注意到,有網友給我留言說,人家袁崇煥說是五年平遼,你崇禎給時間人家了嗎?兩年不到,就把人家給斬了,你怎麼知道人家五年平不了遼呢?

我給他打了個比喻:您患病了,醫生給您開了五副藥,並拍胸脯保證說,只要服完五副藥,包管病癒。但是,您剛剛服了一副,就上吐下瀉,差點要了老命,請問,您還有勇氣繼續服完剩下那四副藥嗎?

所以說,殺袁崇煥,除了合法,也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