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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喪偶女子若想再嫁太難,往往都選擇了殉情!

《白虎通·三綱六紀》:“三綱者,何謂也?謂君臣、父子、夫婦也。”漢·王充《論衡·問孔》:“五常之道,仁、義、智、信也。”所以,這裡的三綱: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指仁、義、禮、智、信。封建禮教提倡的人與人之間的道德規範。

在中國的絕大多數歷史朝代裡,女性的地位低於男性。兩宋之後,理學成為了中國古代最為精緻、最為完備的理論體系,其影響至深至巨。自此,理學的枷鎖牢牢束縛住女人的雙腳,“三綱五常”約束著她們的言行舉止,使得她們變成了任男人欺辱的生育工具。

在中國古代,喪偶女子若想再嫁太難,往往都選擇了殉情!

由於,古代女子婚後多為“全職主婦”,所以,一般來說,如果丈夫過世得早,年輕守寡的女人就失去了生計。那麼,在失去了頂樑柱的家庭裡,寡居的女性該如何活下去呢?她們有沒有機會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呢?

“從一而終”是古代道德觀對女性的基本約束,只要嫁入了婆家成為人婦,那就得一輩子為自己的丈夫守住貞節。即便是丈夫發生某種不測意外身亡,大多數女子也沒有權力追求新的幸福。為了所謂貞節,這些女人的一生都得一個人度過。更令人髮指的是,在某些朝代還出現了女人以自殘、自盡這種方式表現忠貞。

例如:在明朝時期,就出現了一位寡婦為了守貞而切掉了十根手指的情況。那些因丈夫過世而殉情的女子,更是數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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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道德只是對人的軟性約束,有些女人並不會做上述選擇。在某些人力不充裕的朝代,也有過鼓勵女人再嫁的先例。只不過,不論是否得到朝廷的鼓勵,再嫁的女人都得面臨一些現實問題。

首先,世人的道德觀已根深蒂固,女性本身很難完成觀念的轉變。

其次,即便是女人改嫁他人,一旦改嫁的訊息傳到了婆家,那麼,婆家勢必會為死者大鬧一場,不拆散二婚誓不罷休,鬧得人仰馬翻。

最後,世人都讚譽守貞,且對再嫁的女子抱有偏見,喪夫的女人很難找到良配,只能許配給鰥夫,婚姻生活並不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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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再婚的可能性不高,那麼,寡婦又該如何生存呢?

實際上,在我國古代,寡婦與人私通的現象是非常常見的。寡婦喪偶,生理需求無法得到滿足,所以,找情人滿足慾望也是人之常情。況且,寡婦的生計堪憂,無法保證自己活幼子的衣食,有時為了活下去她們不得不尋找一個“秘密情人”。

不過,與人私通雖然能解決一些現實問題,但這是建立在未被人發覺的基礎上的。絕大多數朝代,都有針對寡婦私通的刑律。若寡婦與情人隱蔽得好倒也沒什麼,一旦東窗事發,那他們將會承受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制裁。“浸豬籠”,“騎木驢”等刑罰,就是針對不貞女子的酷刑。時至今日,現代人對寡婦仍存有偏見,這就是古代貞節觀的遺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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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的三種情況,說的是尋常人家裡的寡婦。凡事總有例外,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常出現於富貴人家。

如果,丈夫的家庭條件不錯,有固定產業或事業,夫婦二人又膝下無子。那麼,在丈夫過世的情況下,其夫人也有可能繼承產業,成為“女強人”。

早在秦朝時,便有這樣一位寡婦清,他的丈夫是一名出色的商人,積累了萬貫家財。在其丈夫過世後,這名寡婦非但沒有改嫁,亦保守貞節沒有與人私通,她繼承了丈夫的產業並親自經營,使家業越賺越大,她也成了聞名全國的商業鉅子。秦王聽說這件事後,立即對這名寡婦進行了嘉獎。

寡婦裡最為悲慘的莫過於古代草原民族上的喪偶女性,對於生活在草原上的人來說,女人的地位甚至與牛羊等同。一旦丈夫過世,其妻子便會改嫁給兄弟或兒子。眾所周知的典故“昭君出塞”,其實還有後文,在呼韓邪單于過世後,昭君改嫁給呼韓邪的兒子。這種現象在現代人看來,無疑是違揹人倫的。但在古代的草原民族,這種情況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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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對再嫁這件事最開放的朝代,當屬唐朝。

唐朝時期理學尚未興起,所以,當時的觀念還是頗為開放的。據悉,有至少十位唐朝公主婚後改嫁,且得到了皇帝的支援。類似的情況還發生在清朝,乾隆年間山西地區有一寡婦楊氏,在喪偶後由夫家為其另尋佳偶,促成了又一樁婚姻。不過,在絕大多數時期,古人對改嫁寡婦的態度是非常冷漠的。

明朝時期,河北一帶有一喪偶的女人想要再嫁,然而,婆家聽說這一訊息後,竟糾結人手“毆殺之”。到了今天,離異或喪偶的女性再婚已經是非常司空見慣的事了。這也說明,現代人已汲取了古人封建愚昧的教訓,完成了從閉塞到開化的轉變。

參考資料:

【《白虎通·三綱六紀》、《論衡·問孔》】